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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所有火电厂!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市场2021、2022年度配额清缴通知》!附解读PPT

时间:2023-07-19 来源: 浏览:

事关所有火电厂!生态环境部发布《全国碳市场2021、2022年度配额清缴通知》!附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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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1、《通知》重点总结

2、《通知》原文内容

3、《通知》解读PPT

01

生态环境部重磅通知

7月1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这一通知对对所有纳入碳市场火电厂而言非常重要。

今年的通知考虑更加全面,配额过去的可结转,未来可借,CCER可用,可个性化纾困。

延伸阅读: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即将发布!附碳交易知识大全》

通知几大要点如下:

1、CCER可用!鼓励重点排放单位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销配额清缴,以更灵活地实现减排目标。抵销比例不超过对应年度应清缴配额量的5%。

2、过去可转!过去的的2019—2020年度配额、2021年度配额和2022年度配额均可用于2021年度、2022年度清缴履约,也可用于交易。

3、未来可借!重点排放单位可申报预支2023年度配额

4、个性化纾困!对承担重大民生保障任务且无法完成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可统筹考虑纾困措施。

02

通知全文

关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为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2021、2022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相关工作,保障全国碳市场健康平稳运行,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配额分配工作通知》)相关规定,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差异化开展配额分配

对全部排放设施关停或淘汰后仍存续的重点排放单位,不予发放预分配配额,在核定阶段统一发放;对因涉法、涉诉、涉债或涉司法冻结等情况存在履约风险的重点排放单位,调整配额发放及履约方式。

二、组织开展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销配额清缴

组织有意愿使用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重点排放单位抓紧开立账户,尽快完成CCER购买并申请抵销,抵销比例不超过对应年度应清缴配额量的5%。对第一个履约周期出于履约目的已注销但实际未用于抵销清缴的CCER,由重点排放单位申请,可用于抵销2021、2022年度配额清缴。

三、2023年度配额预支和个性化纾困方案申报

对承担重大民生保障任务且无法完成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组织相关单位提出申请,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纾困方案,并于2023年8月4日前通过正式文件报送我部应对气候变化司,抄送注登机构。我部将统筹考虑纾困措施。

四、配额结转

重点排放单位持有的2019—2020年度配额、2021年度配额和2022年度配额均可用于2021年度、2022年度清缴履约,也可用于交易。

2021、2022年度机组核定配额明细表和重点排放单位核定配额实际发放汇总表报送截止时间由2023年7月15日延至8月4日,注登机构应于8月11日前完成配额和履约通知书发放工作。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7月14日

03

解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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