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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告知+培训,岗前三件事儿,哪一件都不能少!

时间:2023-08-10 来源: 浏览:

体检+告知+培训,岗前三件事儿,哪一件都不能少!

职业健康先行
职业健康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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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件事

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
如果您的新岗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那么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在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第二件事

上岗前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如果您属于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或者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比如电工、职业机动车驾驶等),或者是转岗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岗位的人员。 在上岗前,用人单位 要按照您所在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组织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健康检查与一般健康体检有所不同。一般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而职业健康检查是由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健康检查,目的在于筛查职业病、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禁忌。
第三件事
上岗前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 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 卫生培训,普 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 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劳动者 上岗前培训不得少于8学时,之后每年接受一次在岗培训,在岗培训不得少于4学时。主要内容如下:

序号

类 别

培训内容

学时

要求

性质

1

法律法规

职业健康相关法律法规

1

了解

 

必修

2

管理制度

单位职业 健康 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掌握

3

职业病危害

防治基础知识

职业健康基础知识 、劳动者职业卫生权利与义务

1

熟悉

4

所在岗位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健康损害与控制*

1

掌握

5

职业健康管理知识

职业病防护设施与 职业病 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1

掌握

6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知识和技能

1

掌握

7

职业病 防护用品佩戴实操*

2

掌握

选修

8

职业健康相关工作

工作相关疾病与传染病防控措施

1

了解

9

常见职业病防治违法违规案例分析

1

了解

10

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 职业 健康达人” 基本标准与 评选

2

了解

11

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

1

了解

学时要求

8

法律责任
1. 未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告知您职业危害真实情况,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七十一条第(三)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 未组织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即安排至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岗位,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七十五条第(七)项,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万-3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3. 未安排您参加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七十条第(四)项,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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