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警示!未按照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等6起涉气典型案例

警示!未按照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等6起涉气典型案例

时间:2024-01-30 来源: 浏览:

警示!未按照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等6起涉气典型案例

环境监测实战
环境监测实战

t-cnemc

关注国家最新环境政策,交流环境监测技术,学习污水和废气处理技术,学习实验室管理技能,提升环境监测、污水和废气处理能力。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组织重点城市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执法帮扶工作,为加强警示教育,现公开一批涉气典型案例。

1、 四川某印务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案

2023年12月21日,德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四川某印务有限公司印刷生产线正在生产, 该公司已被纳入德阳市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但未按规定安装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德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的规定, 对该公司涉嫌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 四川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案

2023年12月26日,泸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四川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注塑生产线等涉气工序正在生产,当日累计生产酒瓶包装盒3400余个,包装盒底板1600余个, 该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停止注塑生产”的管控措施。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泸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现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注塑生产作业,并依法对该公司注塑机等VOCs工序生产线控制柜进行查封。

3、 眉山市某家具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案

2024年1月11日,眉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眉山市某家具有限公司四号车间一号喷漆房 正在进行喷漆作业,该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停止喷漆作业”的管控措施。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眉山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对该公司喷漆房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查封。

4、 乐山市某造型材料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案

2023年12月14日,乐山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乐山市某造型材料有限公司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运行石英砂生产线, 未落实 《乐山市2023—2024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砂石生产线停产”的管控措施。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乐山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对该公司涉嫌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5、 四川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案

2023年12月26日,宜宾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四川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向未报备的项目提供混凝土,未按照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宜宾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对该公司两条混凝土生产线进行查封。

6、 雅安市某运输有限公司违规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案

2023年12月22日,雅安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雅安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在雨城区大兴街道一建筑工地使用1台国Ⅱ排放标准的挖掘机进行现场施工。该公司未落实《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中心城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规定, 在禁止使用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大兴街道违规使用国Ⅱ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可以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第九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

   违反本法规定,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以拒绝进入现场等方式拒不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 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第一百二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国家生态环境部部长信箱:对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法律适用的请示和回复。

   来信:

  在日常执法中发现个别企业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在法律适用中存在意见分歧,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超标或超总量排污)的规定进行处罚。(该条款在实际操作时,排污量不容易界定)。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规定进行处罚。(该条款没有明确执法主体,而且没有自由裁量,同时该条款中所表述的“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中是否适用于执行停产措施的工业企业)。为慎重执法,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究竟适用哪个条款予以处罚,望给予解疑答复。

    回复:

  一、关于企业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适用法律条款问题。对个别企业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均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等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此条款中的“等”字作等内理解,即只适用于“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违反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其他条款实施处罚。

  二、关于企业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可依法对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执行强制性措施作了规定,即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大气污染,或者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实施。拒不执行应急措施,包括企业拒不执行停产或者限产应急措施,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实施查封、扣押。

   释义:

  1、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如果有地方性条例或地方规定的,作为执法部门,执行地方性条例或者地方规定,进行罚款处罚。

  2、没有地方性条例的,则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环保部答复,即只有“拒不执行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或者建筑物拆除施工的”才可以罚款处罚,其他企业只能实施查封扣押。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的环境违法行为列入污染环境罪,“严重污染环境”的可入刑并处罚金。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

  《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关于环境犯罪的规定;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 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 《关于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 号)第一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三)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 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期间或者被责令限期整改期间,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

转自:环保365

版权:如无特殊注明,文章转载自网络,侵权请联系cnmhg168#163.com删除!文件均为网友上传,仅供研究和学习使用,务必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