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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稿】诉说在车库里使用燃气的那些事儿

时间:2020-06-25 来源:天然气与法律 浏览:

编者按:生活中,一些业主(居民)在车库里做饭,一些老人或租户甚至常年吃、住在车库里......这些举动均涉及在车库里使用燃气,看似也很寻常!但就是这些看似很寻常的举动,上演了一个又一个悲剧。其实,这些举动是法律法规安全意识淡薄的表露,往坏里说是一些“自杀”行为。为此,本文将从以下几方面诉说在车库里使用燃气的那些事儿,但愿能够唤醒那些仍然执迷不悟的业主、租户......


一、典型事故


近年来,因在车库里使用燃气导致的燃气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较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也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现分享近期发生的两个典型事故,但愿能警钟长鸣,悲剧不再上演!


事故1:江西九江一车库发生煤气爆炸致1死1伤


3月9日13点40分左右,江西九江南康镇金枫花园小区发生一起煤气罐泄漏意外爆炸事件。爆炸发生在南康镇金枫花园18栋靠中间车库,致一死一伤。死者陈某武89岁,是发生爆炸车库东面的住户,因中间车库煤气罐泄漏爆炸导致东面隔墙部分倒塌被砸身亡。伤者夏某生,为发生爆炸车库户主夏某林父亲,受轻伤,现在庐山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无生命危险。


经九江天平建设工程司法鉴定所鉴定,金枫花园18栋事发房屋无安全隐患,居民可以正常居住。
(来源:九江新闻网)


事故2:车库内使用液化气发生爆燃,启东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空间站》报道:前不久,南通启东市民俞某因为在自家车库内使用液化气钢瓶不当,发生了爆燃。1月2日,俞某被启东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事故发生在去年12月10日凌晨,启东市区民乐一村一居民楼发生爆燃。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刻赶赴现场。民警查看车库后发现里面一片狼藉,东西损坏,门窗全部被震飞,导致周边居民的玻璃、汽车不同程度损坏。


经现场调查,该车库属于小区内业主俞某。俞某55岁,启东本地人。2019年12月10日晚餐后,俞某没有拧紧液化气钢瓶导致液化气泄漏,加上车库内电线老化比较严重,最终引发了爆燃。公安机关认为,俞某在车库使用液化气钢瓶并发生爆燃,妨碍了公共安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之规定,非法使用危险物质。公安机关依法给予俞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事后,俞某表示要深刻吸取教训,以后不会再去车库里用钢瓶液化气做菜了。
(来源: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


二、事故剖析


从综上两个典型事故看,事故1造成1死1伤的严重后果,成为死者家属无法磨灭的伤痛,同时相关涉事业主(车库户主夏某林)势必背负沉重的法律责任,教训相当惨痛!事故2仅造成财产损失,没有造成人员死亡,相关涉事业主(车库户主俞某)被行政拘留5日,显然仅是一次深刻的教训。但值得警示的是:不是每一次事故都是那么幸运的!因此,笔者再针对“在车库里使用燃气的那些事儿”对综上两个典型事故进行更深度的剖析,如下:


1、在车库里使用燃气会有那些安全隐患?


车库主要是供业主(居民)停放车辆和安放杂物等。现实中,车库往往空间较为狭窄、通风条件极差,不论是从高度、面积,还是从通风上考虑,车库都达不到使用燃气的相关要求。毋庸置疑,在这样的环境下使用燃气,安全隐患很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易引发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在车库里使用燃气,由于室内室外的空气不能得到很好地流通,就会因缺氧而造成燃气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且无法正常排出室外而积聚在车库里,从而很容易引发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2)易引发燃气爆炸爆燃事故。在车库里使用燃气,由于车库自身自然通风条件差,一旦发生燃气泄漏(即使是小的泄漏),泄漏的燃气因无法排出室外而迅速积聚在车库里形成爆炸极限,很容易因遇到明火而引发爆炸爆燃事故。
可见,在车库里使用燃气,根本体现不了燃气给生活带来的便利,反而简直就是在车库里埋下一个“不定时炸弹”。


2、在车库里使用燃气违反了那些法律法规?又将会带来那些法律后果?


从综上所述可知,车库是一个不具备使用燃气的场所。因此,“在车库里使用燃气”这种行为已经违法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之规定。


那么,“在车库里使用燃气”这种行为又将会带来那些法律后果?经过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发现,这种行为极有可能被依照以下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3、该如何有效遏制“在车库里使用燃气”这种行为的漫延?


近年来,“在车库里使用燃气”这种行为有漫延的态势,已经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安全,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那么,该如何有效遏制“在车库里使用燃气”这种行为的漫延?笔者认为,应该采取以下行之有效的措施:


(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近年来,“在车库里使用燃气”这种行为有漫延的态势,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之一是部分民众的法律法规安全意识仍然比较淡薄。因此,要想有效遏制这种行为的漫延,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尤其是基层物业公司或居委会应该加强《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以此提高全民的法律法规安全意识,进而把这种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2)依法加大违法成本。现实中,只要“在车库里使用燃气”这种行为不出事,不少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均对这种行为视知不理,从而造成违法成本太低,这就是近年来这种行为漫延的另一主要原因!因此,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应该依法加大这种行为的违法成本。比如,一旦发现这种行为,应该要及时纠正,对于那些野蛮的涉事行为人,坚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此外,对于那些已经造成事故的涉事行为人,应该坚决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以此加大违法成本,警示后人!


三、结束语


从综上所述可知,“在车库里使用燃气”这种行为既违法又危险,希望能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同时,各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更应该负起社会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并对那些野蛮的涉事行为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方能有效遏制“在车库里使用燃气”这种违法行为的漫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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