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新业务】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及地表水环境预测模型实操培训班(环评工程师考前培训也欢迎您的加入)

【新业务】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及地表水环境预测模型实操培训班(环评工程师考前培训也欢迎您的加入)

时间:2023-02-27 来源: 浏览:

【新业务】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及地表水环境预测模型实操培训班(环评工程师考前培训也欢迎您的加入)

环评爱好者网
环评爱好者网

eiafansbbs

依托环评爱好者网,传播环评业界信息,建立环评专业人士的沟通平台。

收录于合集

小编前言: 入河报告编制与环评报告中的地表水专章共通之处比较多,技术人员比其它咨询行业从业人员相对容易上手。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

及地表水环境预测模型实操培训班

各有关单位:

日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份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并指导督促地市级人民政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及监管等各项工作。要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摸清本行政区域内排污口底数。长江、黄河、渤海等试点地区,要在原有工作范围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实现行政区域全覆盖。《通知》还进一步细化了2023年、2024年、2025年的目标任务,明确了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水体)、重点湖泊、重点海湾范围。

为了帮助广大从业人员提升专业能力,掌握及有效利用地表水环境数学模型,熟悉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从而推动地表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健康发展,飞翔飞应相关单位的需求将举办“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及地表水环境预测模型实操培训班”。

本期培训班采取基础理论讲解、导则标准梳理、典型案例分享、上机实操软件、常见问题答疑相结合的授课模式,将特邀河海大学地表水权威专家逄勇、章双双老师主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03月16日-18日(15日报到)

地点:南京(具体酒店开课前一周另发报到通知)

二、学习内容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础知识 、编制要点及审批   

1、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基本要求(试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3、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全流程管理、相关法规及主要内容

4、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要求及报告书框架、基础内容编写

5、结合典型实际案例分析编制要点及技巧方法

6、结合典型实际案例剖析常见问题

不同水体的环境特点 水环境容量计算方法

1、水环境容量定义及常用名词解释

2、总体达标计算法及控制断面水质达标适用范围

3、以实际案例项目为主线利用总体达标计算法和控制断面达标计算法计算水环境容量

4、以实际案例项目为主线针对河网水域及大江大河,基于一维、二维水质模型建立相结合计算方法及技巧

地表水预测模型概念及相关分类

1、解读不同模型的适用范围及优缺点

2、讲解地表水环境数学模型基础知识,搭建模型需要基础数据要求及数据来源

3、一维河网水质水量模型的建立,包括建立河网文件(NWK11)、断面文件(XNS11)、边界文件(BND11)、水动力参数文件(HD11)、水质文件(AD)和模拟文件(SIM11)的构建方法,以及如何建立时间序列文件及使用MIKE VIEW工具查看计算结果

4、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实操讲解MIKE21水动力和水质模型的建立,非结构网格的生成、模型的建立、预测结果的提取及展示

(特别提醒:学员备好笔记本电脑,同步操作 软件

三、有关费用

学费3300元;外埠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可提前汇入我方指定账户或报到时缴纳。

联系方式

张滨 010-84860353  13621032258  

QQ:1277940974  

金悦 010-84860352  13681344728  

QQ:88976800

张莉 010-84860351  13621031589  

QQ:308248671

杨士波010-84860350  13581534027  

QQ:1023274220

欢迎您登陆我校网站了解 环评工程师考前培训 与更多的 生态、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噪声、大气、碳排放环评专章编写+软件实操网络课

飞翔飞公司网站: www.mshhr.com    

微信公众号:环保知声

欢迎加入飞翔飞环评考试6群:633562077

文件
环办水体〔202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各流域管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入河入海排污口(以下简称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及监督管理各项任务,有效管控入河入海污染物排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排污口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

  排污口是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节点。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的有力抓手,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保护和建设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具有重要作用。《实施意见》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出台的第一个关于排污口监督管理的顶层设计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要求分批分类推进整治,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排污口监督管理的重要性,深入理解《实施意见》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工作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协调、综合施策,持续改善水和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方案

  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水利等相关部门,抓紧制定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工作方案,明确分阶段工作目标,确定排查监测溯源整治、设置审批备案以及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任务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分工,压实责任,于2023年2月底前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抄送生态环境部。指导督促地市级人民政府于2023年3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及监管等各项工作。

   三、分阶段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各省份要充分借鉴长江、黄河、渤海等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经验做法,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组织各地市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开展地毯式摸排,摸清本行政区域内排污口底数,建立管理台账并动态更新。长江、黄河、渤海等试点地区,要在原有工作范围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实现行政区域全覆盖。

  排污口整治要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以截污治污为重点,与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等统筹安排,解决污水管网混接、错接、漏接等难点、痛点问题。通过“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实现排污口数量压减、布局优化、设置规范。

  各省份要于2023年底前,完成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水体)、重点湖泊、重点海湾排污口排查(清单见附件),完成80%溯源和30%整治任务;2024年底前,基本完成上述排污口溯源,完成70%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实施意见》要求的各项目标任务。

   四、依法依规审批备案

  各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各流域海域局)、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排污口设置的规定,明确禁止设置、限制设置排污口的管控要求,做好职责范围内排污口设置审批或备案,按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可能影响防洪、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应征求有管理权限的流域管理机构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管道、排水等工程设施的,建设单位应依法依规将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报流域管理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各流域海域局要细化明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范围和具体边界,与流域内相关省份协商一致后报生态环境部,经批准后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并予以公开。上述范围外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由属地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分级审批权限,于2023年2月底前完成并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存在市际争议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原则上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批。国家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规定出台后,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尽快明确入海排污口设置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纳入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等改革措施,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满足行政许可申请人办事需求。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地方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等措施,依法明确排污口责任主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以及地方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机制作用,统筹推进相关工作。要建立健全“市县自查—省级核查—流域海域局抽查”的监管模式,市县要边干边查、定期自查,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实施;省级采取跨部门联合、相互交叉、双随机等方式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每年选取2-3个地市(直辖市选取1-2个区县)重点检查排污口排查整治进展和设置审批备案情况;各流域海域局每年12月底前制定下一年度监督管理计划,以规模以上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等为重点,抽查排污口排放管控要求落实情况、排查整治成效等,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单位。

   六、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生态环境部依托现有生态环境信息平台,建设全国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动态管理排污口排查整治、设置审批备案、日常监督管理等信息,加强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实现互联互通。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各流域海域局每年1月底前,通过信息化平台,向生态环境部报送上年度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各级生态环境、水利部门要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各地要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排污口监督管理效能。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练湘津

  电话:(010)65645466

  邮箱:ssswryc@mee.gov.cn

  联系人: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廖四辉

  电话:(010)63203784

  邮箱:liaosh@mwr.gov.cn

  (二)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倪健斌

  电话:(010)65645531

  邮箱:hysjgec@mee.gov.cn

  附件: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水体)、重点湖泊、重点海湾清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16日

  抄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等相关单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2年12月22日印发

    飞翔飞2013-2022年度案例单科状元成绩分别为95、91、94、94、109、88分并列2位、86、82、83、83分。大部分年份都是全国案例分析最高分。

    

    2023年度飞翔飞的环评工程师考前培训学员报名人数目前已经达1300+,欢迎更多的新老朋友加入飞翔飞大家庭喽!

精彩推荐

<iframe allowfullscreen="" class="video_iframe rich_pages" data-cover="http%3A%2F%2Fmmbiz.qpic.cn%2Fmmbiz_jpg%2FRDAL9iaEnlkvK5eVOaoqz15HR5TzyyY9HqdR0iaeic8QkR6ME7sLiaLbnCviaibrC9okowslHBEJz4pLxicLXS0On5CLQ%2F0%3Fwx_fmt%3Djpeg" data-mpvid="wxv_2649798374963003392" data-ratio="1.7783251231527093" src="http://www.cnmhg.com/e/admin126459646/showimg.php?url=https://mp.weixin.qq.com/mp/readtemplate?t=pages/video_player_tmpl&action=mpvideo&auto=0&vid=wxv_2649798374963003392" data-vidtype="2" data-w="1444" frameborder="0" style="border-radius: 4px;"></iframe>

飞翔飞环评工程师案例分析课程曾荣获腾讯

“最受欢迎奖” 及“年度好课推荐”

                 点击以下链接 www.mshhr.com

欢迎您点此链接试听了解 环评工程师考前培训 与更多的 生态、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噪声、大气、碳排放环评专章编写+软件实操(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碳达峰碳中和、污染场地调查) 等网络课。报名课程请扫下图二维码进入网校后选购即可。

版权:如无特殊注明,文章转载自网络,侵权请联系cnmhg168#163.com删除!文件均为网友上传,仅供研究和学习使用,务必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