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住建厅:项目经理必须24小时在岗,作业人员未纳入实名制管理的不得开复工!

住建厅:项目经理必须24小时在岗,作业人员未纳入实名制管理的不得开复工!

时间:2023-02-18 来源: 浏览:

住建厅:项目经理必须24小时在岗,作业人员未纳入实名制管理的不得开复工!

建筑安全生产
建筑安全生产

jzaqsc

专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发布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资讯,传播建筑安全生产知识和经验,共同提升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为建筑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收录于合集 #行业资讯 57个

多省住建厅发文,要求 严格落实“五个必须” ,合格后方可复工,其中一项为 项目部必须做到项目经理24小时在岗。

青海

2月13日,青海省住建厅发布《关于着力做好2023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春季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

  • 全国两会等 重点时段项目经理坚持24小时在岗 ,坚守岗位 ,及时掌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

  • 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在岗履职监管, 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得开工复工 加强项目实名制管理,劳动作业人员非特殊原因, 未纳入实名制管理的不得开复工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坚决不得开工复工

  • 严格做到“五个必须”建设单位必须 组织召开参建各方主体关键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 施工单位必须 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部署到位, 项目部必须 安全检查到位, 项目人员必须 安全教育到位, 监理单位必须 安全监理履职到位。

  • 要围绕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 五个到位 ”要求 ,即: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告知到位、检查到位、培训教育交底到位、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到位等复工安全生产条件。

文件原文:

青建工〔2023〕29号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动助企暖企春风行动顺利开展,全年安全生产起好步、开好局奠定坚实基础,现就做好春季开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感

春季复工复产阶段往往会出现气候上的倒春寒、施工上的抢工期、心理上的节假期等叠加效应,是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高发时期,各地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树立底线思维。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落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防范措施,把开复工期间安全生产防线筑牢、底线守牢,确保房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国“两会”的召开创造平安祥和的环境。

二、压实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紧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明确各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本单位工程项目开复工质量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确保人员到岗、设备安全、防护严密。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明确阶段任务重点,抓实抓细重点环节,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在岗履职监管, 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不得开工复工 。加强项目实名制管理,劳动作业人员非特殊原因, 未纳入实名制管理的不得开复工 。要明确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一线生产工人的安全职责,做到专人专职。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上岗制度,要求管理人员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地落实落细。 严格做到“五个必须”建设单位必须 组织召开参建各方主体关键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 施工单位必须 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部署到位, 项目部必须 安全检查到位, 项目人员必须 安全教育到位, 监理单位必须 安全监理履职到位。监理单位对复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全面进行复核,合格后提请属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核,检查审核同意后方能复工。各地要高度重视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工作,合格一个批准一个, 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得开工复工

三、严格把关复工安全生产条件

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复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严防基坑工程、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要围绕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 五个到位 ”要求 ,即: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告知到位、检查到位、培训教育交底到位、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到位等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建设单位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做好人员队伍、场地物资、设备设施、安全费用等各项保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 在开复工前要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各类安全操作规范、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对新进工地的工人、调动岗位的工人和分包单位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明确施工时的安全注意事项,使其能尽快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熟练掌握工作设备的操作方法。要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要对施工中常见的违反操作规程的不安全行为,认真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减少因人为误操作而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未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的项目不得开工复工。 二是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 按照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加强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高大设备设施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对危大工程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排查整治,严格执行专项安全方案编制、审批、论证、交底、执行、验收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危大工程信息化管理,未按要求在“起重设备和危大工程管理系统”录入危大工程相关信息的项目不得开工复工。 三是严格执行关键岗位履职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规范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行为,严格履行关键岗位人员现场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工作,安装并使用考勤设备、及时上传考勤数据。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管理,企业应聘用有资格证或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建立完整的档案,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及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项目不得开工复工。 四是细化完善安全防护措施。 全面加固补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提高防护覆盖面、精准度和可靠性,重点加强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按标准足额配备劳保用品并督促规范佩戴使用,及时纠正和查处“三违”行为,切实加强高处作业、施工用电、高处作业吊篮使用、施工机具等安全管理,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重视和加强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典型易发事故防范,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的项目不得开工复工。 五是提高对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关怀度。 全面落实建筑施工职业健康工作责任,积极推动建筑施工职业病危害科学防治。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执行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建立作业人员健康档案,掌握项目作业人员身体状况,身体不适不能上岗的人员不得强行上岗,同时关注作业人员思想、精神状态,确保健康上岗,安全作业。

四、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监管

各地住建部门要结合春季开复工条件检查和平时检查巡查工作,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等危大工程实施过程的动态监管,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工程的安全管控力度,督促检查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带班制度落实情况。要强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严查施工现场“三违”行为,严厉打击“三抢”(抢时间、抢工期、抢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未开展复工安全隐患排查、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且未经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同意而擅自开工复工的企业和项目,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予以信用惩戒。

五、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能力

加大春季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宣贯力度,以住建领域助企暖企春风行动为契机,以春季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为抓手,积极组织开展面向全省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专业人员、全省建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安全负责人及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房屋市政工程春季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培训,提高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管人员专业能力,筑牢生产安全事故的“防火墙”;帮助企业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解决工作遇到的瓶颈,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健康发展。各级住建部门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坚持安全监管与指导服务并重原则,指导加快项目落地实施。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主动对接项目,不得随意加设开复工门槛、搭车审批、限制开复工,严防简单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

六、严格重点时段值班值守

 各地住建部门和企业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住建主管部门要坚持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项目经理坚持24小时在岗,坚守岗位 ,及时掌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能够高效、有序开展抢险救援。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保持通讯联络,对安全生产事故要坚决果断处置并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准确逐级报告。请各市(州)住建部门迅速将此件传达至各县(区、市、园区)住建部门和辖区各企业、项目部,加强对所属监督机构和下级住建部门的督促指导,动态掌握辖区内项目开复工情况,及时研究分析和督促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定一人作为开复工相关工作联络员,每周五12时前向我厅报送《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情况统计表》,报送时间截止至5月底。

联系人: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张洋

联系方式:0971-6138007

附件:《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情况统计表》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10日

江苏

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项目部必须做到项目经理24小时在岗

围绕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五个到位”要求,严格落实“五个必须”。

“五个到位” ,即: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告知到位、检查到位、培训教育交底到位、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到位等复工安全生产条件。

“五个必须” ,即:

  1. 复工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召开一次 参建各方主体关键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共同研究布置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2. 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 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

  3. 项目部必须做到项目经理24小时在岗 ,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在消除隐患、落实整改、符合要求情况下, 经项目总监签发复工通知后方可复工 (属地主管部门有其它规定的从其规定);

  4. 项目部必须 对所有务工人员进行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教育,一次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次是根据当前施工特点、施工流程及方法、主要危险源,开展安全防护基本常识、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知识教育;

  5. 监理单位必须 按照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加强旁站监理及监理例会等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复工自查,并严格复核,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落实自查或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应责令暂停施工 ,督促落实整改,同时报属地主管部门。工程项目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查符合复工条件的,应向监督机构报备,监督机构对项目复工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不到岗的,一律停工并依法从严查处

对未开展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对自查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 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的 、未经培训上岗的(项目经理、总监和安全员)等情形而擅自复工的项目, 律停工并依法从严查处

将于近期督导检查,对《名单》企业承揽项目重点抽查检查

我厅将于近期督导检查各地建筑施工复工安全生产情况 ,并对 《2022年项目被责令停工整改频次较高施工企业名单》 施工企业承揽项目 进行重点抽查检查严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

海南

1、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节后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五个到位 ”“五个必须” 落实情况。明确 项目部必须做到项目经理24小时在岗。

2、对未经安全检查擅自施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 、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上岗作业等违章现象, 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应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 ;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省厅将按照《海南省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2022修订)相关规定列入诚信“黑名单”, 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原文链接:

http://zjt.hainan.gov.cn/szjt/0407/202301/5fbeba4d222a4b769f28fdd98c72e3d6.shtml

湖南

1、要按照“ 关键岗位人员到岗不复工 、作业人员未进行安全交底不复工、 隐患未消除相关项目责任人未签署复工意见不复工 ”要求。

2、 发现存在 不按要求进行节后复工安全检查、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 、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交底上岗作业、安全隐患未整改消除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复工的, 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条件,坚决予以停工整改 ,并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记录不良行为。

3、 各地要深刻汲取娄底冷水江市“2.3”在建房屋建筑工地周边边坡坍塌事故教训 ,迅速组织深入排查整治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深基坑、高边坡(含场地内和周边)和脚手架、模板支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安全隐患,切实抓好危大工程管控, 安全隐患未消除的一律不得复工

原文链接:

http://zjt.hunan.gov.cn/zjt/xxgk/xinxigongkaimulu/tzgg/tzgg2jzgl/202302/t20230207_29240875.html

河北

1、各岗位人员到岗到位,确保施工现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和监理人员等 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

2、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对施工现场每个环节、每个部位 全面彻底排查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保关键岗位人员到位 、安全防范和扬尘防治措施到位,坚决做到 不安全不施工 ,扬尘防治措施 不落实不施工

4、对于未落实安全措施、存在安全事故隐患、 项目负责人未到岗 以及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配备不齐 、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不到位的项目, 不得开(复)工,切实做到合格一个,开(复)工一个

原文链接:

http://zfcxjst.hebei.gov.cn/hbzjt/zcwj/tfwj/101675385163360.html

甘肃

值得一提的是,甘肃发的通知提出 不得采用一刀切 等简单粗暴做法。 不能保证施工安全的责令局部停工整改, 审慎运用全面停工整改手段

1、做好人员队伍、安全费用、场地物资、设备设施等基础保障,保证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项目专职安全员、其他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到岗到位 ,提前谋划选择务工人员队伍,做好工人健康情况摸排,足额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2、对工程项目 实行告知即开复工 管理, 不得随意加设开复工门槛、搭车审批、限制开复工,严防简单化、一刀切 等简单粗暴做法。

3、 对所有开复工项目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 ,及时发现和督促消除问题隐患,对可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要督促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隐患责令限期整改, 不能保证施工安全的责令局部停工整改,审慎运用全面停工整改手段

原文链接:

http://zjt.gansu.gov.cn/zjt/c115381/202302/79460591.shtml

其他地区:
广东:项目经理、总监等必须到位履职!否则坚决责令停工整改!毫不手软、铁腕整治违法转包分包等行为
杭州: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应于2月5日前全面复工并达产
青岛:这几类工地一律不许开复工!擅自开复工的,一律停工整改!

......

江苏原文如下:

苏建质安〔2023〕1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南通市市政园林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13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省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电〔2023〕6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安全生产工作有特殊的意义。春节后开复工时期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时段,复工期间,新进、转岗人员增多,施工机械搁置较久,安全检查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跟不上、安全生产条件未达要求擅自开复工极易引发安全事故。此外,今年春节后建筑工地开复工不同于疫情三年,各地推动经济建设发展相关重大项目将密集开工,建设活动迎来一个活跃高峰,抢工期、赶进度现象加上恶劣天气、寒冷气候等影响施工安全的不确定因素给安全生产造成了较大的压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精准发力,着力提高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严格落实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复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严格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落实建筑工地班前安全“晨会”制度的通知》要求,确保班前安全“晨会”制度执行到位。要严防基坑工程、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检查, 围绕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五个到位”要求, 严格落实“五个必须” “五个到位” ,即: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告知到位、检查到位、培训教育交底到位、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到位等复工安全生产条件。 “五个必须” ,即: 复工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召开一次 参建各方主体关键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共同研究布置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 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 项目部必须做到项目经理24小时在岗 ,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带班检查,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在消除隐患、落实整改、符合要求情况下,经项目总监签发复工通知后方可复工(属地主管部门有其它规定的从其规定); 项目部必须 对所有务工人员 进行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教育 ,一次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次是根据当前施工特点、施工流程及方法、主要危险源,开展安全防护基本常识、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知识教育; 监理单位必须 按照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加强旁站监理及监理例会等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做好复工自查,并严格复核,发现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落实自查或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应责令暂停施工 ,督促落实整改,同时报属地主管部门。工程项目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查符合复工条件的,应向监督机构报备,监督机构对项目复工自查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三、切实加强建筑施工重点环节安全监管。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科学研判施工风险,认真梳理区域工程特点和危大工程实施情况, 特别对于新开工项目、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保障工程项目、长期停工即将复工项目,务必做好开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工作 ,确保关键岗位人员到位、安全措施到位、设施物资到位,牢牢守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底线。要按照《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要求,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等危大工程实施过程的动态监管,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工程的安全管控力度,督促检查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带班制度落实情况。要督促参建各方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管理,细化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关键节点风险管控内容,严格风险管控程序,切实做好清单编制、自检自评、预核查、核查等工作,严格开展关键节点施工前的条件核查。要强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防火检查巡查, 严禁在在建工程、宿舍内使用明火取暖严禁乱拉、乱接电器 ,严防煤气中毒、火灾和触电事故。要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对施工的不良影响,采取切实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及时清理积水、积雪、结冰, 严禁雨雪大风等极端天气强行施工作业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复工生产行为。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抓好“四个重点” 一是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 。检查参建各方主要责任人 在岗履职 、企业安全投入、安管人员配备、安全防护达标、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方案编制实施等。 二是查“危大工程”管理是否到位。 要检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保等制度执行情况。要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及实施等是否符合规定。 三是要查作业人员是否岗前培训教育。 检查施工企业是否针对复工期新进、转岗工人员增多情况,是否对务工人员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应知应会、注意事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岗前培训教育。是否存在未经教育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上岗作业行为。 四是要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检查是否按规定编制、审核和执行消防安全专项方案,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及应急演练。办公区及生活区消防设施的配备、消防疏散通道设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对未开展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对自查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 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的 、未经培训上岗的(项目经理、总监和安全员)等情形而擅自复工的项目,一 律停工并依法从严查处 。对存在重大隐患、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果断停工停产,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严防“带病”复工生产酿成事故恶果。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动态监管,我厅对“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中项目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梳理出2022年度被监督机构下发《建设工程责令暂时停止施工通知书》数量与在建项目数占比较高的施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各地要对停工整改频次较高的施工企业所承揽的项目 加强重点监管 ,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我厅将于近期督导检查各地建筑施工复工安全生产情况 ,并对名单中施工企业承揽项目 进行重点抽查检查 ,严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7日

来源 | 青海/江苏/海南/湖南/河北/甘肃省住建厅、 建筑管理

编校 | 市场部 LN

热门资料下载

《生命重于泰山》主题宣传片

发送口令: 安全月

《建筑特种工专题》

发送口令: 特种工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注意事项专题》

发送口令: 起重机械

《安全漫画丨风险管控专题》

发送口令: 风险管控

《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坍塌防治专题》

发送口令: 坍塌防治

《建筑施工易发事故防治-高处坠落专题》

发送口令: 高处坠落

《特种作业常见问题解答》

发送口令: 特种作业

新《安全生产法》修正版对比及解读文件

发送口令: 安全生产法

《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图册》

发送口令: 领取图册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

发送口令: 有限空间

《房屋市政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画册》

发送口令: 安全画册

版权:如无特殊注明,文章转载自网络,侵权请联系cnmhg168#163.com删除!文件均为网友上传,仅供研究和学习使用,务必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