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G贸易套期保值实战方法论第三讲:
国际天然气期货掉期合约:HH、TTF、NBP和JKM
(2月3日 10:30-11:30)
形式:腾讯会议;40分钟分享+20分钟互动
时间:2月3日(10:30-11:30)
费用:129元/人,
(前两期看回放)
报名流程:1、添加微信energyinsider;
2、缴费进群,群内发分享链接。
分享人:周涛
FIS石油天然气衍生品经纪人,主要交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石脑油/液化石油等油气品种。2014年进入天然气市场,原任ICIS天然气信息经理,高级分析师。长期专注于天然气、LNG 行业领域研究和 LNG 市场估价,在市场动向、行业预测等多个研究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并为国内外大型天然气公司提供过供需、价格预测、行业进入战略等分析服务。
第一讲 天然气和LNG市场结构及价格体系
第二讲 掉期、纸货和OTC场外交易(1月13日 10:30-11:30)
第三讲 国际天然气期货掉期合约:HH、TTF、NBP和JKM
第四讲 进口LNG长约与现货如何选择套保产品
防范风险,锁定利润,快来一起学习进阶吧!
1 指数价格风险管理近期已成为国内液化天然气进口企业关注重点
2021年,国际油气市场受全球经济、政治、供需基本面等因素影响,市场价格波动频繁,在没有采取相关风险对冲与风险隔离措施的情况下,上游资源采购面临较大的市场敞口风险,国内液化天然气进口企业只能被动作为价格波动结果的接受者。
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受市场供应偏紧、地缘政治事件等多个不确定性因素叠加影响,国际原油、天然气各指数价格持续攀升。原油中最具代表性的布伦特原油指数一度突破120美元/桶,超近五年均值的40%以上;天然气各类指数中,荷兰TTF指数于2022年3月7日飙升至72.27$/MMBtu历史高点,亚洲JKM指数同日飙升至84.7$/MMBtu历史高点,现稳定在20$/MMBtu~ 30$/MMBtu高位水平,两种指数均超近五年均值的3倍以上;被视为“相对稳定”的美国亨利港(HH)指数于2022年5月5日飙升至8.783$/MMBtu历史高点,现稳定在7.5$/MMBtu~9$/MMBtu高位水平,超近五年均值2倍以上。
图1及图2分别显示了2018-2021年亚洲JKM指数和布伦特原油指数波动情况,其中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际油气价格下调至历史新低;2021年受全球经济复苏、欧美货币政策及天然气市场供应紧张等因素影响,国际油气价格持续攀升,亚洲JKM指数、布伦特原油指数、美国HH指数年度平均价格同比涨幅均达到60%以上,其中亚洲JKM指数涨幅接近300%。综上,国际油气价格波动剧烈,为避免成为国际市场价格波动的被动接受者,国内液化天然气进口企业存在主动管理价格风险的切实需求。
我国进口液化天然气长协中超过70%的合同数量与布伦特原油指数挂钩,现货中近80%合同数量与亚洲JKM指数具有强相关性,各类指数的巨大波动对国内液化天然气进口企业控制成本带来严峻挑战,如何防范指数价格风险成为国内液化天然气进口企业关注的重点。
国内液化天然气进口企业可基于已签署的指数挂钩天然气购销合同,通过商务手段对指数价格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交易合同设置锁价条款以及借助代理商实现锁价两种方式。
国内液化天然气进口企业在与资源供应商签署非固定价格的天然气购销合同时,无论是长期采购协议还是现货资源确认函,均可通过协商谈判,在最终交易合同中设置锁价条款。
锁价条款中可表述为采购方在资源卸载前一段时间具备将指数挂钩价格转变为固定价格的权利,价格指数挂钩的资源据此转为固定价格计价的资源,并以固定价格完成该部分数量资源的结算,交易结算方未变。在具体操作中,由买卖双方友好协商,买方发出锁价指令,包含锁定价格、锁定数量,卖方在接到锁价指令一定时间内开展锁价行为,并确认锁价结果。
若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锁价完成,则双方基于锁定的价格及数量进行最终结算;若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内锁价失败,则由双方协商后续是否根据最新市场行情完成锁价或该次锁价失效。
通过设置锁价条款,可仅通过交易合同条款内容即可达成指数价格风险管理目的,无需额外签署金融类或其他协议,操作方式最为简易。对于国内液化天然气进口企业而言,最终交易结算方为合同对手方,且结算流程与其他交易合同完全一致。但设置锁价条款的方式适用范围较小,大部分国际资源商特别是具备上游资源权益的传统资源商,由于内部风控原因无法同意在合同中设置相关条款,对于该种方式接受程度较低。实际操作中,还存在条款细节内容或较难达成一致问题,由于国际资源商接到锁价指令后,亦通过金融市场交易完成,对于锁价要求的时效性以及突发情况需要综合考虑。
国内液化天然气进口企业可基于现已签署的非固定价格天然气购销合同,与在金融市场中已进行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对手方开展合作。将部分非固定价格的资源销售至前述对手方,相关对手方或其关联方反向将固定价格的同等数量及窗口资源进行销售,国内液化天然气进口企业卖出非固定价格并获取固定价格对应资源,实现对应数量的资源成本锁定。
在具体操作中,由买卖双方协商,由买方基于锁价要求向代理商发出资源确认函草稿,包含对应资源的价格公式及数量,并明确提出需要合格主体反向销售至买方的固定价格。代理商在接到资源确认函草稿后一定时间内,确认是否以买方提出的固定价格反向销售。若代理商在约定时间内确认以该固定价格反向销售,则向买方发送固定价格的资源确认函;若代理商在约定时间内不能确认以该固定价格反向销售,则由双方协商后续是否根据最新市场行情调整固定价格或不达成交易。
通过该种方式,价格指数挂钩的资源转为固定价格计价的资源,并以固定价格完成该部分数量资源的结算,但最终交易结算方发生变化。代理商基于价格指数挂钩合同向买方支付资源价款,买方将该部分价款支付至国际资源商。同时,买方基于固定价格向代理商支付资源价款。具体价款流向如下:
价格指数挂钩合同资源价款流向,代理商→买方→资源商;
借助代理商锁价,可在不影响已签署的资源合同条件下,借助第三方签署新的交易合同达成套期保值目的,尽管操作相对复杂,但无需签署金融类交易协议,无需开设外币账户并提供保证金,无需在境外设立合格主体。但该种方式需要承担少量额外的中间费用,代理商在协助国内液化天然气进口企业完成资源锁价时或将收取一定手续费,且该种操作模式或致使代理商涉及循环贸易等审计风险,建议谨慎操作。
2022年4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正式通过,已经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及相关活动。其中,期货交易指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交易活动,且只能在依法设立或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期货交易场所交易(一般称为场内交易)。衍生品交易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非标准化期权合约、互换合约和远期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交易活动,可以采用协议交易或其他方式交易(一般称为场外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四条明确,国家鼓励利用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从事套期保值等风险管理活动。
在国际相关期货交易场所中,洲际交易所可交易布伦特原油指数、荷兰TTF指数、亚洲JKM指数,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可交易美国HH指数、亚洲JKM指数(数量极少)。
根据《期货和衍生品法》内容,国内交易主体在境外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需满足以下规定:
①境外期货交易场所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直接接入该交易场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服务的,应当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册,接受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②境内单位或者个人从事境外期货交易,应当委托具有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境内期货经营机构进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③境内期货经营机构转委托境外期货经营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该境外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申请注册,接受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场内交易对于资金要求实时性较强,无法及时支付保证金将面临强制平仓的市场风险,综合考虑外汇管制等因素,建议国内主体成立境外主体以开展境外期货交易。
国内场外交易市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和影响力,与场内交易市场形成互补,在满足投资者风险管理、财富管理、丰富市场宽度和深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场外交易市场已具备相当规模,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官方发布数据,我国场外交易市场规模已超过1.5万亿元,是我国进行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重要交易方式之一。
目前境内场外交易主要基于银行机构为主的NAFMII体系或证券期货机构为主的SAC体系开展,境外场外交易市场主要基于国际通用的ISDA体系开展交易。该体系下参与机构众多,包括各类金融机构、国际资源供应商、国际资源采购商以及投机做市商,市场参与程度最为广泛。
目前天然气合同挂钩的价格指数主要有布伦特原油指数、亚洲JKM指数、荷兰TTF指数、美国HH指数4种。其中美国HH指数与布伦特原油指数作为成熟的大宗商品具有非常好的流动性,其主要场内交易场所为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与洲际交易所(ICE)。荷兰TTF指数的主要交易场所为ICE,其期货合约流动性稍差;亚洲JKM指数的主要交易场所为ICE,其期货合约流动性最差,几乎无法在短时间完成货物的套保工作,因此亚洲JKM指数的套保几乎全部由场外交易完成。
除了流动性因素外,多样化的价格公式也给利用场内标准期货产品实现套期保值目的带来困难。天然气长期合约价格公式多是采用多个月份结算价的均价形式进行计算,例如布伦特原油指数是用到货月前三个月的首行合约结算均价计价,要求交易员需要在平仓时按照合约价格计算形式逐一均量进行,操作频繁且难度增加。另外价格指数来源多样,例如荷兰TTF指数挂钩的合约有ICE的荷兰TTF合约、安迅思发布的Heren TTF合约,且计价有的使用某月价格估值,有的使用收盘时某指数多空报盘的均值,繁复多样的计价形式给套期保值工作带来实施困难。由此,定制化的场外衍生品交易合约便很好的弥补了场内期货交易标准化合约单一死板的缺点。
LNG贸易套期保值实战方法论第三讲:
国际天然气期货掉期合约:HH、TTF、NBP和JKM
(2月3日 10:30-11:30)
形式:腾讯会议;40分钟分享+20分钟互动
时间:2月3日(10:30-11:30)
费用:129元/人,
(前两期看回放)
报名流程:1、添加微信energyinsider;
2、缴费进群,群内发分享链接。
分享人:周涛
FIS石油天然气衍生品经纪人,主要交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石脑油/液化石油等油气品种。2014年进入天然气市场,原任ICIS天然气信息经理,高级分析师。长期专注于天然气、LNG 行业领域研究和 LNG 市场估价,在市场动向、行业预测等多个研究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并为国内外大型天然气公司提供过供需、价格预测、行业进入战略等分析服务。
第一讲 天然气和LNG市场结构及价格体系
第二讲 掉期、纸货和OTC场外交易(1月13日 10:30-11:30)
第三讲 国际天然气期货掉期合约:HH、TTF、NBP和JKM
第四讲 进口LNG长约与现货如何选择套保产品
防范风险,锁定利润,快来一起学习进阶吧!
4 对国内液化天然气进口企业防范指数价格风险的建议
除三桶油以外,国内液化天然气进口企业无论在实货资源采购还是套期保值业务上经验均相对较少,若通过套期保值等金融手段进行国内液化天然气进口企业价格指数防范,可能因保证金管理、操作风险管理或信用风险管理等方面经验缺失,非但未通过金融手段实现指数价格风险降低,反而面临来自金融市场波动的另一种风险。
基于此,考虑当前市场中有部分资源商或贸易商可与国内液化天然气进口企业签订带有锁价条款的相关合同,或国内液化天然气进口企业借助成熟市场参与者的力量可完成指数价格转为固定价格,建议国内液化天然气进口企业在指数价格风险防范初期可优先考虑商务手段进行,一方面可降低金融衍生品业务带来的业务风险,另一方面达到指数价格风险防范的结果。
境内场外衍生品交易共有NAFMII、SAC、ISDA三种不同体系,三种体系在原油、天然气相关品种的衍生品交易中均有使用。经对比在场外交易不同体系特点,ISDA体系最为成熟且应用最为广泛,但需要境外主体及跨境自由结算账户支持该交易体系;SAC体系交易对手主要为境内证券公司,其提供的授信额度有限,后期交易财务成本极高;NAFMII体系的交易对手方主要为银行机构,相比证券公司可提供较高的授信额度,相对交易财务成本较低。
NAFMII体系下由于对手方均为国内银行机构,履约能力保障性相对较强,且保证金追缴时限等相对SAC体系更具备灵活性,业务开展风险也相对较低。
基于此,建议国内液化天然气进口主体开展衍生品交易时,可通过NAFMII体系进行尝试。
(3)扩大规模应以通过境外ISDA体系开展衍生品交易为目标
充分考虑场外交易为原油、天然气衍生品交易的主要方式,ISDA体系下交易对手广泛并对衍生品交易合约可进行定制化,且相比国内NAFMII体系及SAC体系,国际通用性更强且交易成本较低。衍生品交易规模逐步扩大,衍生品交易对手方也应逐步实现多元化类型以降低业务风险。基于交易成本及分散风险考虑,若国内液化天然气进口企业衍生品交易数量不断增加,基于ISDA体系开展交易并合理扩大套期保值业务规模较为适宜。ISDA体系主要适用具备跨境自由结算账户的境外主体,建议国内进口天然气企业成立境外主体后,通过ISDA体系逐步扩大衍生品交易规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已于2022年 4月完成发布,该法对于期货交易的跨境交易和监管均有明确规定,目前境外期货交易所、国内期货经纪公司均未具备相关条件。境外场内交易主要以价格发现为功能,实际成交数量在对应品种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数量中占比较低,并非原油、天然气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主要手段。若金融衍生品场内集中交易数量较大,或将造成相关品种价格出现短期波动,提高实际交易成本。场内交易对于保证金追缴时限要求较高,无法及时缴纳按照规则面临交易所自动强制平仓的风险。综合考虑国内外汇管制等因素,建议国内液化天然气进口企业在成立境外主体后,审慎开展境外场内交易,其开展目标主要为跟踪市场行情,实现价格发现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