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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LNG企业安全监管归谁管“扯皮”?这个省两级检察机督促该市市政府完成整改!

时间:2022-07-10 来源: 浏览:

对LNG企业安全监管归谁管“扯皮”?这个省两级检察机督促该市市政府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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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检察机关督促整治LNG点供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安全生产  液化天然气点供   一体化办案
【要旨】
液化天然气(简称LNG)点供行业 随着海南省某市加工产业“煤改气”兴起,项目上马较快,合规管理滞后,存在主管部门不明确、监管职责不清晰、执法依据和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海南省检察机关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准确把握城镇燃气和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堵塞安全监管漏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政策和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基本案情】
2017年11月,海南省 某市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引进海南某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等8家LNG点供企业对某加工产业企业实施“煤改气”,使用LNG作为锅炉燃料来取代煤,并建成48个LNG气化站。 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未对LNG点供企业及气化站的进驻程序和生产经营进行规范、有序管理,存在履职不充分、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在事前审核环节, LNG气化站进驻没有办理城镇燃气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没有履行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等手续。 在安全风险防控环节, 政府没有组织对LNG气化站安全生产设施条件进行审查和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没有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大风险联防联控、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等。 在事后处置环节, 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未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除治理制度、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等,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能依法排除、及时处理。
在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期间,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LNG点供企业及气化站开展过三次安全生产检查。第一次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共检查16个LNG气化站,发现152个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后向相关企业发出整改通知,截至到期16个LNG气化站仍有6个未按要求整改。第二次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共检查44个LNG气化站,发现339个安全生产隐患。检查后向相关企业发出整改通知,截至到期共整改144个隐患,未整改195个隐患,占比57.5%。第三次相关职能部门委托专家共检查36个LNG气化站,发现185个安全生产隐患,其中中风险程度问题73个、高风险程度问题112个。检查后向相关企业发出整改通知,截至到期未整改完毕。
【调查和督促履职】
2021年8月,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省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该线索后,依法将线索移交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万宁市检察院)办理。在调查期间,鉴于案情重大复杂,省检察院于2021年10月20日决定将该案作为自办案件,与万宁市检察院实行一体化办案。 省检察院与万宁市检察院上下协作、联合调查, 经近三个月的实地查看、询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人及证人、查阅相关资料、调取相关书证,并走访相关职能部门,查清LNG具体违法情况、责任主体、作为义务以及不依法履职等情况。
经调查发现, LNG气化站进入某市生产经营后,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甚至重大安全隐患, 比如气化站没有实体围堰、围墙,围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储罐、放散管之间及其与站外构建筑物(厂房)之间防火间距不足,站点选址紧邻乡镇道路、罐区离高压线太近等。在组织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后, 相关职能部门就LNG气化站“主管部门是谁” “适用危险化学品还是城镇燃气管理”等问题产生分歧。 2021年11月19日, 省检察院和万宁市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分别向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建议:一是依法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化解安全风险,堵塞安全监管漏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政策和规定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依法依规明确该市辖区LNG气化站的监管主管部门,明确监管责任,统一执法依据、执法标准和技术规范。三是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实效。四是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引导依法合规生产经营,规范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在省检察院和万宁市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期间,省编制部门向全省各市县下发通知,明确规定相关职能部门对LNG点供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责。市政府根据该文件进一步细化和明确辖区LNG点供监管主管部门和监管责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之前未落实整改的LNG企业及其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复查,并对未整改的问题依法移送相关执法部门查处。 在检察建议书发出后,市政府出具了整改承诺函,承诺根据每一个LNG气化站具体情况,按照利用管道燃气代替、协调改用其他能源、原站点整改等措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典型意义】
1.检察机关通过上下一体化办案方式,全面深入调查取证。 LNG点供作为某市新兴行业,涉及站点多、区域分布广、风险级别高、重大安全隐患多, 省检察院与万宁市检察院联合调查、一体化办案,收集了相关证据,查清了案件事实。
2. 推动解决LNG点供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执法依据和标准规定不明确的问题。 检察机关根据《安全生产法》确定的安全生产领域“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紧扣相关职能部门“三定”方案,从一般关系到特殊关系进行论述,就相关职能部门在LNG点供中的综合监督及直接监管责任作出判断,指出各职能部门应当承担的监管职责及不作为义务, 阐明LNG点供是适用危险化学品还是城镇燃气管理的问题,推动LNG点供行业专项整治顺利开展。
3. 推动规范LNG点供行业监管秩序和落实《安全生产法》。 近年来全国燃气事故多发频发,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整改和防患于未然,尤为紧迫和极其重要。检察机关通过办理该案,推动某市LNG点供行业明确监管主管部门、执法依据和标准,解决管理难题,从根本上为执法司法提供制度依据和保障,消除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为检察机关办理2021年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有益经验。 该案的成功办理,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书”作为唯一一个公益诉讼案例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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