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四川:进一步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有关事项

四川:进一步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有关事项

时间:2022-06-10 来源: 浏览:

四川:进一步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有关事项

46危废
46危废

weifei46

互联网+危废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平台 本平台旨在传递危废行业事件,凡非原创文章,均不代表本平台观点,若触及您的利益,需删除、修改,请后台留言联系我们。

收录于合集 #政策 41个
点击上方蓝字 “关注”,查看 “更多精彩”!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落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主体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压紧压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主体责任。 产废单位是落实危险废物管理要求、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主体。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产废单位是排污许可证上记载的排污单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产废单位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上记载的建设单位。产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产废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

二、严格实名注册。 产废单位应使用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上记载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在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名注册账号并登录到四川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办理相关业务。产废单位不得以关联单位(子公司、分公司、承包商等,下同)的名义注册账号并办理相关业务。同一产废单位不得注册多个账号。

三、落实管理制度。 产废单位应通过四川省固体废物管理系统规范建立管理台账、制定管理计划、生成电子转移联单、申报登记备案等。产废单位不得以关联单位的名义建立管理台账、制定管理计划、生成电子转移联单、申报登记备案等。未规范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定管理计划的产废单位不得申请办理危险废物转移。

四、加强监督管理。 各地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对产废单位的监管,开展业务指导和帮扶。要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和“双随机”抽查力度,严肃查处产废单位不按要求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制定管理计划、申报登记备案以及擅自倾倒、堆放、转移、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END

精彩推荐

政策法规

☞ 最新消息丨环境厅印发:《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

☞ 《2021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7月1日施行 ☞ 11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行业资讯

王琪:应确立危险废物填埋有限存放的技术定位。
刘科:关于《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的建议!
☞ “十四五”固废产业迎来新跨越,危废回收成增长级
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干货分享

☞ 危险废物填埋场渗滤液固化处置效果评估

☞危险废物焚烧——进料技术介绍

☞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思路探讨

☞危险废物的热解-气化/燃烧模拟研究

“46危废”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平台注明“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中国危废产业网”官方公众号“46危废”独家所有,如需转载或节选,请在线联系主编,转载必须注明出处,违反者必将依法追究责任。

2、“46危废”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行为,请联系主编(微信ID: zgwf001 )删稿

版权:如无特殊注明,文章转载自网络,侵权请联系cnmhg168#163.com删除!文件均为网友上传,仅供研究和学习使用,务必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