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应急厅关于坚持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推动安全发展实践活动的通知,附《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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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委员会关于坚持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推动安全发展实践活动的通知
赣应急党发〔2023〕15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 推动全厅学习贯彻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持续走深走实,促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检视整改与推动发展贯通融合、抓实见效,现就坚持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推动安全发展实践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学习贯彻 党的二十大精神 和 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应急管理 重要论述, 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应急部决策部署,紧扣主题教育“ 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 ”总要求 ,把 学习 教育与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相统一,以作风建设为抓手,围绕“推动安全发展——应急人在行动”主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团结奋斗的时代新风,大力培育风清气正、健康向上的政治生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奋力开创应急管理事业新局面,为 谱写中国式现代化 的 江西篇章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弘扬狠抓落实之风,打好风险防控攻坚战
1.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聚焦企业全员责任落实、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属地党政领导责任压实等3个层面27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敢于善于斗争,坚决遏制直管领域较大事故反弹的不良势头,统筹抓好全省实行“三个一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年专项行动、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作业专项整治,强化消防、大型群众性活动、防溺水等公共领域安全防范,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责任单位:综合协调处牵头,危化处、花爆处、煤监处、非煤矿山处、工贸处、宣教处、执法监督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2.积极防范应对洪涝等自然灾害。 密切会同有关部门,紧盯每一轮强降雨过程,强化监测预测、联合会商、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严格落实“631”强降水风险预警叫应、“3个三天”水情预报、提前转移避险等机制,一旦出现可能致灾风险,依据预案第一时间启动响应,统筹防抗救一体化推进,关键时刻叫响“我是共产党员我先上”,让党旗在防汛救灾一线高高飘扬。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毫不放松抓好台风、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御,认真做好夏季雷击森林火灾安全防控工作。 (责任单位: 防汛抗旱处、地震地质处、防火处、减灾处、 救灾处、 预案局、指挥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
3.狠抓信息报送不规范等问题整改。 从政治上深刻认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 压实各地各单位信息报送工作责任,督促 各类灾害事故信息及时报送至省厅指挥中心,特别是突发事件紧急信息必须在事发后30分钟内电话首报、2小时内书面报告,重特大灾害事故立即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杜绝信息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和信息倒流情况发生。对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从严问责。 ( 责任单位: 指挥中心、防汛抗旱处、防火处牵头,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弘扬创先争优之风,打好应急能力提升战
4.推进应急指挥中心建设。 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指导推动各地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立足全灾种大应急,纵深推进应急指挥能力“五化”建设,持续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力量和手段,强化应急指挥“一张图”“天眼”卫星、智能外呼等系统应用,提升应急指挥实战化能力。 (责任单位:指挥中心、规财处、科信处、保障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落实)
5.推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积极跟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全力协调做好 驻赣森林消防救援机动队伍组 建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早日组建到位、早日形成战斗力; 指导九江石化应急救援队申报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中国应急九江号”队伍申报国家水域安全专业队;继续申报省矿山救援总队为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力争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护(瑞金)体验中心纳入国家专业队;推动将矿山、危化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纳入应急部“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现场协调保障系统”。 (责任单位:预案局牵头, 人事处、防火处、 危化处、煤监处、非煤矿山处、规财处、宣教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6.推进物资储备仓库建设。 积极推进省级综合应急(航空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库项目建设,主动争取上级政策把关、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加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力争年底前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救灾处、规财处、靖安机场按职责分工落实)
7.推进安全防控项目建设。 紧抓国家重大政策窗口期,积极组织申报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尾矿库风险隐患治理项目、煤矿及重点非煤矿山重大灾害风险防控项目、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补短板项目,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严格资金规范管理,以工程性技术措施加快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责任单位:规财处牵头,危化处、煤监处、非煤矿山处、执法监督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8.推进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巩固乡镇(街道)“六有”、行政村(社区)“三有”应急能力建设成果,推动乡村两级全覆盖组建分别不少于30人、1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试点探索基层应急管理“多员合一”,推进基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推动基层应急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开展1次业务培训、1次应急演练,在实践实战中锤炼和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责任单位:减灾处牵头,人事处、预案局、地震地质处按职责分工落实)
9.推进江西智慧应急建设。 完善具有江西特色的“一朵云、一张图、两张网、三大重点工程”,采取示范引领、考核督查、激励通报、建章立制、整合融合等办法,推动各类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网络通信系统、应急指挥系统、监管执法系统和“党建+应急管理”系统等互联互通,有机融入应急管理日常工作,以数字赋能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 (责任单位:科信处牵头,指挥中心、安全生产和灾害防治各业务处室、调查统计处、宣教处、执法监督局、保障中心、预警中心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弘扬为民服务之风,打好民生实事主动战
10.为企业强服务优环境。 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深化落实延时预约服务等12项便民措施,严格行政审批事项挂起管理,推进证照到期提醒等活动,打造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应急品牌。持续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秩序,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扎实开展“执法规范提升年”活动,组织“三项岗位”人员线上培训,持续开展危化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工贸行业有限空间指导服务等活动。 (责任单位:政法处牵头,安全生产各业务处室和规财处、宣教处、科信处、执法监督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11.为群众办实事暖人心。 严格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和“慈善一日捐”、无偿献血等活动,创新开展“三十三个基层支部、三十三件民生实事”活动。推进安全风险防范大宣传大实践巩固提升,扎实开展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化安全宣传和实践“双五进”活动。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具体落实)
12.为基层解难题促发展。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定点帮扶,选优配强帮扶队伍,狠抓产业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各项工作,推进老旧桥梁、护岸等安全隐患治理和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为乡村振兴贡献更大应急力量。加强与驻在社区文明共建,常态化组织党员干部看望慰问社区困难群众,配合开展爱国卫生等工作。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牵头组织落实)
(四)弘扬清正团结之风,打好政治生态持久战
13.讲学习、比能力。 强化专业思维、弘扬专业精神,积极投身全国应急管理干部实战大练兵,精心举办森林消防队伍大比武、“振兴杯”消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鼓励干部职工立足岗位需要提升学历层次和专业技术等级,推动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和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具体落实)
14.讲团结、比担当。 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等制度,抓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正确认识改革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看清主流、增进信心、凝聚共识,严惩造谣中伤、恶意诬告、团团伙伙、阳奉阴违等行为,营造一条心、一股劲、一起拼的团结奋斗氛围。树立正确政绩观和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优秀干部,高质量举办首届 “最美应急人”选树宣传活动和第一次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先进表彰,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荣誉感、归属感。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具体落实)
15.讲纪律、比作风。 认真组织习近平总书记授旗训词五周年学习宣贯活动,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创新、实干,清廉、奉献”江西应急文化,常态化开展政治谈话。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扎实开展挂证取酬、“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和统计造假等问题专项整治,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严格执行政商交往行为清单“八要”“八严禁”,强化廉政文化建设,把正风肃纪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涵养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责任单位: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具体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 。开展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推动安全发展实践活动,是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着力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效的重要抓手。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亲自抓、负总责。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要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身实践活动,确保取得务实成效。厅主题教育办综合协调组要定期调度情况、狠抓工作推进落实。
( 二 )注重 工作实效 。 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对照15项具体任务,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逐项抓好落实,逐项抓出成效,并于每月 30日 向厅主题教育办综合协调组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每月 1日、15日 向厅主题教育办综合协调组报送“三十三个基层支部、三十三件民生实事”项目清单并持续更新。厅主题教育办要通过随机抽查、现场查核等方式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实践活动推进有力有序有效。
( 三 ) 强化 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省厅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 自有 宣传渠道,积极发挥省内主流报刊媒体的主渠道、主平台、主力军作用,大力宣传 全厅 党员干部 扎实 开展实践活动, 全面强本领、转作风、树形象,全力 保民安、解民忧、暖民心的进展情况和工作实绩,讲好应急故事、传播应急声音、 彰显 应急形象。
附件: “三十三个基层支部、三十三件民生实事”项目清单
附件.docx
中共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委员会
2023年6月9日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工作规则》的通知
赣应急字〔2023〕75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工作规则》已经20 23 年 6月5日召开的 第 6 次厅 长办公 会议审议通过 , 现予印发。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20 23 年 6 月 6 日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和 《江西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结合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以下简称“省应急厅”) 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 省应急厅工 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 决策部署 , 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 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按照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求,全面正确履行省政府赋予的职责,为 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江西篇章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三、 省应急厅工作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依法行政、坚持科学民主、坚持守正创新、坚持清正廉洁。
第二章 党的领导
四、 省应急厅及各处室 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矢志不渝践忠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领导贯穿落实到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各领域。
五、 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将其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井冈山精神、苏区精神、长征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牢记“三个务必”,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
六、 要自觉对标对表,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决策部署,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落实落细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内监督,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七、 要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省委、省政府和厅党委领导,健全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厅党委请示报告。
第三章 职责分工及部门职能
八、 省应急厅实行厅党委全面领导和厅长负责制。 厅长主持 省应急厅 全面工作 。 副厅长、政治部主任、一级巡视员协助厅长工作,厅总工程师协助相关厅领导抓协管领域工作,厅二级巡视员协助抓有关具体工作。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应急厅纪检监察组组长专门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职责,不分管业务工作。
厅长离赣出差、出访、考察、学习、休假期间,可委托指定的副厅长主持省厅日常工作。
九、 副厅长、政治部主任、一级巡视员按 分工负责分管 领域 工作 , 受厅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 厅总工程师按分工负责协管领域工作;厅二级巡视员按分工负责有关具体工作。 重要情 况和重大事项 ,要及时向厅长报告;对于带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向厅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涉及其他 厅领导 的工作,要同有关厅领导商量决定。
十、 省应急厅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全面正确履行职能。要牢固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减灾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要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 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要 加强应急预案演练, 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水平,强化区域性应急力量建设, 增强全民防灾 减灾 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十一、 厅机关 各处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处室工作,按照处室职能配置,抓好工作落实;其他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开展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对重大事项和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分管厅领导和厅长报告;对涉及到其他处室职责的工作,主办处室要主动与相关处室协商沟通,有关处室要积极配合,尽可能取得一致意见;处室间如有意见分歧的,应当由主办处室将不同意见及其理据列明,一并报厅领导协商或裁定,由相关处室按协调或裁定的意见抓落实。
厅机关各处室要 各司其职 , 各负其责 , 顾全大 局, 协 同 配合, 切实 维护团结统一 、 政令畅通,不折不扣贯彻 落实 各项工作部署。 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积极提出意见与建议,供 厅 领导班子决策参考。
十二、 要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推进政府治理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不断提高政府效能。
第 四 章 监督制度
十三、 省应急厅 要认真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自觉接受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按规定和要求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自觉接受省政协的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
厅机关各处室要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严格责任,限时办结,主动公开办理结果。
十四、 要 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监督,自觉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等部门、驻厅纪检监察组 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并向省政府报告。 厅全体 公职人员要自 觉接受国家监察机关的监督 。
十五、 要严格执行 行政复议法,切实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和建议,加强行政复议指导监督,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十六、 要自 觉 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依法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策宣讲和解读,扩大政务开放参与,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有关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十七、 要认真倾 听人民群众建议、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厅领导要阅批群众来信, 督促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厅机关各处室要认真承办其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第 五 章 会议制度
十八、 省应急厅 实行厅长办公会议、厅长 专题办公会议制度。
十九、 厅长办公会议由厅长、副厅长、 政治部主任、 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 一级巡视员、 总工程师 组成, 二级 巡视员、 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 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 ,由厅长或由厅长委托的厅 领导召集和 主持 。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 应急管理部 的重要指示、决定、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
(二)讨论决定全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重大事项;
(三) 讨论决定 省应急厅 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 审议、通过由 省应急 厅或联合其他厅局发布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 标准 ;
(五) 研究决定厅重要会议文件,向省委、省政府和 应急管理部 呈送的重要报告 ;
(六) 研究决定 设区市应急局和 厅机关 处室、厅 属 单位请示的重要事项 ;
(七)听取 厅机关 处室、厅属单位重要工作汇报;
(八) 讨论其他需要厅长办公会议研究的事项。
厅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 2 次,如有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根据需要可以安排有关 厅机关 处室及厅属单位负责人列席 会议 。
二十、 厅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 厅 相关处室报请分管 厅 领导审核, 由厅办公室按程序报 厅长 确定 ; 分管厅领导要对议题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 厅属单位需提交厅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报请分管厅领导审核后,由归口联系处室负责汇总、初核、提请。 会务工作由厅办公室负责。
二十一、 提请厅长办公会议审议的文件应全面准确反映议题情况和各方面意见,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逻辑严密、条文规范、用语准确、行文简洁;主办处室一般应当提前3天将会议材料送厅办公室,厅办公室对会议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提请会议审议规定要求的,予以退回;经会议主持人审定,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厅办公室统一于会前1天送达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应当在会前认真研究,准备意见。凡提交厅长办公会议讨论的事项,由主办处室主要负责人汇报,相关列席人员可以补充汇报,汇报应言简意赅、突出主题。会议的组织、记录及会议纪要的编印,由厅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由厅长或受委托召集的厅领导签发。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分管厅领导按分工负责落实,牵头处室具体承办,厅办公室负责督办。
二十二、 厅领导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向厅长或会议主持人请假,并将对讨论事项的意见书面送厅办公室;如对议题有意见和建议的,可在会前提出,报厅长审定。厅长办公会议列席人员请假,由厅办公室汇总向厅长报告。
二十三、 厅长专题办公会议是研究、协调、处理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一些专门事项,由厅长、分管厅领导受厅长委托或按照分工主持召开,根据需要,安排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和涉及本专题的有关处室、厅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二十四、 厅长专题办公会议根据需要适时召开,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通知等各项准备工作由涉及本专题的主办处室负责,会议纪要的编印由主办处室负责,会议记录由厅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由主持或受委托召开会议的厅领导同志签发,涉及重大事项报厅长审定。会议纪要由厅办公室统一归档,会议决定事项由主办处室负责督办。
二十五、 以省应急厅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一般以厅办公室文件印发通知,会议一般开到市,确需开到县(区)的,必须经厅长审批同意,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
各类会议原则上不要求市、县(区)政府领导出席。确需市、县(区)政府领导出席的,必须报厅长审批同意,按程序报省政府审批。
二十六、 提倡采用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形式,经批准直接开到基层的,不再层层套开。未经省厅批准,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厅领导会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二十七 、 要减少 各类 会议数量,控制规模,压缩会期,严格审批 , 提高效率和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切实做到 安排紧凑,简化程序,讲实话、讲短话、讲管用的话。
提倡开短会,开推动中心工作的现场办公会、务实高效的小型协调会。 没有现场交流、讨论发言的会议,原则上以视频会议形式召 开。能在昌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在异地召开,确有必要的,须阐明理由并报厅长同意。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
第 六 章 公文 处理
二十八、 省应急厅公文处理工作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规定,遵循行文规则、规范和程序,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未经批准不得越级行文,不得多头报文;请 示应当一文一事,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除 厅领导 交办的事项外,一般不得直接向 厅领导 个人报送公文。
二十九、 厅机关 各处室提请 省应急厅 或 省应急厅 办公室制发的公文或草拟的公文,凡涉及其他处室职责范围的事项,主办处室要事先与有关处室充分协商,有关处室要积极配合,取得一致意见并办理会签手续后,报送厅领导审签;处室之间协商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主办处室应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办理 建议由分管厅领导做好协商工作 。
厅机关 各处室 之间征求意见或会签文件时,除主办 处室 另有时限要求外,一般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回复;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回复的,应主动与主办 处室 沟通并商定回复时限及方式,逾期不回复视为无不同意见。
三十、 以 省应急厅 名义 的一般性发文 , 由分管厅领导签发;上报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的公文及其他重要公文,由 分管厅领导 审核后, 厅长 签发。属于 省应急厅 工作范畴、以厅 办公室 名义行文,一般由 分管厅领导 签发;其中涉及全省性重大政策和人、财、物的公文,以及报 省政府办公厅 的公文,由 厅长 签发。
有关厅局与省应急厅联合发文或会签省应急厅的公文,一般由分管厅领导签发;主送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的公文及其他重要公文,由 分管厅领导 审核后, 厅长 签发。
三十一、 厅机关 各处室起草的以 省应急厅 或 省应急厅 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在呈送厅领导签批前,必须送厅 政策法规处 进行合规性审查 ,并按程序逐级呈厅长签署予以公布 。
三十二、 报送省政府审批的公文、提请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文的公文,凡涉及相关地区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处室在报送前,应书面征求相关地区或部门的意见,主动充分协商。协商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报主办处室分管厅领导协调。在报送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的公文里应说明征求意见情况。
三十三、 收发文及其保密、安全工作由厅办公室负责承办,按照 厅 领导分工和处室职责范围具体办理,严格执行公文处理细则的规定。
三十四 、 要精简文件和简报 , 从严控制发文数量、发文规格和文件篇幅。凡法律、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现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适用 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 上级文件 没有明确要求的一般不制发配套文件 , 严禁简单照抄照搬、上下一般粗。分工方案原则上应与文件合并印发,不单独发文。 严格依照经批准的简报目录报送简报, 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从严控制篇幅, 各类文件稿、综合报告稿、专项报告稿一般不得超过规定的字数。
未经省政府授权,不得向市、县(区)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不得要求市、县(区)政府报文。
三十五、 要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加强信息化应用和保障,推广使用 “赣 政 通”, 加快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除涉密文件外,一般文件均应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办理,提高公文处理时效,降低行政成本。
第七章 工作落实
三十六、 省应急厅要把抓落实贯穿于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研究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跟踪督办, 严格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 制度 ,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以及自身建设等方面的 跟踪问效、 考核评估 , 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不断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厅 领导要亲力亲为 抓落实 ,主动谋划政策举措,解决矛盾问题,加强工作推进,确保政令畅通。
三十七、 厅机关 各处室 要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应急管理部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 细化任务措施,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协同攻坚,及时跟踪和反馈执行情况。涉及多 个处室、单位 参与的工作,牵头 处室 、 单位 要发挥主导作用,协办 处室 、 单位 要 积极配合 , 意见不一致的 ,主办处室 、 单位 应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办理 建议,由分管厅领导 协调推动 ,形成工作合力 。
三十八、 不断创新督查方式方法,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大力推行“带着线索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的线索核查法和“四不两直”暗访工作法,强化“督帮一体”,加大督查调研力度,增强督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十九、 要统筹规范督查检查,严格执行计划和备案管理,未纳入年度计划的,原则上不开展,确需开展的按程序报批。严格控制督查检查频次和时限,严禁重复督查、多头督查、越权督查。
四十、 厅办公室 要加强督查督办,坚持全面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健全限期报告、核查复核、督促整改、情况通报及第三方评估等制度。 要建立问题跟踪落实机制,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及时督促整改销号, 推动省应急厅决策部署和厅领导批示指示精神贯彻落实。
第 八 章 工作纪律
四十一、 省应急厅全体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贯彻执行 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发展意识,讲政治、守规矩,严律己、不谋私,勤作为、勇担当,着力提高创造性执行效能,切实当好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 。
四十二、 要 坚决执行 省应急厅 的各项决定 ,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 省应急厅 内部提出 , 也可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部门反映 ; 代表 省应急厅 发表讲话或文章 , 事先须经厅领导同意。
四十三、 要严格执行 出差审批、 请销 假制度 ,并要求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 厅长因事离 赣 外出,按省委、省政府 和应急管理部 有关规定 执行 ,同时明确离赣期间主持工作的同志,由厅办公室按有关要求向省委、省政府总值班室报备。
(二) 其他厅领导 、各职级巡视员离昌和返昌需本人 报厅长同意, 并向厅办公室报备。
(三) 厅机关 各处室 、厅属各单位 主要负责人(含节假日)离昌外出, 应 经分管厅领导同意, 并向厅办公室报备 ;离赣、 3天(不含)以上离昌 的 在向分管厅领导报告后, 经厅长同意, 并向厅办公室报备。 应急响应期间离昌应请示厅长同意。外出期间,要保持联络畅通。
(四) 厅机关各处室 正处级专员、 副职 和二级调研员以上职级人员 离昌外出(含节假日),经本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向 分管厅领导 报告 。
(五)干部出差和休假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 厅属单位应当建立外出报告制度。
四十四、 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重要工作部署、重要 舆情等 信息 , 要 按照有关程序 及时 向省政府请示 报告。 发布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信息,要严格按程序审定,重大情况要及时 向 省政府报告。
四十五、 要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认真履行值班带班职责,加强主动调度和会商研判,及时应对并协调处置突发事件,严格按照规定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四十六、 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规定,严格控制差旅、会议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最大限度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 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
四十七、 未经 省厅 批准,不得出席各类节庆活动和一般性事务活动,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 ,不发 贺信 、 贺电 ,不 题词、 题字、作序 。厅领导出席会议活动、到基层考察调研的新闻报道,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按有关规定办理 , 并进一步 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四十八、 要严格遵守保 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等,坚决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第 九 章 自身 建设
四十九 、 省应急厅全体公职人员 要做 加强 学习的表率,建设学习型机关。
五十、 要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 厅领导 要 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 坚持轻车简从 ,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 深入群众、 深入基层 ,多到困难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开展实地调研,掌握实际情况, 注重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调研要讲求质量,简化陪同,改进方式,注重实效。除工作需要外, 一律 不 得 去名胜古迹、风景区 等场所 。
五十一、 要带头弘扬宪法精神,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把应急管理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
五十二、 要认真 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和廉洁从政规定 , 勇于自我革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厅领导要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五十三、 要 严格落 实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 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 以及厅党 委 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出差、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实行公务接待公函制、清单制和出差审批制, 所有 公务活动一律不收受、不赠送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严禁在公务活动中饮酒。公务接待用餐一般采用自助餐形式。
五十四、 要 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十五、 要强化责任担当,勤勉干事创业,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不能简单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约束 、容错纠错机制, 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十六、 要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注重家风建设,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
第十章 附 则
五十七、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参照本规则执行。 厅属各单位 适用 本规则,并可根据 实际 制定实施细则 。
五十八、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8年11月28日省应急厅印发的《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工作规则》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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