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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调峰0.3元/kWh,存量新能源配储可减免一定分摊费用!河南新型储能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则正式发布

时间:2023-07-21 来源: 浏览:

储能调峰0.3元/kWh,存量新能源配储可减免一定分摊费用!河南新型储能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规则正式发布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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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7月18日,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正式发布《河南新型储能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 务市场规则(试行)》。

储能电站准入条件为独立储能项目和配建储能项目,配建项目通过技术改造满足独立储能项目同等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可转为独立储能项目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 涉及 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的储能,原则上暂不转为 独立储能,暂不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

储能调峰辅助服务补偿费用计算周期为 15 分钟,按充电电量计算,补偿价格为出清结算价格,储能调峰补偿费用为补偿电量x补偿价格。 “日前报价、实时出 清”, 储能参与调峰补偿价格报价上限暂按0.3元/kWh执行。

储能调峰辅助服务补偿费用,由全省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中未中标和未达到要求的统调公用燃煤火电机组、风电和光伏电站等按照省电力调峰辅助服务交易规则共同分摊。 已并网的存量新能源项目按照要求配置储能设施并达到独立储能运行条件要求的,参与辅助服务分摊时给予一定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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