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690万预算 | 焦作市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690万预算 | 焦作市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时间:2023-09-13 来源: 浏览:

690万预算 | 焦作市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VOCs前沿
VOCs前沿

VOCs99

VOCs减排 大气前沿©深耕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内容。本号获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www.acef-vocs.com.cn)等权威机构的鼎力支持!【特此声明:本号发布的内容及观点不代表任何机构立场】

收录于合集 #【合辑】招投标项目 74个

来   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

原标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焦作市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近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 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焦作市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该项目预算金额为690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23-28

2、项目名称: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焦作市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900,000.00元

最高限价:69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一包:焦作市辖区30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主要内容为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日常巡检、数据服务、故障处理等,服务期限部分维护15个月,部分维护12个月。

二包:焦作市辖区30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营维护,主要内容为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日常巡检、数据服务、故障处理等,服务期限部分维护15个月,部分维护12个月。

6、合同履行期限:部分15个月,部分12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12日 至 2023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请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首页—公共服务—下载专区-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及视频等,按要求进行招标文件获取,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

4.售价:0元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投标文件的上传,请各投标单位尽量提前上传投标文件,因投标文件未能及时上传导致投标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1号机。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焦作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解密文件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3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具体事宜请查阅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首页—公共服务—下载专区-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及视频等,查看操作说明,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等。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焦作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焦作市人民路999号

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方式:139391735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凯格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光亚街道焦作市工业路2813号东1幢6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6391013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女士

联系方式:13939173518

END

为了鼓励和表彰在生态环境领域科学技术进步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激发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促进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推动美丽中国建设,中华环保联合会自2020年起特设立面向全国的“中华环保联合会科学技术奖”。

“中华环保联合会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下设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和杰出青年科技奖三个子奖项。

欢迎 大气污染防治领域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报2023年度中华环保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第四届)。 联系人:许老师15910860529(同微信)

汇编整理:VOCs前沿(转注来源),素材源自中国政府采购网
【免责声明/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等保持中立,所转内容仅用于行业交流;如涉版权问题,请 联系 后台即可作删除处理

近期文章

▼上下滑动,点标题查看:

生态环境部副司长点名了治气过程中环保产业哪些问题?

涉VOCs“绿岛”项目启动团体标准及服务认证,促进规范运行

填补空白!《建设用地土壤异味影响评价技术指南》团体标准正式发布

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

注意这些常见的环境违法行为

对符合条件的这类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做好今年督察工作,适时启动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

HJ行业标准能否强制执行并作为执法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要来了!

生态环境部部长突击检查,“数据造假”再被抓现行

山西省强制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生态环境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组如何“锁定”企业废气偷排违法行为

生态环境执法变了!

生态环境部发布《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3项国家标准的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正在开展的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有哪些新方向、新要求

5年内禁业!生态环境部最新通报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即将来临....附常见违法问题判定清单和企业应对手册

生态环境部将对“恶臭异味治理”作出部署

恶臭异味污染,如何实现“国标”“民标”双达标?

化学纤维制造、纺织染整、电子制造等3个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技术指南

工业噪声加速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生态环境部拟出新规

生态环境部拟实施焦化行业和水泥行业的超低排放

张大伟任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党委书记、站长

生态环境部严厉警示:如有人唯利是图、胆敢以身试法,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生态环境部部长又突击检查了,有企业因“热力焚烧炉炉温低于规定区间”被抓!

两部委:鼓励推荐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及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装备

3项新国标将出台,事关固定源废气监测

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十四批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排污许可领域)

凹版印刷和涂料行业VOCs如何合理选择高效治理技术?官方建议这样做

生态环境部重磅印发《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

不能‘一刀切’要求所有企业建设RTO、RCO

省厅新规:委托方不得对环境监测服务机构提出影响数据公正性的不合理要求

研究报告:VOCs有望成为“十四五”大气治理增速最快的细分领域

RTO改造引起储罐起火!应急管理部:对VOC动火改造等纳入重点防控

多地生态环境局“一把手”密集换帅!“最严环保风暴”进入攻坚时刻

李干杰已任中组部部长

新修丨北京市《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技术变化有哪些?

新修丨北京市《汽车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技术变化有哪些?

5人被拘,罚款120万!生态环境部督导发现的两家涉气企业处罚结果来了

国家标准委等11部门印发《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广东拟出台臭氧污染防治实施意见

官方新规!解决涉VOCs包印企业的“批水用油/批少用多”和治理低效等问题

生态环境部副司长点名了治气过程中环保产业哪些问题?

山东拟出新规!橡胶制品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应急管理部发布新版《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5月15日起施行!

吸附技术篇——VOCs和恶臭废气污染控制装备产品应用(一)

催化燃烧篇——VOCs和恶臭废气污染控制装备产品应用(二)

热力燃烧篇——VOCs和恶臭废气污染控制装备产品应用(三)

生物法处理技术篇——VOCs和恶臭废气污染控制装备产品应用(四)

紫外光氧化/光催化技术——VOCs和恶臭废气污染控制装备产品应用(五)

RTO焚烧炉等重点环保设施的运行安全纳入监管范围

废气治理设施(RTO等)存重大安全隐患,多家企业被国务院安委办实名通报

一省出新规!自动监测数据造假,依法取消企业的环保电价、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

新增第三方机构的处罚条款...生态环境部将发布新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办法》

VOCs实施总量指标差异化替代,难否?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被生态环境部盯上了!这3家公司被实名通报...

企业被检查出违法的后果|62页PPT

VOCs废气催化燃烧的催化剂应用及常见问题

生态环境部部长突击检查,6家企业涉嫌监测数据造假等突出问题被“抓现行”

生态环境部:2023年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开展VOCs深度治理等重点任务

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时隔20年!新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来啦

《恶臭/异味污染走航监测技术规范》等两项团体标准通过专家组立项技术审查

诚邀参与

▼上下滑动,参编申请

下一条:维生素知多少
版权:如无特殊注明,文章转载自网络,侵权请联系cnmhg168#163.com删除!文件均为网友上传,仅供研究和学习使用,务必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