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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中问题解答

时间:2022-07-30 来源: 浏览: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中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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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中

问题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之前强制检定是收费的,但是在《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以及《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取消或停征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决定的通知》(国质检财函〔2017〕140号)的要求下,全国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授权检定机构全部免除强制检定的收费项目,因为强制检定是免费的,非强制检定是收费的,那么就有一个问题——我们如何界定强制检定范围呢?

对计量从业者界定强检范围通常遇到的问题进行整理如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实行强制检定。那么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中有些是有检定规程的,有些没有检定规程,只能按照校准规范进行校准,那么既然最高标准器都是强制要求溯源的,校准部分的最高标准器费用是否可以免费?

不免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只有检定的才能免费,其他没有检定规程的都需要自费。

2

最高计量标准器具配套计量器具是否可以按照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免收检定费?

不能。因为配套计量器具不属于最高计量器具,虽然都是一个标准装置中的设备,但是不能算作最高计量器具,所以不能执行强检免费政策。

3

2021年10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的决定》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对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6个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内的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由企业自主管理,不需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发证,不再实行强制检定。调整后,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加强对企业自主管理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的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满足计量溯源性要求和计量标准准确。

那么在这6个试点城市中企业自主管理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还能作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免收检定费用吗?

不能。因为在这6个试点城市中企业自主管理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不再属于强检计量器具,不能免收检定费用。

4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  2020年第42号公告,《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于2020年10月26日进行调整,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强制检定”和“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使用中应接受强制检定,其他工作计量器具不再实行强制检定,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

我们可以看到包含在《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中,并且监管方式是强制检定的,除(体温计、水表、电表、燃气表)只需首次检定外,其他均需按照周期检定方式送检,那么问题来了,是所有的压力表都需要强制检定免收检定费用吗?

不是的。虽然压力表在强检目录中,但是并不是所有在强检目录中要求强制检定的都要执行强制检定,还要看最后一栏中强检范围及说明,只有在这个范围内的才能按照强制检定免收检定费用,不在范围内的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即可。

5

计量机构如何知道在强检目录中的仪表具体应用在什么地方,是否属于强制检定呢?使用单位是否可以将所有包含在强检目录中的设备全部按照强检免费送检到计量机构呢?

不可以。国家免除强制检定费用是为了减少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如果大家因为不收费把所有设备都按照强检免费送检,那么势必会对计量机构造成很大麻烦,计量行政部门设立了强检计量器具登记平台,里面会有计量器具的应用场景,不属于强检范围内的应用场景不能按照强检免费执行。

6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我可以随便想送哪里就送哪里吗?

不可以,一般在本行政区域内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当地不能检的可以向上级申请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强制检定工作统一实施监督管理,并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指定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第五条 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7

一些准确度较高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在本省满足不了检定要求,需要送检到国家院怎么办?

这种情况可以送检到国家院,但是需要提供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复印件,并且送检设备必须在考核证书中,另外还需要出具一份当地省院不能检定的说明文件,并加盖当地计量处公章,如果委托他人负责送检,还需要填写一份委托送检说明并加盖公章。只有这样国家院才能接收这种强检免费的设备。

现在国家在推行中国电子质量监督(e-CQS)强检计量器具公共平台,今后全国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将统一接入这个平台管理,利用大数据平台化优势智能按照检定机构的能力就地就近分配强制检定任务,目前康斯特明德计量系统已经与国家强检平台(e-CQS)打通,实现数据共享。

各位计量小伙伴是否为在工作中分不清强检非强检而烦恼呢,希望在此能够帮到大家,也希望大家能够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经验分享出来,大家一起学习!

文章来源:康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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