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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丨鼓励货运企业优先使用电动重卡、网约车企业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时间:2023-08-14 来源: 浏览:

福安丨鼓励货运企业优先使用电动重卡、网约车企业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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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1日消息: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福安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新能源汽车方面, 《措施》明确:
1)完善绿色交通配套基础设施,积极扩大锂电新能源等清洁能源在交通、港口码头、加油站等领域的应用。推广公共服务场所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和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配建充电桩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2)推动运输装备绿色发展,持续推动“电动宁德”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在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巩固我市公交车100%纯电动化成果。引导鼓励货运企业优先使用电动重卡、网约车企业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鼓励符合条件的传统燃油和双燃料巡游出租汽车更新置换为新能源汽车。
3)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的,除实物保障岗位工作用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等特殊情况外,全部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逐年提高执法执勤用车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鼓励公务租赁用车使用新能源汽车,确保公共机构30%以上配备新能源汽车的目标实现。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加速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压实自身任务,力争2023年底前全市党政机关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

以下是节选部分:
三、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一)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 围绕我市不锈钢新材料、新能源等主导产业,依托产业特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积极延链、补链、拓链,形成产业互补、协作、循环的产业格局,打造绿色低碳的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推进电机电器(含大健康)、船舶修造、食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到2025年,力争全市新增省级以上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共2家以上。鼓励企业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加快钢铁企业兼并重组优化升级,实施绿色改造。着力提升行业能效水平和污染物减量化,鼓励行业、企业加快绿色低碳工艺革新,开展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探索开展行业整体审核模式。到202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12立方米/万元。
责任单位:工信局、发改局、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  
(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 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的原则,科学合理布局工业项目,稳步推进福安经济开发区和各类工业园区的整合提升。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重点领域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应入驻工业园区。率先建成一批园区改造示范项目,推进工业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提高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推动福安湾坞半岛开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园区改造提升工程,推动能源系统优化提升和污染综合治理,促进能源梯级利用和余热余压回收利用,建设园区智慧综合能源,鼓励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健全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开展进水浓度异常的污水处理厂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到2025年,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实现“污水零直排”,力争福安经济开发区创建国家级绿色园区。
责任单位:发改局、工信局、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商务局  
(三)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 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统筹推动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构建绿色低碳建筑体系,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推行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持续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全面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提升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水平,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加大零碳建筑的开发和应用,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设一批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调蓄设施,消除城市易涝点,实现50%以上城市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4%以内。
责任单位:住建局、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  
(四)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 完善绿色交通配套基础设施,积极扩大锂电新能源等清洁能源在交通、港口码头、加油站等领域的应用。推广公共服务场所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和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配建充电桩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推动完善码头岸电措施,确保岸电供电能力满足船舶靠港用电需求;指导水路运输经营者及船舶企业加强受电设施改造,并在靠港时按规定使用岸电,到2025年,按规定需安装船舶受电设施的福安籍船舶,均安装到位。
推动运输装备绿色发展,持续推动“电动宁德”建设,提升新能源汽车在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巩固我市公交车100%纯电动化成果。引导鼓励货运企业优先使用电动重卡、网约车企业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鼓励符合条件的传统燃油和双燃料巡游出租汽车更新置换为新能源汽车,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发展甩挂运输,鼓励发展电动船舶,鼓励航运企业提前报废更新老旧船舶,发展大吨位专业化船舶运力,力争到2025年,全市船舶运力载重吨较2020年末增长达30%以上。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5%,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3.5%。
积极调整运输组织模式,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推动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推动白马港铁路支线建设,水路货运量在综合运输体系占比进一步提升,推动集装箱铁水联运发展格局。加快发展绿色仓储和绿色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标准化物流周转箱推广应用,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加强快递包装产品绿色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推广应用瘦身胶带、循环中转袋、可循环快递箱(盒)、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推进邮件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和可循环。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发改局牵头,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财政局、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宁德白马港海事处、宁德赛岐海事处、福州港宁德分中心下白石分港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 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开展3个乡村电气化试点,加快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农村生活及海上渔排中的应用;推进渔排作业船舶电动化替代、推广使用热泵技术在食用菌、茶叶等农产品加工等领域的应用;推进燃气下乡,支持建设安全可靠的乡村储气罐站和微管网供气系统;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加快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绿肥种植,大力推广农作物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开展农药减量控害行动。推广水禽无水面养殖、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等使用技术,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和垃圾处理能力,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促进粪污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均比2020年减少1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利用率达到93%以上,绿色防控、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45%。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牵头,发改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海洋与渔业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国网福安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公共机构节能提升工程。 贯彻落实《宁德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2021-2025)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绿色化改造、可再生能源替代、绿色办公等“十大行动”。加快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数据中心等综合型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的,除实物保障岗位工作用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等特殊情况外,全部采购使用新能源汽车,逐年提高执法执勤用车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鼓励公务租赁用车使用新能源汽车,确保公共机构30%以上配备新能源汽车的目标实现。提高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充电基础设施数量。加速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建立健全节约型机关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压实自身任务,力争2023年底前全市党政机关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

责任单位: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重点领域污染物减排工程。 完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合协作机制,增强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能力。实施温室气体和污染物协同控制,探索开展钢铁、建材等行业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试点示范。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治理,精准减排。全面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治,推动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有效遏制臭氧浓度上升趋势。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责任单位: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  

(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 立足构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坚持先立后破,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持续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实施煤改气改造,加快天然气支线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管道天然气的供气覆盖面。推进煤电大机组综合升级,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推动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淘汰燃煤落后产能,严格落实新建锅炉准入要求,加大落后燃煤锅炉和燃煤小热电退出力度,推动淘汰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巩固提升燃煤锅炉整治成果。推动工业余热、电厂余热、清洁能源等替代煤炭供热(蒸汽),推进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实施集中供热。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将城市建成区及城市近郊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责任单位:发改局、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工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  

(九)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 实施全过程污染物治理,推进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加强对钢铁、火电、铸造等重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推动实施以电机、船舶等行业为重点的涉挥发性有机物,提标改造综合整治工程,全面提升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确保实现达标排放。开展易挥发有机液体储罐改造,对浮顶罐推广采用全接液浮盘和高效双重密封技术,对废水系统高浓度废气实施单独收集处理。对我市全域实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区域内倍量替代。到2025年,溶剂型工业涂料、油墨使用比例分别降低20个百分点、10个百分点,溶剂型胶粘剂使用量降低20%。

责任单位: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  

(十)环境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 加快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推动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实施城市更新计划,完善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高品质智慧示范小区。提升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城市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市政排水管网及居民小区、公共建筑、企事业单位内部排水管网错接混接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和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管网空白区,推行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推广再生水用于市政杂用、工业用水和生态补水。加快推进厨余废弃物处理厂项目建设,健全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2023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到2025年,新建改造污水收集管网18公里以上,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5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高到70%,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85%以上。

责任单位:发改局、住建局、宁德市福安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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