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3”塔吊倒塌事故致6死5伤!省住建厅紧急通知:严查起重机械!
“9.13”塔吊倒塌事故致6死5伤!省住建厅紧急通知:严查起重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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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安全成为一种价值观!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近期,省内外发生多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 ,特别是“金简仁”快速通道跨沱江大桥项目“9.13”较大塔吊倒塌事故,给起重机械管理敲响了警钟。 按照省安办工作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两工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防线
各地要以事故为镜鉴,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安装、使用、维保、拆卸等各环节监督管理,特别要强化起重机械安拆、顶升的过程管控。
(一)加强人员管控。 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 “定人、定机、定岗” 制度,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要求,主动选用具备操作人员人脸识别或指纹识别功能的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建筑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无资格人员擅自操作设备。
(二)规范安拆管理。 安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按照资质许可和备案范围承揽业务。必须编制塔机基础施工和安装(拆卸)专项方案,特殊工艺、特殊环境、超常规安拆及超规模吊装作业方案必须进行专家论证。在设备安装(拆卸)、顶升、附着作业前,要按规定提交《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告知书》,严格依照标准规范实施作业,做好安全防护,设置安全警戒, 施工、安装、监理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必须现场旁站监督。
(三)强化检验管理。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并组织验收,未经检验、验收,或检验、验收不合格,均严禁使用。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规范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对检验检测工作质量负责,不得粗检、漏检、假检。
(四)加强使用管理。 使用单位应当自设备检验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并将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于设备显著位置。配备机械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对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加强现场巡查,危险区域不得进行交叉作业。 四级及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时,不得安拆和顶升作业,六级及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 严格落实起重机械停机安全管理。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信号司索工等人员日常行为管理,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制止。
(五)严格维修保养。 产权、出租单位必须做好安装前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经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或原安装单位,按规范要求定期对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施工升降机每3个月至少进行一次额定载重量坠落试验。
二、强化部门职责,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
各地要高度重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认真分析本地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扎实做好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管各项工作。要聘请专业技术专家,加大建筑起重机械抽检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全力防范机械设备“带病”作业。要按照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23〕33号)要求,做好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电子证照发放准备工作,通过系统集中统一规范化的管理,实现“无纸化、不跑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生产经营,提升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效率。
三、强化排查整治,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要按照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以及强安2023行动,组织好全省建筑起重机械综合监管专项检查,并按照方案规定时间报送检查情况。 要从严查处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及使用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履行主体责任、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及个人,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 重点查处出租、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建筑起重机械、无资质或超资质许可范围承揽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无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方案施工、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未按要求定期检查和维保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管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的监督机构及监督执法人员依纪依规严肃问责。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确保及时、科学、有序应对建筑起重机械突发事件,最大限度保护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19日
刚刚(9月13日),四川成都简阳市交通运输局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
9月13日上午,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的金简仁快速路跨沱江大桥项目 塔吊顶升过程中发生垮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5人受伤 ,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生命体征平稳。事发后,简阳市赓即成立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开展处置和救治工作。目前,事故调查和善后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塔吊顶升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哪些事项
塔吊顶升加节是塔吊使用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事故多发的阶段。充分做好塔吊顶升加节准备工作,并掌握施工中及完毕后的注意事项,才能确保塔吊顶升加节工作顺利进行。
一、塔吊顶升前准备工作
1.根据加高塔身的要求,准备好待加的标准节,并将其顺着起重臂方向排成一排。
2.顶升加节作业人员按照职责人工进入各自岗位。 3.检查液压系统工作是否正常,液压油压力应符合规定,活塞杆伸缩平稳,无卡塞现象。 4.检查顶升衡梁及挂板状况。 5.调整顶升套架导轮与塔身主弦杆之间的间隙达到规定要求。 6.按说明书规定,吊起一节待加的标准节至引进衡梁上,再吊一节标准节,移动变幅小车找平衡,锁紧回转机构。
二、塔吊顶升过程中注意事项
1.顶升过程中要专人负责指挥,专人照顾电源,专人操作液压泵,专人扶顶升横梁,专人拉爬爪,专人安装标准节。全体人员要精力集中,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2.夜间不能进行顶升作业。特殊情况必须进行顶升作业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3.风速超过四级或说明书中规定的风速时,严禁进行顶升作业。在顶升过程中,如遇大风突至,应立即停止顶升作业。 4.在顶升过程中,禁止转动起重臂和移动小车。 5.顶升过程中,如遇卡阻或其他故障,必须立即停机检查,故障未经排除,不得继续顶升。 6.作业人员必须精力集中,全神贯注操作,不得探头伸入引进导轮范围,以免标准节突然移动扎伤。 7.注意检查电缆放松长度满足需要,严防电缆在移动中拉、卡塞和挤伤。 8.刚引进的标准节,必须与上、下部塔身联结牢固后,才能继续进行下一个顶升加节作业。
三、塔吊顶升完毕后注意事项
1.检查并紧固上下塔身之间的高度螺栓。 2.检查液压系统操作手柄是否已拨归零位。 3.检查并切断液压顶升系统电源。 4.卸下吊钢上起平衡作用的标准节,接触回专机构的锁定状态。
起重机械操作21个安全要点
1.安全站位
在吊装作业中,吊杆下、吊物下、被吊物起吊前区、导向滑轮钢绳三角区、快绳周围、站在斜拉的吊钩或导向滑轮受力方向等都是十分危险的,一且发生危险极不易躲开。所以,工作人员的站位非常重要,不但自己要时刻注意,还需要互相提醒、检查落实,以防不测。
2.正确认知吊索具安全系数
吊装作业中,工作人员无吊索具安全系数的正确认知,往往以不断为使用的依据,致使超重作业总是处在危险状态。
3.拆除作业中一定要对遭遇的各种因素有预见性
比如:物件估重,切割的彻底性,拆除件受挤压增加荷重,连接部位未经检查就强行起吊等。
4.杜绝失误性操作
吊装作业与很多施工不一样,涉及面大,经常使用不同单位、不同类型的吊车。日常操作习惯、性能、指挥信号的差异等因素很容易引发误操作,所以要特别谨慎。
5.对被吊物体绑扎一定要牢
高空吊装拆除时对被吊物要采取“锁”而不是“兜”;对被吊物的尖锐棱角要采取“垫”的措施。
6.滚筒缠绳不紧
大件吊装拆除,吊车或机动卷扬机滚筒上缠绕的钢绳排列较松,致使受大负荷的快绳勒进绳束,造成快绳剧烈抖动,极易失稳,结果经常出现继续作业危险,停又停不下来的尴尬局面。
7.临时吊鼻焊接不牢
(1)临时吊鼻焊接强度不够。这里所讲的焊接强度不够,是指由于焊接母材表面锈蚀,施焊前清除锈斑不彻底,造成焊肉外表美观丰实,而实际焊肉与母材根本没有熔解在一起,载荷增加或受到冲击,便发生断裂。
(2)吊鼻受力方向单一。在吊立或放倒长柱形物体时,随着物体角度的变化,吊鼻的受力方向也在改变,而这种情况在设计与焊接吊鼻中考虑不足,致使有缺陷的吊鼻在起重作业中突然发生折断(掰断)。这类情况需要事先在吊鼻两侧焊接立板,立板大小厚度最好由技术人员设计。
(3)吊鼻焊接材料与母材不符及非正式焊工焊接。
8.吊装工具或吊点选择不当
设立吊装工具或借助管道、结构等作吊点吊物缺乏理论计算,靠经验估算的吊装工具或管道、结构吊物承载力不够或局部承载力不够,一处失稳,导致整体坍塌。
9.滑轮、绳索选用不合理
设立起重工具时,对因快绳夹角变化而导致滑轮和拴滑轮的绳索受力变化的认识不足,导向滑轮吨位选择过小,拴滑轮的绳索选择过细,受力过载后造成绳断轮飞。
10.无载荷吊索具意外兜挂物体
有很多事故是这样发生的,起重工作已经结束,当吊钩带着空绳索具运行时,自由状态下的吊索具挂拉住已摘钩的被吊物或其它物体,操作的司机或指挥人员如反应不及时,瞬间事故便发生了,而这类事故对作业人员和起重机具具有非常恶劣的后果。
11.起重吊装施工方案与实际作业脱节
主要表现为内容不全,缺乏必要的数据或施工方法与实际操作情况不符,使施工方案变为应付上级检查过关的挡箭牌,而没有起到指导施工的作用。
12.空中悬吊物较长时间没有加封安全保险绳
有的设备或构件由于安装工艺程序要求,需要先悬吊空中后就位固定,而有的悬吊物在空中停留时间较长,如果没有安全保险绳,一旦受到意外震动、冲击或焊把线等伤害,将造成悬吊物坠落的严重后果。
13.工序交接不清或多单位施工工序平衡有漏洞
如有的结构或平台上一班拆除但下班交接不清楚,张三搭的棚子能否上人王五不知道,甲单位切断了平台梁而乙单位继续往平台上放重物,以致造成临时支撑过载。结果是问题发生了,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14.施工忙于进度确认不够
吊车站位没有进行地下咨询;作业前对吊运物重量确认不准及周围环境中的高压线路、运转设备、煤氧管道泄漏点等隐患和业主单位的安全警示标志没有及时发现而吃大亏。
15.使用带有“毛病”的吊索具
有些人为了省事,找根绳扣就用,殊不知这是别人扔的报废的绳扣,有的受过内伤,有的局部退过火,还有的让电焊打过,而这些毛病和问题是不容易检查出来的;还有的贪图便宜购买非正式厂家生产的滑轮、吊环等不合格吊具,使工人作业时提心吊胆。为了确保施工安全,请不要用别人扔的绳扣,对损坏报废的绳扣及时切断,防止他人误用;不要购买非正式厂家生产的吊具。
16.将麻绳当作安全绳
因为麻绳的承载性能远远不及钢绳,而且麻绳在日常保管及使用中极易遭受损害而降低抗拉力,所以,使用麻绳作安全绳起不到安全作用,反而使人产生心理依赖造成事故。
17.未设警示区
大件吊装及高空作业下方危险区域未及时拉设安全警示区和安排安全监护人,导致他人不明情况进入危险区域而发生事故。
18.吊车长臂杆吊重物对“刹杆”考虑不周
吊车长臂杆起吊重物时,由于吊车臂杆受力下“刹”,杆头与重物重心垂直线改变,如起杆调正不准,将造成被吊重物瞬间移位,如作业人员考虑不周,没采取回避措施(特别是在空中),就可能是一起事故。
19.两车同抬翻转一件物品计重不准
由于翻转中重心在变换,如果计算不准,特别容易导致其中一台吊车过载失稳而发生问题,这方面如果发生问题不但威胁到人的安全,而且机械经济损失巨大,历史上有深刻的教训,需要特别引起施工及技术人员的重视。
20.危险区域作业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如在天车梁上作业,事先与天车司机联系确认不够或因天车司机忙中出错的误操作,由于未采取挂警示旗、警示灯、设车档等措施,致使天车突然出现,施工人员躲避不及发生意外。
21.对气候影响考虑不足
露天未安装完的龙门吊等起重设备没采取可靠的封固措施,使用中暂停的塔吊吊钩没升到安全位置或锚封在较轻的重物上等,一阵风刮来便可能造成事故,有时突然出现阵风暴雨使电源短路,想抬钩都来不及。所以,养成良好的施工作业习惯非常重要。再有,风天大件吊装必须要考虑风载对吊车的影响因素,有危险或风力超过安全规定时不要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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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不站、十不准、十不干、十严禁”
马上转给全体员工,人手一份!
1.严禁在运行吊物下、起重吊臂作业半径下站人。
2.严禁在设备运行、禁止区域或移动轨迹范围内站人。
3.严禁在高处临边、孔洞等区域无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
4.严禁在易发生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易燃易爆生产区域内无安全措施与专人陪同前提下站人。
5.严禁在热态熔融(喷溅)区域、红钢运行(高温辐射)区域以及电离辐射区域附近站人。
6.严禁在拆卸阀门、管道、设备结构等情况下,处于压力、势能释放的正面区域站人。
7.严禁在移动设备或装置、吊装件或移动车辆站人。
8.严禁在无监护的立体交叉作业区域或动火作业区域下方站人。
9.严禁在高压电气柜或变电区域无安全措施前提下站人。
10.严禁在大型设备拆装、建筑爆破、环境不明、生产通道等区域未经许可站人。
叉车作业“十不铲”
1.移动及球形物体未固定 牢靠,不铲。
2.铲齿上升到极限,不铲。
3.物品埋在地上,不铲。
4.物品超重,超宽,不铲。
5.铲齿上站人,不铲。
6.料箱料架大小不一,不铲。
7.任何带电物体,不铲。
8.铲脚没有到位,不铲。
9.作业人员未离开铲车5米之外,不铲。
10.铲车上坐人 (教练车除外),不铲。
电焊气割“十不干”
起重作业“十 不吊”
电气安全“ 十不准 ”
登高作业“ 十不准 ”
施工现场的“十不准”
人身安全“十不准 ”
电力作业“十不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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