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稿】商业模式的创新能否让燃气公司脱离政府的价格限制?
近几年,随着国家“供给侧”经济政策的提出,政府减税的同时相关降低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价格的措施不断出台。燃气行业自然不可例外的受到了巨大影响。从配气价格的“税后全投资收益率”上限被确定为百分之七,到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成本利润率不得超过10%,燃气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都被加以限制。面对此种局面,燃气公司如何能够突破“瓶颈”,为自身拓宽生存空间呢?本文将介绍在燃气工程安装领域引入“融资租赁”商业模式的设想,以此尝试探索燃气公司新形势下的发展路径。
一、什么是“融资租赁”
根据百度的解释,融资租赁(financiallease) 是目前国际上最为普遍、最基本的非银行金融形式。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定义,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通俗而言,融资租赁就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为承租人“垫资”购买租赁物,承租人分期偿还“垫资”(含融资利息),偿还完毕前租赁物所有权归属出租人,全部偿还后租赁物所有权归属承租人或租赁双方商定的一方。(编者注:根据《合同法》第250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二、“融资租赁”在燃气工程安装领域的应用
由用户根据用气需求委托燃气公司对红线内燃气设施的采购、安装等采取“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建设,燃气公司全额出资完成红线内燃气设施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租赁期限内供用气双方以协商气价的方式偿还燃气公司的“出资”,租期届满,红线内燃气设施的所有权归属由供用气双方商定。
根据实际可操作性的预判,这一新模式的适用对象主要是具有一定用气规模的工、商业用户。
三、“融资租赁”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对用气方而言:融资租赁满足了用户只购买“终端产品”的消费需求,将用气前的所有事务均交由燃气公司办理,报装进程快,用户无需了解相关专业信息,燃气公司“交钥匙”即可。同时,单一的气费支出使得用气成本公开、透明,用气方一目了然。
就燃气公司而言:开拓了融资经营的新盈利渠道,以协商气价的方式脱离政府限价规定的限制。
就合法合规性而言:在本模式中,合同类型具有法律依据,所有事项均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且燃气公司出资建设的做法契合了“提升营商环境”、“转变工作作风”等政策的要求,因此合法合规方面应该是没有风险的。
四、“融资租赁”模式将对燃气公司产生的“益处”
1、由资产经营拓展到资本经营,尽管“融资租赁”属于比较初级的资本经营,但其引领作用也许会引发出乎意料的效果。
2、融资租赁是《合同法》明确的合法类型,“混同”气价完全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因此将融资租赁费用与气价“混同”,将使燃气公司合理合法的突破政府定价的限制。
3、实际形成的协商气价机制将加速法律、政策对商业天然气价格由市场决定的确认。在天然气“价改”过程中,商业天然气价格由市场供需确定的趋势已提出很多年了,但因缺乏实际应用的信息反馈,政府始终未下定决心予以推进,如果燃气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反馈,那么必将大大的推进价格市场化的进程。
4、融资租赁使得燃气公司不再受到工程安装收费成本利润率不得超过10%的限制。前面提到的融资租赁费用与气价的“混同”以及融资成本的介入,将使得10%限制的计算方式完全不适用于新模式的成本核算。
5、将在工程安装领域增加燃气公司的竞争能力。应该说除燃气公司外,在工程安装上能够向用户提供融资服务的其他企业主体应该不会很多,燃气公司利用与用户的长期合作优势,可以建立起较为牢固的信用关系,这一信用关系将是燃气公司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法宝”,因此在未来的开放市场中,燃气公司的制胜利器应该是“信用”,而不是“价格”。
6、新模式中,租赁期限内的燃气设施归属燃气公司,如此以来燃气设施的资产主体、设施维护主体、安全主体将获得统一,相应的权利、义务、责任将更加明晰。同时,“相邻接气”问题还将得以解决。
7、融资租赁中的“出租人”身份将解决多数燃气公司与用户签订施工合同,但同时又欠缺设计、施工资质的“尴尬”现状。
五、“融资租赁”模式的适用条件
除了前文提到的适用对象为具备一定用气规模的商业用户外,新商业模式的适用还将对燃气公司提出很多要求,比如市场调研、用户分析、财务核算、阶梯气价的确定以及风险控制。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用户的用气量将成为本模式是否成功实施的主要风险因素,因此用户分析及相应的合同约定将是控制风险的重要手段。
五、结语
创新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同样也是我们企业获得持续盈利能力的重要手段。燃气公司与其被动的受到当前的法律、政策规制,不如借鉴“网约车”、“余额宝”成功的以创新引领政策制定的经验,用现实的成功案例引导更多“良法”、“良政”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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