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中是否应该考虑大气沉降的影响
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中是否应该考虑大气沉降的影响
EiaNet
★☆用互联网服务于环境影响评价,推动环评信息化、资源共享和技术分享。☆★
作者简介:黄光鑫,环评工程师,恩施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程师,恩施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环评专家库成员。
9月8日,《 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 》公开征求意见。名录中有毒有害物质筛选依据主要是 以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为基础 ,并满足在土壤环境中有检出或具有土壤环境赋存能力;具有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国家和地方标准,且已有土壤监测方法;具有相关排放标准,且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超标的化学物质。共计18种/类。那么 名录发布后,是否应该在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中考虑该类物质大气沉降的影响呢?
6.其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应当纳入有毒有害物质管理的物质。
本次在已有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基础上,公开发布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后,为强化其监测监管,体现在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这项工作中,是否会进一步收紧收严,除了排查上述物质从液体、固体中渗入土壤外,是否会考虑上述物质以大气沉降方式进入土壤。
如果是废气超标排放导致周边土壤有毒有害物质超标,那么以土壤环境质量保护的角度,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衔接,从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测等管理措施的角度进行隐患排查是具有可行性的。
这种污染基本上是属于“系统误差”,除了提升油品质量,不能因为土壤污染就停止使用机动车辆。体现在在产企业中,如果大气沉降不可避免对周边土壤产生影响,那么污染就不是“隐患”而是必然,那就不是土壤污染隐患排查的范畴,而是属于企业自行监测或土地用途变更、使用权收回、转让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范畴了,那就可能涉及风险管控和修复了。
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重点还是应该放在:
1.重点场所和重点设施设备是否具有基本的防渗漏、流失、扬散的土壤污染预防功能,以及有关预防土壤污染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2.在发生渗漏、流失、扬散的情况下,是否具有防止污染物进入土壤的设施,包括普通阻隔设施、防滴漏设施,以及防渗阻隔系统等;
3.是否有能有效、及时发现并处理泄漏、渗漏或者土壤污染的设施或者措施。从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设计的意义看,大气沉降影响已经在废气排放监管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得到体现,没有必要重复考虑。
但从土壤污染防治全方位、全链条排查的现实意义看,《 重点控制的土壤有毒有害物质名录(第一批) 》正式发布后,如果涉及到名录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结合土壤自行监测数据,从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测等管理措施的角度进行简要分析,与大气污染防治形成合力,进一步筑牢生态环境保护网,是操作简便且切实可行的。
| 声明: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尽快删除!已申明原创之作品,转载需申请并获本号授权!
| 投稿、授权、商务及其他请加微信 号:eianet2016
点击
阅读原文
,免费
领取3-12个月
环评云助手正式会员!
-
2023年血糖新标准公布,不是3.9-6.1,快来看看你的血糖正常吗? 2023-02-07
-
2023年各省最新电价一览!8省中午执行谷段电价! 2023-01-03
-
GB 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含条文说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2021-11-07
-
PPT导出高分辨率图片的四种方法 2022-09-22
-
2023年最新!国家电网27家省级电力公司负责人大盘点 2023-03-14
-
全国消防救援总队主官及简历(2023.2) 2023-02-10
-
盘点 l 中国石油大庆油田现任领导班子 2023-02-28
-
我们的前辈!历届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完整名单! 2022-11-18
-
关于某送变电公司“4·22”人身死亡事故的快报 2022-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