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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脉络——指导应急管理工作(请收藏)

时间:2022-12-24 来源: 浏览:

清晰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脉络——指导应急管理工作(请收藏)

原创 杨师傅等 安全科学与应急管理研究
安全科学与应急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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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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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应急管理事业大体上分为四个阶段,由于受到时代局限或是历史背景等因素,每个阶段都突显出其时代烙印与特点,现就每个阶段的发展做简要概述。纵观世界发达国家成熟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过程,都是从一次次现实灾难中汲取经验教训,又反哺到理论体系中,不断地修订、完善、演练、实战、再调整、再演练、再实战,逐步地形成了被世界各国模仿借鉴的成熟应急管理体系。对标国外的先进经验,简要梳理我国的应急管理体系发展历程,以飨应急管理工作者,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脉络,以便于指导今后的应急管理工作。
带你一文读懂我国应急管理的发展历程
应急管理——对特重大事故灾害的危险问题提出的应 对机制

新中国成立后,流感、血吸虫病、甲肝、乙肝、洪水、大旱、矿难、地 震、雪灾、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及森林大火、空难、海难、江难等都曾经发生。 1949年到2002年:以议事协调机制为主的单灾种管理时期。

在2003年抗击“非典”的过程中暴露了我国政府管理存在的诸多弊病特别是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众所周知, 2003年“非典”事件推动了应急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结合事前准备不充分、信息渠道不畅通、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不健全这一系列问题促使新一届政府下定决心全面加强和推进应急管理工作。

随着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出台,我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形成。是否具备制定应急能力及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标志着社会、企业、社区、家庭安全文化的基本素质的程度。作为公众中的一员,我们每个人都应具备一定的安全减灾文化素养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应急管理知识。

应急管理是应对于特重大事故灾害的危险问题提出的。应急管理是指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恢复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应用科学、技术、规划与管理等手段,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有关活动。危险包括人的危险、物的危险和责任危险三大类。首先,人的危险可分为生命危险和健康危险;物的危险指威胁财产安全的火灾、雷电、台风、洪水等事故灾难;责任危险是产生于法律上的损害赔偿责任,一般又称为第三者责任险。其中,危险是由意外事故、意外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蕴藏意外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危险状态构成。

事故应急管理的内涵,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尽管在实际情况中,这些阶段往往是重叠的,但他们中的每一部分都有自己单独的目标,并且成为下个阶段内容的一部分。

我国是灾害多发频发的国家,为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整合优化应急力量和资源,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方案提出,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设立,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应急管理发展的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49年到2002年:以议事协调机制为主的单灾种管理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流感、血吸虫病、甲肝、乙肝、洪水、大旱、矿难、地 震、雪灾、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及森林大火、空难、海难、江难等都曾经发生。

针对多地区多类型多级别的突发事件和重大灾害,我国最开始的应急模式是多头管理,依靠非常设机构协调不同部门履行职责。此时,应急管理体制的重要特点是成立日常性跨部门协调机构和设立临时性应急指挥部。

在中小规模的突发事件应对上,这一阶段的应急特点是以单灾种分类管理为主,具有专业化、单一化的特点,仅针对特定灾种的管理具有较高效率,奠定了新中国应急管理体制的基础。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经济社会的发展态势下,频发的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各类自然灾害对分类管理的应急管理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应对日益多发的风险,中国采取了在原有常设分类管理机构之外设立诸多非常设机构的方法,这些非常设机构被赋予重特大突发事件跨部门组织协调和临时性应急处置职责职能。这一时期中国共出现16个与应急管理相关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其中包括7个指挥部、5个领导小组和4个委员会。与此同时还建立了9项联席会议制度。从唐山大地震和1998年特大洪水对我国社会造成的巨大影响来看,此阶段处于机构膨胀但效率较低的时期,部门分割,权责独立,不同政府部门之间较少有联系合作,小规模灾害的应对仍以地方政府为 主,中央政府的应急机构只提供协调服务。

在2003年以前,关于应急管理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灾害管理研究方面。自上世纪7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地震、水旱灾害的加剧,我国学术界在单项灾害、区域综合灾害以及灾害理论、减灾对策、灾害保险等方面都取得了一批重要研究成果。而对应急管理一般规律的综合性研究成果寥寥无几。对中国期刊网社会科学文献总库中关于应急管理的研究文章进行检索,多数是以专项部门应对为主的灾害管理为研究对象的成果。目前可以检索到最早研究应急管理的学术文章是魏加宁发表于《管理世界》1994年第6期的《危机与危机管理》,该文较为系统地阐述了现代危机管理的核心内容。此外,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课题组《我国转型期群体突发性事件主要特点、原因及政府对策研究》、薛澜《应尽快建立现代危机管理体系》,也是早期较有影响力的文章。许文惠、张成福等主编《危机状态下的政府管理》,胡宁生主编《中国形象战略》是较早涉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力作。一些学者将应急管理的发展追溯到了建国初期甚至中国古代。

第二阶段 应急管理研究的发展时期——2003年到2007年(以“一案三制”为核心的应急管理体系 初步建设时期)

2002年末到2003年初,中国自南往北出现了一次大规模的突发传染病疫情传播,就是冠状病毒引发的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我国称其为非典型 性肺炎,简称“非典”),并影响到了世界范围,到了5、6月份才算基本结束。因为对感染的机理和途径一开始没搞清楚,甚至出现了中国香港淘大花园小区200多人的大规模感染,一时草木皆兵。

在2003年抗击“非典”的过程中暴露了我国政府管理存在的诸多弊病特别是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众所周知, 2003年“非典”事件推动了应急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结合事前准备不充分、信息渠道不畅通、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不健全这一系列问题促使新一届政府下定决心全面加强和推进应急管理工作。2003年7月胡锦涛主席在全国防治“非典”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了我国应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强调大力增强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能力。与此同时,温家宝总理提出“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同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理论和实践的需要,使得2003年成为中国全面加强应急管理研究的起步之年。因此,这一时期的研究主要受“非典”事件的影响,既有针对该事件本身的研究成果,如彭宗超、钟开斌《非典危机中的民众脆弱性分析》、房宁等主编《突发事件中的公共管理——“非典”之后的反思》等;同时也有从整体的角度对政府的应急管理进行反思和总结,如马建珍《浅析政府危机管理》等。由于这一时期的应急管理实践和研究处于快速发展和繁荣时期,为了能更加清晰看清应急管理研究的发展脉络,笔者将这一时期研究大致分为两个阶段:前半阶段是从2003年“非典”事件至2006年底,后半阶段则是从2007年至2008年初。

如果说之前我国的应急管理体制还呈现出体系碎片化、应急职能部门分割的特点,不同部门掌握着各种资源和权力,部门、地区之间缺少联动的话,“非典”的暴发使得我们必须重新考虑如何应对大规模跨区域的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事件引起了长时间、广泛的社会恐慌,暴露出我国应急管理存在的重大缺陷,即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前期准备、灾害预警、应急预案、信息整合、应急响应和灾后恢复等方面都存在薄弱环节。痛定思痛,我国开始提出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应机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

此时,国内存在的日益复杂的风险一方面要求应急管理的综合化、协同化;另一方面国家治理中分权化、部门化、碎片化状况又要求应急管理主体转变治理方式。

200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设置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务院总值班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国务院办公厅设置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国务院总值班室),承担国务院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国务院总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 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这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毕竟,单一机构承担单一应急职能,面对跨区域非常规复杂事件就建立临时性应急指挥部的模式不再适应风险成为常态的新时期。这样,建立一个独立且有能力协调多部门的机构成为必需,应急办应运而生。设立国务院应急办,一方面旨在解决不同部门之间权责不清的问题,避 免职能交叉、多头管理;另一方面希望通过设置应急协调部门,打破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壁垒,建立并完善应急管理体制,以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此阶段属“精简—高效”的螺旋式上升阶段。

在这种背景下,以“一案三制”为基本框架的应急管理体系在中国逐步建立起来。应急管理中的核心要素在此框架中得以充分体现,为中国未来的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推动了中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全面发展。“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基本原则在省、市级政府机构中实现了全覆盖。基本建立了应急管理法制体系,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核心、以各部门及各地制定的涉及应急管理 领域和社会安全管理领域60多部法律法规为配套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体系, 保障了应急管理全过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总体来说,这一时期取得的突出成就是建立了成体系的“一案三制”,嵌入原有的部门机构,作为不同层级和职能部门的行动指南和标准。因此,中国在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郑重宣布“全国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建立”。“一案三制”对中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产生了深远影响。

第三阶段  2008年到2017年 应急管理研究质量提升时期——实践、完善与反思期

2008年对中国应急管理(大灾大事共生共存)来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年初,南方雪灾、拉萨3·14事件、汶川特大地震和 山西襄汾尾矿库溃坝事故,以及8月的北京奥运会纷至沓来,令我们应接不暇。 为应急管理研究提出了严峻的命题。党和政府以及学界从不同角度深入总结我国应急管理的成就和经验,查找存在问题。胡锦涛总书记10月8日在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抗震救灾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再一次站到了历史的新起点上。

如果说2003年的SARS对于改革开放后的我们是一次自然灾害的初体验的话,5年后的系列大灾就是深化认知了,我们终于发现这个世界是不安全的,平日里觉得寻常的雪灾也能使那么大片的南方地区瘫痪,使得很多人有家不能回,而地震则改变了我们经济发展中速度为先的固定思维,安全要比发展更基础、更值得追求。

2010年的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及西南五省特大旱灾先后发生,2011年的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2013年的四川雅安地震等重大突发事件都是对我国应急管理工作的严峻考验。

2013年3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获得通过,新一轮大部制改革启动。这次大部制改革,国务院组成部门减少至25个。应急体系在此时已经有了要全面改革的动向,只是一时还没有成熟。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我国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如事前预警缺乏等,但经过不断反思与完善,开始进入质量提升阶段。

第四阶段 2018年之后:中国特色现代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时期

201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优化协 同高效、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为根本,使机构体制符合实际,科学合理,更有效率。应急管理部应运而生后,开始总揽中国应急管理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此次机构改革方案将原来与应急管理相关的13个部门部分职责融入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部的职责为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 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 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应急管理部职能架构、运作模式及发展方向受到广泛关注。

应急管理的主要方针

“居安思危,预防为主”是应急管理的指导方针。

预防在应急管理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古代的先哲们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许多精辟的思想。《诗经》里有“未雨绸缪”的告诫;《周易》中有“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治而不忘乱”的思想;《左传》里有“居安思危,思则有备”的警句。《孙子兵法》讲得更明白:认为“百战百胜,非善之善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也。”所以孙子提出:“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者,不得已而为之。”应急管理也是同样的道理,最理想的境界是少发生不发生突发事件,不得已发生了那就要有力有序有效地加以处置。做到平时重预防,事发少损失,坚持和贯彻好这个方针是十分重要的。

应急管理的主要原则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提出了六项工作原则,即: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加强预防

增强忧患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居安思危,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作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组织准备以及物资准备等。

快速反应

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充分动员和发挥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依靠群众力量,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以人为本

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要优先开展抢救人员的紧急行动;要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损益合理

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采取的措施应该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范围和阶段相适应;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选择对公众利益损害较小的措施;对公众权利与自由的限制,不应超出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危害所必要的限度,并应对公众的合法利益所造成的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分级负责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的预案。

联动处置

建立和完善联动协调制度,推行城市统一接警、分级分类处置工作制度,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军地之间、中央派出单位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动员和发挥城乡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专群结合

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备,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有序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自救互救等能力。

资源整合

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测、预警等信息系统,建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科学有效的防范体系;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

依法规范

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应急措施和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责权一致

实行应急处置工作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依法保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预案的规定行使权力;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紧急情况下,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应视情临机决断,控制事态发展;对不作为、延误时机、组织不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应急管理的内容

应急管理工作内容概括起来叫做“一案三制”。

“非典”之后,痛定思痛,中国按照应急预案、应急体制、应急机制、应急法制的次序,循序渐进地开始了综合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所谓“综合应急管理”,就是指“对象上全灾种、过程上全过程、结构上多主体”:既然是全灾种,就要覆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公共突发事件;既然是全过程,就要贯穿预防与准备、预警与监测、救援与处置、善后与恢复等各个阶段;既然是多主体,就要调动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城乡社区的积极性。

中国政府应急管理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2004----预案建设

第二阶段:2005----体制建设

第三阶段:2006----机制建设

第四阶段:2007----法制建设

2002年非典爆发,我国政府发现针对跨省跨部门的突发事件处置存在很大漏洞;2005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发布,规定了突发事件的处置整体原则,并在这个整体原则下开始编制其他应急预案;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对于突发事件应对提供了专门的法律支撑。

“一案三制”的综合应急管理体系建成15年来,经受了许多重大公共突发事件的严峻考验, 如2008年汶川地震等自然灾害、2015年天津港火灾爆炸等事故灾难、2008年三鹿三聚氰胺奶粉等公共卫生事件、2009年乌鲁木齐打砸抢烧等社会安全事件,玉树地震、雅安地震、九寨沟地震等,这些事件的处置都证明了“一案三制”的综合应急管理体系是符合国情、基本可行的。

“一案三制”的综合应急管理体系符合国情、基本可行,但也有两大弱点。一是没有目标规划,无法评价效果,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弥补了这个弱点,应急管理的本质就是公共安全治理,评价其效果就要看公共安全水平是否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是否增强。二是全灾种管理与全过程管理难以兼容,应急管理部的成立弥补了这个弱点,以全灾种管理适度的“退”换取全过程管理真正的“进”,并将形成以下发展趋势:应急管理的重点由信息、舆情扩展到预案、队伍和装备,由应急处置向前后两端延伸,由非常态转向常态。

“一案”是指应急预案, 就是根据发生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事先研究制订的应对计划和方案。应急预案包括各级政府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以及基层单位的预案和大型活动的单项预案。

“三制”是指应急工作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

一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就是要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预案体系。所谓“纵”,就是按垂直管理的要求,从国家到省到市、县、乡镇各级政府和基层单位都要制订应急预案,不可断层;所谓“横”,就是所有种类的突发公共事件都要有部门管,都要制订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不可或缺。相关预案之间要做到互相衔接,逐级细化。预案的层级越低,各项规定就要越明确、越具体,避免出现“上下一般粗”现象,防止照搬照套。

二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主要建立健全集中统一、坚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发挥我们国家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形成强大的社会动员体系。建立健全以事发地党委、政府为主、有关部门和相关地区协调配合的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专家队伍。必须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武警和预备役民兵的重要作用。

三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运行机制。 主要是要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信息报告机制、应急决策和协调机制、分级负责和响应机制、公众的沟通与动员机制、资源的配置与征用机制,奖惩机制和城乡社区管理机制等等。

四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应急法制。 主要是加强应急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把整个应急管理工作建设纳入法制和制度的轨道,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来建立健全预案,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处置工作,要把法治精神贯穿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全过程应对体系

应急管理部成立以后,体现了一个本质、三个趋势。

所谓一个本质,就是以“全灾种管理”适度的“退”,来换取“全过程管理”真正的“进”。既然“全灾种管理”与“全过程管理”二者难以兼容,那就要对二者进行权衡。“全灾种管理”依据的是各种不同的灾种之间有共性,“全过程管理”则体现出各种不同的灾种在其不同的阶段有个性。进行理论概括更看重共性,实施管理特别是精细管理则丝毫不能忽视个性。当在实践中遇到“全灾种管理”与“全过程管理”发生矛盾时,以“全灾种管理”适度的“退”换取“全过程管理”真正的“进”,不失为是明智之举。

我国应急管理的现状

(一)我国政府应急体系建设已取得的成就

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已初步建成。 在国家建立统一领导下,坚持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来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在应急体系中,国务院是最高行政领导机构,下设的应急管理部是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同时,国务院安委会、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等也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有专门分工,共同履行国家应急管理职能。

下图是我国应急预案体系的一个简单示意图。

我国的应急预案体系示意图

从图中可以看出: 应急预案体系存在层级上的差异,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的预案,还包括基层、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体系存在类型上的差异,同一个行政级别的应急预案中,也分为“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等类型,我们姑且把一个行政级别中的3类预案,叫做“应急预案系列”。

基本构建完成了“八个体系”:

组织体系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

预防体系

风险评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

预案体系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处置体系

统筹协调、多方联动

保障体系

平战结合、专常兼备

宣传体系

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

引导体系

公开透明、正确引导

法制体系

综合与分类相结合

经过近20年发展,我国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与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有力支撑了我国应急管理工作的发展。

应急预案逐步完善。 2001年,我国进入综合性应急预案的编写使用阶段。2004 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使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写有章可循。 基本形成了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系。累计颁布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等70多部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制定了550余万件应急预案。形成了1个应急总预案+15个分灾种响应手册+7个保障机制的应急工作体系,探索形成了“扁平化”组织指挥体系、防范救援救灾“一体化”运作体系。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正加快形成。

(二)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基本建立

我国已经制定了突发性公共事件应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60多部。基本建立了以宪法为依据、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核心、以相关法律法规为配套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使应急工作可以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2007年颁布并施行至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13年发布并执行至今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由原安监总局公布,2019年由应急管理部做了修正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等。这些法律和管理办法中,都对应急预案分为不同的类型进行了明确的描述。

(三)应急保障能力得到了加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针对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作出部署,提出“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急难险重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国家区域应急力量建设”。报告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在应急管理系统引发热烈反响,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应急管理系统人员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加快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全面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近几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巨额资金,重点进行了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装备的建设。对各类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监测和预警能力不断提高,灾后恢复重建的能力明显提高。

(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发挥效能

我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

第一,开展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通过普查,摸清自然灾害风险底数,全面获取各类灾害致灾情况和重要承灾体信息,把握自然灾害风险规律,构建自然灾害风险防治的技术支撑体系。

第二,建立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这是立足我国国情和灾害特点构建新时代国家应急救援体系的重要举措。着眼“全灾种”救援任务,各地分类别组建了地震、水域、山岳、洞穴等专业救援队,建设了南方、北方空中救援基地。

第三,开展了以现代信息技术和安全技术为支撑的新型应急信息化体系建设。 提升全国应急云和大数据、通信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应急资源、应急管理“一张图”和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强化了全国应急指挥救援能力,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起到重要作用,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和应急指挥平台体系也在建设之中。

第四, 目前,我国建成了由地基、空基和天基观测系统组成的气象灾害综合立体观测网,灾害监测能力不断提高;建立了集气象灾害监测识别、影响评估、风险预估、风险预警于一体的气象灾害风险业务平台,实现了灾害风险业务落地;建成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预警信息覆盖率不断提高;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基础不断夯实。

第五, 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发挥了强大的治理效能和制度优势。一是应急响应及时。各地纷纷成立应急指挥中心,调配辖区内人员、物资,大力支持并配合全国联防联控工作;制定应对疫情应急预案与疫情防控方案,加强日常监测、风险排查和问题处理;对本地确诊病例、高风险人群和境外人员进行严格排查,尤其在信息发布、落地核查、人员转运、核酸检测等环节实现了无缝衔接。二是应急保障有效。各地政府积极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生产工作有序进展,在保障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为生产企业复工提供便利。三是科技支撑有力。广泛应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在疫情追踪溯源、路径传播、资源调配等领域,支撑疫情态势研判,助力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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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大报告解读|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应该怎么做?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急难险重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为什么要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为什么要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

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指出,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交织叠加,生产安全事故仍然易发多发。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我国自然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剧,极端天气趋强趋重趋频,台风登陆更加频繁、强度更大,降水分布不均衡、气温异常变化等因素导致发生洪涝、干旱、高温热浪、低温雨雪冰冻、森林草原火灾的可能性增大,重特大地震灾害风险形势严峻复杂,灾害的突发性和异常性愈发明显。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强化、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目标是什么?

《“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中指出,到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要取得重大进展,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形势趋稳向好,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防范和应对处置灾害事故能力显著增强。

到2035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大国应急体系,全面实现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应急管理新格局。

如何完善我国的应急管理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应急管理事业取得历史性的成就、发生历史性的变革,基本构建了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了综合应急管理能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围绕全灾种、大应急加快转型升级,提升了现代化综合救援能力。

《“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从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夯实应急法治基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应急力量建设、强化灾害应对保障、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等七个方面重点发力。 统筹应急力量建设、统筹应急指挥调度是应急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针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2022年6月,应急管理部专门发布《“十四五”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规划》,理清了 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社会应急力量、基层应急救援力量 等3类救援力量与消防救援队伍主力军的关系,完善了救援力量体系和布局。

此外,2022年4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了《“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 聚焦消防救援队伍职能定位,坚持防消一体、防救并重,建强“主力军和国家队”、加快应急装备现代化、建设现代化指挥体系 等重点任务,全面提升“防风险、救大灾”的能力。

十年砥砺奋进,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成就,成就催人奋进,奋斗未有穷期。对标“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应急管理系统还需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提高应对复杂灾情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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