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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欧盟新电池法规》正式落地

时间:2023-08-03 来源: 浏览:

重磅!《欧盟新电池法规》正式落地

起点锂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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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主旨和范围
第2条 目标
第3条 定义
第4条 自由流通
第5条 电池的可持续性、安全性、标签和信息要求
 
第二章 可持续性和安全性要求
第6条 对物质的限制
第7条 电动汽车电池、可充电工业电池和LMT电池的碳足迹
第8条 工业电池、电动汽车电池、LMT电池和SLI电池中的回收成分
第9条 一般用途的便携式电池的性能和耐久性要求
第10条 可充电工业电池、LMT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的性能和耐久性要求
第11条 便携式电池和LMT电池的可拆卸性和可替换性
第12条 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的安全性
 
第三章 标签、标识和信息要求
第13条 电池的标签和标识
第14条 关于电池的健康状况和预期寿命的信息
 
第四章 电池的符合性
第15条 电池的符合性推导
第16条 通用规格
第17条 符合性评估程序
第18条 欧盟符合性声明
第19条 CE标识的一般原则
第20条 加贴CE标志的规则和条件
 
第五章 合格评定机构的通告
第21条 通告
第22条 通告当局
第23条 与通告当局有关的要求
第24条 通告当局的信息义务
第25条 与公告机构有关的要求
第26条 公告机构的符合性推导
第27条 公告机构的子公司和分包
第28条 公告的申请
第29条 公告的程序
第30条 公告机构的识别号和清单
第31条 公告的变更
第32条 对公告机构能力的质疑
第33条 公告机构的运营义务
第34条 对公告机构的决定提出上诉
第35条 公告机构的信息义务
第36条 经验和良好做法的交流
第37条 公告机构的协调
 
第六章 除第七章和第八章的义务外,经济经营者的义务
第38条 制造商的义务
第39条 电芯和电池模块供应商的义务
第40条 授权代表的义务
第41条 进口商的义务
第42条 经销商的义务
第43条 履行服务提供者的义务
第44条 制造商的义务适用于进口商和分销商的情况
第45条 经济经营者将经过再使用、再利用准备、再利用或再制造的电池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义务
第46条 经济经营者的认定
 
第七章 经济经营者在电池尽职调查政策方面的义务
第47条 本章的范围
第48条 电池尽职调查政策
第49条 经济经营者的管理制度
第50条 风险管理义务
第51条 电池尽职调查政策的第三方核查
第52条 披露电池尽职调查政策的信息
第53条 对尽职调查计划的认可
 
第八章 废电池的管理
第54条 主管部门
第55条 生产者的登记
第56条 生产者延伸责任
第57条 生产者责任组织
第58条 关于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的授权
第59条 废便携式电池的收集
第60条 废LMT电池的收集
第61条 废SLI电池、废工业电池和废电动车电池的收集
第62条 经销商的义务
第63条 电池的押金退还系统
第64条 终端用户的义务
第65条 处理设施经营者的义务
第66条 公共废物管理部门的参与
第67条 自愿收集点的参与
第68条 关于废便携式电池和废LMT电池移交的限制
第69条 成员国关于废便携式电池和废LMT电池收集目标的义务
第70条 处置
第71条 回收效率和材料回收的目标
第72条 废电池的运输
第73条 对废LMT电池、废工业电池和废电动车电池进行再使用或准备再利用的准备
第74条 关于预防和管理废电池的信息
第75条 向主管当局报告的最低要求
第76条 向委员会报告
 
第九章 数字电池护照
第77条 电池护照
第78条 电池护照的技术设计和操作
 
第十章 联盟市场监督和联盟保障程序
第79条 国家层面处理电池存在风险的程序
第80条 联盟保障程序
第81条 合规电池的风险
第82条 联合活动
第83条 正式的不合规
第84条 不遵守尽职调查的义务
 
第十一章 绿色公共采购和修改物质限制的程序
第85条 绿色公共采购
第86条 物质的限制程序
第87条 当局各委员会的意见
第88条 向委员会提交意见
 
第十二章 授权权力和委员会程序
第89条 行使授权
第90条 委员会程序
 
第十三章 修订
第91条 法规(EU) 2019/1020的修订
第92条 指令2008/98/EC修订
 
第十四章 最后规范
第93条 处罚
第94条 审核
第95条 废止和过渡性规则
第96条 生效和应用
 
附件一 物质的限制
附件二 碳足迹
附件三 一般用途的便携式电池的电化学性能和耐久性参数
附件四 LMT电池、容量大于2 kWh工业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的电化学性能和耐久性要求
附件五 安全参数
附件六 标签、标识和信息要求
附件七 确定电池健康状态和预期寿命的参数
附件八 符合性评估程序
附件九 欧盟符合性声明编号*......*(声明的识别号)
附件十 原材料和风险类别清单
附件十一 废便携式电池和废LMT电池收集率的计算方法
附件十二 储存和处置,包括回收要求
附件十三 应列入电池护照的信息
附件十四 对使用过的电池运输的最低要求
附件十五 相互关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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