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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20万!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多家企业被罚,错设漏设等于没设!

时间:2023-07-27 来源: 浏览:

最高罚20万!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多家企业被罚,错设漏设等于没设!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生产技术

Safet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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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于合集

“注意”“当心”“禁止”……

这些生活中常见的安全警示语

有时候会被大家忽略

 

但如果企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

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是对作业人员生命的漠视

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相关法律规定与处罚

下面先来看几个案例

0 1
案件回顾
案例一

2022年10月27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通报,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一纺织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车间内有 6台配电柜未按规定张贴安全警示标志,1处硫酸存放场所未张贴危化品安全警示标志 。该企业被依法给予 罚款人民币30000元 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2年10月8日,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应急管理中心执法人员对某金银首饰加工厂检查,发现该加工厂 工业酒精、液化气和氧气瓶放置场所未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具有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对其给予 罚款人民币20000元 的行政处罚。

0 2
违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03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四)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五)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六)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七)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八)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

再来看几个案例

案例一 近日,深圳龙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辖区某电力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配电房有三处电压 380伏以上配电箱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杂物房一处 电压400伏配电箱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

执法人员当即开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该单位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配电箱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理。

“该单位四处配电箱均为电压380伏以上配电箱,无论是操作还是检修,均属于可能引起触电事故的作业,此时都应戴绝缘手套。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目的,是为了警示所有人应谨慎操作,小心触电。”

据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坂田中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操作人员可能一时疏忽,操作不慎,380伏高电压将致人触电身亡。

被处罚的单位作为电力技术专业公司,明知电压380伏配电箱具有触电危险性, 完全应该知道国家强制性标准《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第4.2.3条表2编号2-7的规定,应在配电箱上张贴“小心触电”的安全警示标志 ,但还是疏于日常管理,安全意识松懈,对触电事故隐患心存侥幸,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未张贴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电箱

对此,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坂田中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年版)》违法行为编号1011的规定, 对该涉事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25000元的行政处罚。

整改后,已张贴安全警示标志的配电箱。

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已认识到错误,并将违法行为整改完毕,第一时间缴纳了罚款。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坂田中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案件警示各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自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定期排查安全隐患,树立“安全无小事”的红线意识,及时在有触电危险的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减少触电事故发生。

案例二: 龙岗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深圳市嘉兆珠宝首饰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等11项事故隐患。

3月3日执法人员对深圳市嘉兆珠宝首饰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问题逾期未整改(第三车间气瓶间前面 两处电源开关盒仍未张贴“当心触电”安全警示标志 不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第4.2.3条表2 2-7的规定 ),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4月13日,龙岗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规定, 对该公司处以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对该公司厂长(安全管理人员)孙某某处以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月24日,龙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卓越五金弹簧(深圳)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2项违法行为: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2人)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2.未在二楼车间弹簧机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十一处)。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4月6日,龙华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上述二项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0.2万元、 罚款4.8万元 ,合并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特别提醒

企业一定要规范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对作业人员进行有效的提醒

避免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警示标志设置规范
1

安全标志应设置在与安全有关的 明显 地方,并保证工作人员有足够的时间注意其所表示的内容。

2

设立于某一特定位置的安全标志应 被牢固地安装 ,保证其自身不会产生危险,所有的标志均应具有 坚实的结构

3

当安全标志被置于墙壁或其他现存的结构上时,背景色应与标志上的主色 形成对比色

4

对于那些所显示的信息已经无用的安全标志,应立即卸下。

5

为了有效地发挥标志的作用,应对其 定期检查 ,定期清洗,发现有变形、损坏、变色、图形符号脱落或亮度老化等情况,应及时更换。

那么

看到各种安全标志

又该如何快速辨别呢?

一张图带您看明白

安全标志和安全色 是在作业现场中,最基本的元素,是员工应掌握的最基础的安全知识。当危险发生时能够指示人们尽快逃离或者指示人们采取正确、有效、得力的措施对危害加以遏制。

安全色 即“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 绿 四种。安全标志中,安全色传达着特定的意义,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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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的八个错误

错误一:认为风险告知牌里有安全标志可以不再单独设安全标志。

风险告知牌里的内容虽涉及安全标志,但大小不符合人的视觉注意力。根据GB2894-2008规定,安全标志牌大小、高度是有相关规定的,如:

错误二:在四大类型安全标志组合时,未按照顺序排列。

按照《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规定:

注意: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第三十条 多个警示标识在一起设置时,应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这里与国标有出入。

错误三:安全标志辅助文字内容、颜色未按规定,标志杆上未有文字辅助标志。

错误四: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只挂指令标志,或者在出入厂车间内只有指令标志。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所以,警示标志不能缺。

错误五:厂内道路限高,认为只要符合GB50016就可以了(消防净高要求4m)。

这里要注意《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6.1.2条规定。

错误六:厂区消防管道与水蒸气管道标志相混。

根据《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2003)

错误七:逃生平面图标志不符合《疏散平面图设计原则与要求》GB/T25894-2010。

如下图:

错误八:存在有限空间场所,有限空间告知牌内容都一样,有的与现场不符。

举列:下面就某地提供的范本:有限空间告知牌内容出现诸多问题,未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2013年5月2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修正)要求设置。(范围: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

安全事故危害大

警示标志不可少

各企业 依法设置

醒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相关作业人员 严格遵守安全标志的指示

共同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以下这些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

你都认识吗?

禁止标志

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

警告标志

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

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

指令标志

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

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

提示标志

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

(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

关于安全标志、告知牌,我国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有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规定,以及新出台的GB/T33000,还有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在这众多的规定中,应采用统筹规划,既要符合规定,又要合理进行尺寸设计,内容编排,以及放置的位置,保证醒目的同时,也要顾及美观。不然,容易造成杂乱无章,突出不了标志作用,而且容易浪费成本。所以,如何避免呢?以及如可做整体规划呢?

首先,我们要纠正经常犯的错误:

错误一:认为风险告知牌里有安全标志可以不再单独设安全标志。

风险告知牌里的内容虽涉及安全标志,但大小不符合人的视觉注意力。根据 GB2894-2008规定,安全标志牌大小、高度是有相关规定的,如:

错误二:在四大类型安全标志组合时,未按照顺序排列。

按照《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2894-2008)规定:

(备注:安监总厅安健〔 2014 〕111号:第三十条 多个警示标识在一起设置时,应按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排列。这里与国标有出入)

错误三:安全标志辅助文字内容、颜色未按规定,标志杆上未有文字辅助标志。

错误四: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只挂指令标志 或者在出入厂车间内只有指令标志。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所以,警示标志不能缺。

错误五:厂内道路限高,认为只要符合 GB50016就可以了(消防净高要求4m)。

这里要注意《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4387-2008,6.1.2条规定。

错误六:厂区消防管道与水蒸气管道标志相混。

根据《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 GB7231-2003

错误七:逃生平面图标志不符合《疏散平面图设计原则与要求》 GB/T25894-2010。

如下图:

错误八:存在有限空间场所,有限空间告知牌内容都一样,有的与现场不符。

举列:下面就某地提供的范本:有限空间告知牌内容出现诸多问题,未按《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2013 年5月2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9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修正)要求设置。(范围: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企业)

排序规则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第9.5条规定,多个标志在一起设置时,应按警告、禁止、指令、提示类型的顺序,先左后右 ,先上后下地排列。

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

禁止标志

禁止标志是禁止人们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标志。禁止标志的几何图形是带斜杠的圆环,其中圆环与斜杠相连,用红色;图形符号用黑色,背景用白色。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规定的禁止标志共有40个:禁止吸烟、禁止烟火、禁止带火种、禁止用水灭火、禁止放置易燃物、禁止堆放、禁止启动、禁止合闸、禁止转动、禁止叉车和厂内机动车辆通行、禁止乘人、禁止靠近、禁止入内、禁止推动、禁止停留、禁止通行、禁止跨越、禁止攀登、禁止跳下、禁止伸出窗外、禁止倚靠、禁止坐卧、禁止蹬踏、禁止触摸、禁止伸入、禁止饮用、禁止抛物、禁止戴手套、禁止穿化纤服、禁止穿带钉鞋、禁止开启无线移动通讯设备、禁止携带金属物或手表、禁止佩戴心脏起搏器者靠近、禁止植入金属材料者靠近、禁止游泳、禁止滑冰、禁止携带武器及仿真武器、禁止携带托运易燃及易爆物品、禁止携带托运有毒物品及有害液体、禁止携带托运放射性及磁性物品。

警告标志

警告标志是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标志。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是黑色的正三角形、黑色符号和黄色背景。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规定的警告标志共有39个:注意安全、当心火灾、当心爆炸、当心腐蚀、当心中毒、当心感染、当心触电、当心电缆、当心自动启动、当心机械伤人、当心塌方、当心冒顶、当心坑洞、当心落物、当心吊物、当心碰头、当心挤压、当心烫伤、当心伤手、当心夹手、当心扎脚、当心有犬、当心弧光、当心高温表面、当心低温、当心磁场、当心电离辐射、当心裂变物质、当心激光、当心微波、当心叉车、当心车辆、当心火车、当心坠落、当心障碍、当心跌落、当心滑倒、当心落水、当心缝隙。

指令标志

指令标志是强制人们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指令标志的几何图形是圆形,蓝色背景,白色图形符号。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规定的指令标志共有16个: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佩戴遮光护目镜、必须戴防尘口罩、必须戴防毒面具、必须戴护耳器、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戴防护帽、必须系安全带、必须穿救生衣、必须穿防护服、必须戴防护手套、必须穿防护鞋、必须洗手、必须加锁、必须接地、必须拔出插头。

提示标志

提示标志是向人们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标志。提示标志的几何图形是方形,绿色背景,白色图形符号及文字。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2894-2008)规定的提示标志共有8个:紧急出口、避险处、应急避难场所、可动火区、击碎板面、急救点、应急电话、紧急医疗站。

重磅!新标准GB/T 2893.5-2020《图形符号 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第5部分:安全标志使用原则与要求》将于2020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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