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如何处罚?请看详解
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如何处罚?请看详解
eiafansbbs
依托环评爱好者网,传播环评业界信息,建立环评专业人士的沟通平台。
温馨提示:点击海报可放大海报
以下为正文
关于“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农村村民建住宅亦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根据上述规定,基本农田除法定情形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作为建设用地外,只能作为耕地使用。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违反“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如何惩罚?
《土地管理法》第77条 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土地管理法》第78条 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因此, 不管是农村村民还是其他主体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均面临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等处罚。
《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
所以, 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 即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案说法
来源: 湖南自然资源
P.S.
你见过最老的环评报告是哪年的?
什么叫好的环评报告 你知道吗?
环评新手应着重培养自身的修养
环评版《大腕》 超级搞笑!
环评人的职业病,你有几种?
环评其实就是那什么点事!
环评人士——环评人写照
环评人都是天生的段子手!
环评人有多忙,看看办公桌就知道了
环评圈名词新解,环评人必看!
转行,环评人可以干什么?
环评人现身说法:其实我觉得吧,压力也没那么大!
一句话概括环评人的一生
做环评的都被狗追过!
两个做环评的要结婚……
原来你是这样的环评!
你适不适合做环评,看完这篇文章就知道了
人类高质量环评人行为大赏
单身小哥哥们请点: 娶个环评MM的N大好处
单身小姐姐们请点: 单身小姐姐们,遇见环评小哥哥就嫁了吧!
近日热点:
指南 | 如何发布建设项目环评、验收报告信息公开公示
环评爱好者网提供自主验收和环评公示平台
环评、验收公示,就上环评爱好者网 !
环评爱好者网
长按二维码识别·即刻关注
微信号:eiafansbbs
长按二维码识别·即刻关注
微信号:eiafansbbs
有一种爱叫做【把爱好者公众号星标】
快把“环评爱好者网” 公众号设为星标 吧
每天第一眼就能看到Ta!
么么哒!
环评爱好者网微信关注环评行业资讯、政策、标准、技术和考试等最新动态,传播环评业界信息,打造最有影响力的环评行业微信服务平台。投稿请发送至QQ:553978613
点“赏”,Ta会看见 ↓↓
-
2023年血糖新标准公布,不是3.9-6.1,快来看看你的血糖正常吗? 2023-02-07
-
2023年各省最新电价一览!8省中午执行谷段电价! 2023-01-03
-
GB 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含条文说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2021-11-07
-
PPT导出高分辨率图片的四种方法 2022-09-22
-
2023年最新!国家电网27家省级电力公司负责人大盘点 2023-03-14
-
全国消防救援总队主官及简历(2023.2) 2023-02-10
-
盘点 l 中国石油大庆油田现任领导班子 2023-02-28
-
我们的前辈!历届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完整名单! 2022-11-18
-
关于某送变电公司“4·22”人身死亡事故的快报 2022-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