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资讯 > “ 查处一个,警示一片 ”,浦东新区卫健委对一公司的零合法职业健康行为予以警告并处18万元的行政处罚

“ 查处一个,警示一片 ”,浦东新区卫健委对一公司的零合法职业健康行为予以警告并处18万元的行政处罚

时间:2022-11-30 来源: 浏览:

“ 查处一个,警示一片 ”,浦东新区卫健委对一公司的零合法职业健康行为予以警告并处18万元的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先行
职业健康先行

ajjldy

宣传、科普职业病防治知识。为方便学习交流,本公众号不设置原创功能,请在转载时注明出处,以示对原作者的尊重。

收录于合集 #行政处罚案例 170个

来源:信用中国上海

【编者的话】

按照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职业病防治初步工作包含三步曲:首先要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其次将检测评价出的法定职业病危害项目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申报,最后根据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此三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理可循,环环相扣。
参考法律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第三十五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 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本案中,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一家中外合资的上市公司,以生物医药临床前综合研发为主要服务项目。从该公司拥有的大量高端技术人才得知,该企业的研发技术很高,对社会的医药发展方向必将存在很大的引领作用,影响深远。然而,该公司在实际工作中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上述规定,逃避职业健康的主体责任,以损害劳动者的职业生命健康为代价之行为,对同行业及社会产生的影响不容忽视,应当受到卫生监管部门的严惩,应当受到全社会人民的关注和监督。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健委对该公司的零合法职业健康行为予以了 警告+重罚18万的行政罚款, 切实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的效果。同时,更希望看到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采取“回头看”的职业卫生督促举措,压实该企业从源头上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
违法事实

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

仅作宣教素材。所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等请核实其合规性。

就点这里吧

版权:如无特殊注明,文章转载自网络,侵权请联系cnmhg168#163.com删除!文件均为网友上传,仅供研究和学习使用,务必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