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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清零行动“钢8条”“铝7条”“粉6条”,梳理近年典型较大事故案例

时间:2022-09-18 来源: 浏览:

百日清零行动“钢8条”“铝7条”“粉6条”,梳理近年典型较大事故案例

weilinsafety 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论坛
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论坛

SCORE-E

主要是结合国际劳工组织 SCORE、ISO45001、GB/T33000、城市安全风险(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对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研究与实践,为提升本质安全而努力。

收录于合集

“钢8条”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应急厅函〔2022〕127号):

(一)钢铁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钢8条”)。

1.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液渣时,未使用带固定式龙门钩的冶金铸造起重机;炼铁厂铸铁车间吊运铁水、液渣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

2.吊运铁水、钢水、液渣的起重机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龙门钩横梁焊缝、耳轴销、吊钩,未进行定期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3.操作室、会议室、交接班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4.钢水铸造(连铸、模铸)流程未规范设置钢水罐、溢流槽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5.氧枪等水冷元件未安装出水温度、进出水流量差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的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6.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等煤气区域有人值守的主控室、操作室、人员休息室等可能发生煤气泄漏、积聚的场所,未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和报警装置。

7.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备设施的煤气管道未安装隔断或吹扫装置。

8.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材料、工艺。

“钢8条”近年相关典型事故案例

01
2019年“5·29”较大事故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号高炉“5·29”煤气上升管爆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2019年5月29日16时23分33秒,南昌市青山湖区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炼铁厂二号高炉在处理异常炉况过程中,炉内压力瞬间陡升,造成煤气上升管波纹补偿器爆裂,炉内大量高温焦炭从爆裂处喷出,掉落在出铁场平台,导致平台及安全通道作业人员 6人死亡 、4人受伤。事故直接原因:5月28日中班、29日白班,高炉四个上升管处炉顶温度显示约157~500℃(高于200~300℃的正常炉顶温度),且呈现不均,为降低炉顶温度,两个班次通过炉顶打水装置长时间连续打水,打入的液态水未经雾化,部分落在炉料上,在炉内减风操作时出现崩料,含水炉料落入炉体下部高温区,其中的水份迅速汽化,体积急剧膨胀(约1200~1500倍),引发炉内压力瞬间陡升。同时因炉顶放散阀处于“手动”操作模式,未与炉顶压力联锁,未及时自动开启泄放炉内压力,导致上升管波纹补偿器爆裂,大量高温焦炭从爆裂处喷出,集中掉落在南出铁场作业平台和西侧安全通道,造成多人伤亡。

02
2022年“2·18”较大事故

惠东县华业铸造厂“2·18”电弧炉爆炸较大事故:

2022 年 2 月 18 日 10 时 23 分许,位于惠东县多祝镇三角长鸡洪自然村的惠东县华业铸造厂炼钢车间 2 号电弧炉发生爆炸, 造成 3 人死亡、2 人重伤 、13 人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 890.67 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 2 号炉壁纯氧枪被电弧炉内 49.4 吨 1500 余摄氏度的高温钢水烘烤约 19 分钟,氧枪铜质喷头与钢管连接部分的强度性能下降。当作业人员打开氧枪冷却水阀门通水之后,冷却水在枪身高温状态下快速汽化,在蒸汽压力与冷却水压力(0.6 兆帕)相互叠加作用下,铜质喷头脱离枪身、并与冷却水先后高速喷射进入高温钢水内部,与高温钢水相遇,冷却水急剧汽化膨胀引起炉中初始爆炸;炉体相关水冷件被爆炸损坏,导致大量冷却水进入炉内引发二次爆炸。

“铝7条”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应急厅函〔2022〕127号):

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铝7条”)。

1.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未设置机械锁紧装置。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未与铸造机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2.固定式熔炼炉铝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安装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液位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

3.熔炼、铸造等作业场所存在非生产性积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铸造机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未安装进水和出水温度、进水压力、进水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相关监测和报警装置未与流槽上的快速切断阀或紧急排放阀实现联锁,未与倾动式熔炼炉控制系统实现联锁。

5.铝水流槽未规范设置紧急排放或应急储存设施。

6.钢丝卷扬系统的钢丝绳未定期检查或更换,卷扬系统未安装应急电源。液压铸造系统未安装手动泄压装置。

7.铸造车间现场未严格控制人数。

“铝7条”近年相关典型事故案例

01
2018年“4·3”较大事故

2018年4月3日,山西永济市云海铝业公司车间发生铝棒铸井爆炸事故, 事故造成3人死亡 ,3人受伤,事故原因:封堵分流盘进铝口的石棉毡松动,致使大量的高温铝液流入相对封闭的铸井内遇水瞬间产生大量高压蒸汽发生爆炸;炉后熔铸工未履行工作职责,没有发现封堵分流盘的石棉毡松动,也没有进行处置。

02
2019年“10·13”较大爆炸事故

常熟市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10·31”较大爆炸事故:

2019 年 10 月 31 日 16 时 05 分许,常熟市支塘镇工业园区江苏凯隆铝业有限公司熔铸车间在铝棒铸造过程中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 4 人死亡,2 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817.1 万元。事故直接原因原因: 在浇铸过程中,工人为加快铸造进度擅自调快铸造底座下降速度、错误操作调小了结晶器冷却水流量,结晶器中的铝液尚未结晶就被拉出,导致铝棒拉漏,铝液大量泄漏至冷却水井中,冷却水瞬间汽化,体积急剧膨胀产生爆炸。公众号: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论坛

03
2020年“9·6”较大事故

甘肃白银甘肃宏达铝型材有限公司“9·6”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2020年9月6日2时22分许,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甘肃宏达铝型材有限公司熔铸车间发生一起冷却水闪蒸事故, 造成4人死亡,6人受伤 。直接原因:

熔铸车间作业工人发现铸造过程出现异常情况后,在采取加铝饼、调速等降温方法效果不明显时,未及时终止作业,导致铝合金棒拉漏,大量高温铝液进入冷却竖井,冷却水瞬间汽化并发生剧烈的铝粉氧化反应,产生的混合气体体积在相对密闭空间急剧膨胀,聚集的能量突然释放形成冲击波,导致事故发生。

(图片来源:乌兰察布市应急管理局官网)

04
2022年“4·3”较大爆炸事故

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4·3”较大爆炸事故:

2022年4月3日,位于广东省清远市的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美公司)熔铸车间发生爆炸, 造成5人死亡

事故原因:

固定式熔炼炉高温铝水出口位置未配置液位监测报警和联锁装置;流槽与铸造模盘接口位置安装的液位传感器仅有高位报警功能,没有低液位报警功能,不能监测流槽内铝水液位陡降的情况;深井铸造结晶器的冷却水系统安装了进水温度、压力、流量监测和报警装置,未安装出水温度监测和报警装置,不能监测铸造井内冷却水温度迅速上升的情况。这些安全设备的缺失造成无法自动监测结晶器铝水泄漏,也无法及时将流入结晶器的铝水切断并将其导流至应急坑内,导致事故发生。摘自《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4·3”较大爆炸事故的通报》公众号: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论坛

清远市安委办组织各县(市、区)重点行业企业参加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4.3”爆炸事故现场警示教育会(图片来源:清远市应急管理局官网)

“粉6条”

《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工作方案》(应急厅函〔2022〕127号):

粉尘涉爆企业重点整治事项(以下简称“粉6条”)。

1.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2.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3.除尘系统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4.铝镁等金属粉尘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除尘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尘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时,未规范采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火花的工艺,未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

6.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粉6条”近年相关典型事故案例

01
2018年“12·26”较大爆炸事故

北京交通大学“12•26”较大爆炸事故:

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市政与环境工程实验室发生爆炸燃烧, 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事故直接原因为:在使用搅拌机对镁粉和磷酸搅拌、反应过程中,料斗内产生的氢气被搅拌机转轴处金属摩擦、碰撞产生的火花点燃爆炸,继而引发镁粉粉尘云爆炸,爆炸引起周边镁粉和其他可燃物燃烧,造成现场3名学生烧死。

02
2018年“12·31”较大燃爆事故

江苏大江木业集团吴集有限公司“12·31”较大燃爆事故: 2018 年 12 月 31 日 8 时 58 分左右,位于沭阳县吴集工业园区的江苏大江木业集团吴集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燃爆事故。 该事故共造成 3 人死亡、3 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约 720 万元。事故直接原因:砂光机砂出的火花进入除尘管道,在除尘管道内持续阴燃,开机生产时引起布袋除尘器内部木粉尘燃爆;布袋除尘器检修口盖板因固定不牢固被爆开,大量带压烟火由检修口喷入木纤维屑库,引起木纤维屑库内局部燃爆,导致人员伤亡。

03
2019年“3·31”较大爆燃事故

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3·31”较大爆燃事故:

2019 年 3 月 31 日 7 时 12 分左右,位于昆山开发区雄鹰路 66 号的昆山汉鼎精密金属有限公司数控机床(简称 CNC)加工车间北墙外堆放镁合金废屑的集装箱发生爆燃事故, 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 、4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4186 万元。

事故直接原因:CNC 加工过程中使用了用超量水稀释的切削液,混有切削液的镁合金废屑经过滤分离,堆放在集装箱内,镁合金废屑与切削液中的水发生反应生成氢气,同时放出热量,因堆垛堆积紧密、散热不良,热积累形成高温;高温进一步导致氢气、镁合金废屑等的爆发式喷射;受集装箱空间所限,喷射而出的氢气无法及时散逸,在堆垛附近空间形成氢气与空气的爆炸性混合物,遇高温热点(火源)发生爆燃,并在冲击波作用下,镁合金废屑在集装箱外形成二次爆燃,爆燃的冲击波夹带着燃烧的镁合金碎屑冲入对面的 CNC 加工车间,造成人员伤亡。 公众号: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论坛

04
2020年“8·20”较大煤尘爆炸事故

山东能源集团肥城矿业公司梁宝寺煤矿“8•20”较大煤尘爆炸事故

2020年8月20日6时25分,山东能源集团肥城矿业公司梁宝寺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宝寺煤矿)发生煤尘爆炸事故, 造成7人死亡、9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1493.68万元。事故直接原因:梁宝寺煤矿35003综放工作面采煤机截割过程中,滚筒截齿与中间巷金属支护材料(锚杆、锚索、钢带)机械摩擦产生火花,引燃截割中间巷松软煤体扬起的煤尘(悬浮尘)导致煤尘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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