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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地区食品包装正面标识要求

时间:2023-04-21 来源: 浏览:

香港地区食品包装正面标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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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于合集 #国内外标签标识 48个

包装正面标识(Front-of-Pack Labelling, FOP)是位于包装正面主视野中的营养标签,通常通过图标、符号、文字等元素以简化的形式展现食品中的营养素含量或营养质量,与位于包装背面的营养成分表相比,更能让消费者一目了然地了解食品的营养状况,并迅速做出健康选择。上期介绍了内地包装正面标识的相关内容,接下来食品伙伴网将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下香港地区包装正面标识的相关内容。

01 
香港地区包装正面标识之目的

为了降低食物中的盐和糖,香港特别行政区委员会、食物及卫生局以及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于2017年共同推出自愿性质的《预先包装食品“盐/糖”标签计划》,让消费者容易辨认“低盐”“低糖”的产品,从而作出有依据的决定,并希望通过计划鼓励业界提供更多“低盐”“低糖”的产品供消费者选择。

02 
香港地区包装正面标识之“低盐”“无盐”“低糖”“无糖”

港推行自愿性质的《 预先包装食品 “盐/ ”标签计划》。符合《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中关于“低盐”“无盐”“低糖”“无糖”定义的预先包装食品,就可以在食品包装的醒目位置标示“低盐”“无盐”“低糖”“无糖”标识 。标示标签样式包括两种语言(中文、英文)或中英双语及彩色和黑白两个版本。 企业可自行决定标签大小,但应清晰及易读。可在食物包装的醒目位置印上或加上标签。

03 
香港地区包装正面标识之适用范围

适用于任何符合《食物及药物( 成分组合及标签 )规例》(第132W章)下 “低盐”“无盐”“低糖”“无糖” 定义的预先包装食品,详见表1。

企业自愿参与,无需审批,只需要提交相关通知书至香港食物安全中心。

表1 “低盐”“无盐”“低糖”“无糖”的阈值要求

营养素

声称描述

条件

钠(盐)

该食物(不论是固体或液体)每 100 克或 100 毫升食物含不超过 0.12 克钠。

该食物(不论是固体或液体)每 100 克或 100 毫升食物含不超过 0.005 克钠。

该食物是固体食物,且每 100 克食物含不超过 5 克糖。或

该食物是液体食物,且每 100 毫升食物含不超过 5 克糖。

该食物是固体食物,且每 100 克食物含不超过 0.5 克糖。或

该食物是液体食物,且每 100 毫升食物含不超过 0.5 克糖。

04 
香港地区包装正面标识之产品标签示例

一套四款:低盐、无盐、低糖、无糖。

三款语言文字:中文、英文、双语。

备有彩色和黑白版本。

具体标签样式如下:

彩色版本-双语、中文、英文



黑白版本 - 双语 、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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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总的来说, FOP 是一个全球性的食品标识要求,旨在帮助消费者选择健康的食品,提供关于食物的整体营养价值和营养成分信息。目前,全球已有超过 40 个国家 / 地区推行了 FOP ,其中包括欧盟、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 / 地区。虽然不同国家 / 地区的标识要求有所不同,但都在不断完善和改进中。 食品伙伴网将会继续介绍各国/地区关于FOP标识的相关要求及修订情况,供行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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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食品伙伴网 食品合规服务中心 董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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