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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202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通过率仅4%!历史最低!附各科知识点导图!

时间:2023-03-28 来源: 浏览:

通报:202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通过率仅4%!历史最低!附各科知识点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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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的注安考试成绩出来了,许多人是59分!许多通过的考生也只有60多分,基本没有80分的出现,原因为何?山东省的数据给大家揭露了。

0 1
2022年山东参加考试总人数

计算2022年的山东省注安的报考人数,我们要从这2个信息入手,一个是2021年度临沂市的注安参考人数及占比。

2021年度临沂注安参考人数

2021年度临沂市通过人数及占比

通过上面两个数据我们可以得知,2021年度山东省注安参加考试的总人数在3659/6.6%=5万人(估计)。那么,2022年的人数我们可以通过如下信息获取:

2022年注安参考人数增长比例

通过其增长31.37%,我们可以知道2022年山东省此次参加注安考试的总人数在7万2千左右。

0 2
2022年注安通过率

山东省已经公布了2022年通过注安考试的人员,总计2964人,那么通过率是2964/72000,等于

4%

可以说是历史最低了

近日,各省陆续公布2022年安全工程师考试通过人数!目前公布9个省份,共计16506人通过考试。

福建省-共计1219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福建省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江西省-共计738人

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公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738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30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人需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可采取电话的方式提供具体事实、情节和证据。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12333

天津-共计1128人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共1128人(名单附后)。

下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30日。

公示期间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人员的监督举报,进行调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23394926(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举报邮箱:tjkpzxgs@tj.gov.cn

广西省-共计806人

根据《司法部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30日。

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拟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18977190997

举报邮箱:zzqrsksy@rst.gxzf.gov.cn

山东省-共计2964人

根据考试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山东省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0日至3月29日。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省成绩合格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监督,公示期间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将集中受理举报投诉并予以落实,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辽宁省-共计1124人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辽宁省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1124人(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31日。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

公示期间各级人事考试部门将对成绩合格人员报考资格进行核查核验,同时集中接受对公示人员的监督举报。举报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实事求是。不得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有意诬陷。如有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举报人责任。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合格成绩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举报电话:12333-0

四川省-共计2863人(包含补考)

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公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4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四川省拟取得资格证书或合格证明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共2702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30日。

浙江省-共计2284人

各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2〕30号)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度浙江考区拟合格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3日止)。     如对报考资格异议请联系:0571-87228751,81051470,考风考纪异议请联系:0571-88396764。

  注: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拟合格人员不包括在此次公示名单内。 

           

广东省-共计3380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广东省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3380人(详见附件1)。

       一、公示时间

      2023年3月22日至4月4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地市考生的举报,由考生报名所在地市人事考试机构受理(各市人事考试机构咨询服务电话见附件2)。

2023年中级注安考试时间已定!

2023年10月28日-2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统筹做好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 资格考试规划 管理 工作 便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 有关部门和单位 同意 ,现就 2023 年度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 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 事项 通知如下:

一、 请按照《 2023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 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 各项 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 考试日期 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证券期货 基金 业从业人员资格 各次考试地点不同,具体安排以相关行业协会考试公告为准。

二、 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积极 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 违规发放 山寨证书 ,打着 “保过”“ 命题专家授课 等幌子的不法培训活动, 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 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 统筹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 最大限度实现如期考试、应考尽考、平安考试, 切实维护广大考生权益。 各地要 进一步完善考试方案,合理设置考场,具体方案由属地结合实际制定。

四、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各项考务工作 ,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保障各项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 2023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 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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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安全生产管理思维导图

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点思维导图

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思维导图

四、建筑安全实务知识点思维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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