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我国“双碳”目标的提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战略规划蓝图徐徐展开,以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为代表的储能行业迎来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到
2025
年实现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
3000
万千瓦以上。届时,新型储能将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和委员为储能行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全国政协委员张振涛
认为,新型储能作为支撑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对推动能源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建议:我国高度重视发展新型储能,要坚持创新引领、多元发展,积极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要加强新型储能技术及装备基础研究,
加强二氧化碳储能技术及装备基础创新研究。中科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可以设立专项,加大科技投入,鼓励原始创新,支持二氧化碳储能技术研究开发,突破相关产业链上的瓶颈技术,降低关键核心技术成本;
同时,结合不同场景实际需求合理布局,加快新型储能技术示范应用及市场化推广,以更成熟、更经济的新型储能技术满足应用场景多样需求
。完善新型储能市场运行机制,建立合理的储能长效补偿和补偿监管机制。
全国人大代表潘复生
建议:有关部门在强化对抽水蓄电等传统储能技术改进和推广的同时,加大整合力度,发挥制度优势,突出我国以镁为代表的战略资源优势,加大对颠覆性前沿性新一代储能材料与装备技术的开发投入。同时,尽快规划建立全国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研究院,启动建设“新型储能材料与装备”国家实验室;加快发展新一代储能材料与装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争取
3-5
年内在新一代储能材料与装备领域建成世界级研究平台,聚集一批世界级人才开展工作,开发一批国家急需的新能源储运材料与装备技术。
全国政协委员杨洪明
认为,先进储能材料是实现新能源转化和利用、发展新能源技术的核心和基础,对推动能源绿色转型、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建议:一是加大储能材料产业链政策支持力度,健全储能安全标准管理体系。如围绕国家电网的储能电站建设和新能源汽车整车生产企业,打造储能材料—新能源汽车—储能电站产业链;出台优惠政策,助力产业驶入发展快车道;加快制定储能电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指南等,提升从装备制造到建设运营的储能材料全产业链安全水平
;二是支持储能材料龙头企业联合国家电网共建储能电站,提升“削峰填谷”等需求侧灵活调节能力;加快储能市场化发展步伐,确保储能投资运营收益;三是建设国家级储能材料研发中心和技术联盟,加强核心技术攻关,深化产教融合抢占储能技术制高点,以科技引领推动储能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李家杰
带来《大力推进储能规模化应用支撑新型电力系统构建助力国家碳中和目标实现》的提案,认为储能作为一种电网优质的灵活性调节资源,可有效平衡新能源电力与电量的关系,有效解决新能源并网难等系列问题。但我国储能规模明显不足。建议:在政策层面,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明确新型储能市场的利益分配和交易细则等;在标准方面,完善储能标准和管理体系,推动储能标准体系与能源电力系统的标准衔接;在试点应用层面,打造储能整县(市、区)试点,加强“分布式光伏
+
储能”的顶层规划,同时加强技术攻关和试点示范,推动储能技术多元化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曾毓群
在《关于加快推进电池储能高质量发展的提案》中提出,以电池储能为主的新型储能是保障新型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支撑。建议:一要参照核电级安全,建立以失效概率为依据的电池储能系统安全分级评估体系,并将该体系纳入到重大项目招标条件,引导电池储能迈向以“核电级安全”为标杆的高质量发展;二是围绕大容量高安全高可靠电池储能集成系统这一关键领域,加强电化学储能系统测试评估与实证,建设国家级电化学储能实验验证平台;三要加强电池储能数据的统计发布和共享。建议国家储能平台数据分级分类面向电池企业有序开放,以便电池企业支持平台建立更为准确的储能电站安全预警模型,为储能电池产品的不断优化提供数据支撑。同时,建议储能主管部门和支撑机构参照工信部委托动力电池联盟按月发布厂家电池装车数据,定期发布有公信力的储能电池并网总量及生产商并网量数据,为电站设备选型提供关键数据参考。
全国人大代表钟铮
认为,新型储能调节性能优良,建设速度快,不受地域限制。我国新型储能产业发展前景广阔,未来可以形成万亿大市场。建议:建立新型储能共享传统抽水蓄能容量电费机制,同时探索储能辅助服务盈利模式;建立储能碳积分制度;出台金融支持和财税减免政策;激励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解决共性技术难题;统筹锂资源开发,稳定市场价格。
全国政协委员温枢刚
认为,加快能源电力绿色低碳发展,是保障能源安全、破解资源环境约束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美丽中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经济结构升级、催生发展新动能的有效途径。建议: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配储能,要以市场化方式引导各类主体投资建设,鼓励新能源基地集中配置储能,积极发展共享储能、电网侧储能、用户侧储能。同时,要加快建立“新能源
+
储能”一体化调度机制,推动新型储能产业科技创新,提升储能设施准入标准,确保安全可靠。要推动已出台的政策落地见效,明确储能市场定位,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全国政协委员宋海良
建议,探索建立新型储能容量补偿机制和容量市场,合理体现储能设施的装机经济效益。推动现货市场逐步放开市场价格上限约束,允许储能等高成本灵活性资源通过短时高电价盈利,明确电储能辅助服务市场准入。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各种类型的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在条件成熟时先行先试,加快推动储能产业形成稳定合理的收益空间。建议加大力度支持企业探索新型储能在支撑新能源基地规模化外送、缓解电力供应压力、提升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等应用场景中的一体化解决方案,深度挖掘新型储能融合协同价值。对企业探索共享储能商业模式给予适当政策倾斜。做好储能参与各类市场的统筹设计,实现有效衔接,引导独立储能运营商形成多元化的成本疏导和盈利途径。
全国人大代表张帆
在《关于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中,建议加快完善新型储能电站的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技术标准体系,使新型储能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碳汇交易市场,扶持支持龙头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形成龙头牵引、链条延伸、集群共进的产业生态,整体提升在新型储能领域的国际竞争力。
全国政协委员南存辉
建议:一是应合理疏导储能成本,合理界定输配电服务对应的储能成本,并将其纳入输配电定价成本构成范围,并推动发电侧储能的运行和价格政策制定。二是建议加快新型储能数字化建设,合理制定新能源电源侧储能配置比例,出台政策鼓励在用户侧和电网侧配储。
全国政协委员舒印彪
指出,电化学储能作为新型储能的主要形式,目前面临统筹规划不足、安全认识不强、市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实现规模化发展,建议加强规划统筹,探索建立容量补偿机制,完善储能投资回报机制,加快关键技术创新突破。建议:一是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我国电化学储能发展专项规划,根据电力系统调节需求,确定各地储能容量,以市场化方式引导各类主体投资建设。电网企业根据新能源出力特性、网架结构和负荷特性等,统一测算配置储能的容量、位置和投产时间等,向全社会公布。促进多能互补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鼓励新能源基地集中配置大容量储能装置,加快推进电化学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二是探索建立容量补偿机制,完善储能投资回报机制,加快完善电力现货市场,丰富交易品种和方式,加大峰谷电价激励作用,建立发电侧与用户侧共同分摊辅助服务费用机制。推动储能电站以独立主体或与新能源等发电设施联合参与市场交易,为电网提供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鼓励建设“共享储能”,通过电网统一调度,实现储能在不同新能源场站间共享使用,取得收益按参建企业投资比例分配。三是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组建电化学储能技术“创新联合体”,整合产学研用资源,加快突破高能量密度、高安全、低成本和长周期存储等关键技术。完善电化学储能技术标准体系,健全设计制造、建设运营和回收利用等全产业链规范化管理机制。
信息综合摘编自:
新华社、中国科技网、中国新闻网、人民网、中国能源报、中国电力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能源新闻网、证券时报网、国家电网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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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能源科技战略情报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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