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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9人死亡!县委书记被免职!15人被问责!

时间:2022-05-22 来源: 浏览:

通报:9人死亡!县委书记被免职!15人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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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2日13时43分许,甘孜州丹巴县关州水电站发生较大透水事故,造成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435.5万元。事故发生后,四川省纪委监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迅速成立甘孜州丹巴县关州水电站“1·12”较大透水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依据省政府事故提级调查组关于关州水电站“1·12”透水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认定,对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单位及人员及时启动问责调查工作并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查明了有关失职失责问题。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对甘孜州、丹巴县党委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问责。现将问责情况通报如下。
一、对地方党委政府的问责情况
1.责令甘孜州委、州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2.责令丹巴县委、县政府向甘孜州委、州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二、对相关责任部门的问责情况
1.责令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甘孜州委、州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由甘孜州委、州政府对丹巴县发展和改革局在全州范围内进行通报。
2.责令甘孜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向甘孜州委、州政府作出书面检查,丹巴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向丹巴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三、对相关责任人员的问责情况
(一)甘孜州、丹巴县党委政府
1.邓立军,甘孜州委常委,州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州长,责令检查。
2.冯俊锋,甘孜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责令检查。
3.何文才,甘孜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兼丹巴县委书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免去其甘孜州政府副州长、丹巴县委书记职务。
4.李樱(女),丹巴县委副书记、县长,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5.罗顺方,丹巴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6.陈永红,丹巴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谢德刚,丹巴县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
(二)甘孜州、丹巴县发改部门
8.周世武,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兼州能源局局长,给予诫勉。
9.唐华,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0.徐富智,丹巴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丹巴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局长,2021年12月任现职),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1.罗杨,丹巴县墨尔多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丹巴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2021年12月任现职),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三)甘孜州、丹巴县经信部门
12.王俊,甘孜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给予批评教育。
13.高晓峰,甘孜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给予诫勉。
14.彭国武,丹巴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党组书记、局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15.胡蓉(女),丹巴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副局长,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事发瞬间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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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透水事故自救互救知识点整理

煤矿事故发生时,如何在矿难中自救、互救显得十分重要。本文就给矿友们全面介绍下煤矿事故中的紧急处理知识。

每个井下人员仅仅知道怎样防止和排除事故是不够的,还必须知道,并且要熟练地掌握,怎样正确而又迅速地进行自救和互救,使自己和其他人员能安然脱险得救。

自救就是井下发生意外灾变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的区域内的每个工作人员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的方法。互救是在有效地进行自救的基础上,去救护灾区内受伤人员的方法。为了达到矿工自救和互救的目的,每个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所在矿井的灾害预防,熟练地使用自救器,掌握发生各种灾害事故的预兆、性质、特点和避灾方法,抢救灾区受伤人员的基本方法以及学会最基本的现场急救操作技术等。

每个煤矿的领导者,应有计划地对所有煤矿工作人员进行这方面培训,不能熟练地掌握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操作技术的人员,就不能算是一名合格的矿工,都不允许下井工作。

自救互救基本原则

(1)迅速撤离灾区:

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灾区不具备事故抢险的条件,或者在抢救事故时可能危及营救人员自身安全时,应迅速撤离现场,躲避到安全地点或撤到井上。

(2)及时报告灾情:

在灾害事故发生初期,现场作业人员应尽量了解和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在积极、安全地消除或控制事故的同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灾情,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区域人员发出警报。

(3)积极消除灾害:

利用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始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抢救人员时要做到“三先三后”(即“先抢救生还者,后抢救已死亡者;先抢救伤势较重者,后抢救伤势较轻者;对于窒息或心跳、呼吸停止不久、出血和骨折的伤工,先复舒、止血和固定,然后搬运”)。

(4)妥善安全避灾:

当灾害事故发生后,避灾路线因冒顶、积水、火灾或有害气体等原因造成阻塞,现场作业人员无法撤退时,或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达到安全地点时,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和灾区较安全地点,或者就近快速构造临时避难硐室,进行自救互救,妥善安全避灾,努力维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条件,等待营救。

矿井透水的自救要点与自救程序

发现透水预兆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若是情况紧急,透水即将发生,必须产即发出警报,迅速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防止透水发生,防止淹井,并及时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的人员。

水害发生后自救应注意:

(1)

撤离时要服从命令,不可慌乱,要注意往高处走,并沿预定的避灾路线出井。

(2)

位于透水点下方的工作人员,撤离时遇到水势很猛和很高的水头时,要尽力屏住呼吸,用手拽住管道等物,防止呛水和溺水,奋勇用力闯过水头,借助巷道壁及其它物体,迅速撤往安全地点。

(3)

当外出道路已被水阻隔,无法撤出时,应选择地势最高、离井筒或大巷最近的地点,或上山独头巷道暂时躲避。被堵在上山独头巷道内的人员,要有长时间被堵的思想准备,要节约使用矿灯和食品,有规律地敲打金属器具,发出求救信号。同时要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共同克服困难,坚信上级会全力营救,是能够安全脱险的。要忍饥静卧,降低消耗,饮水延命,等待救援脱险。

(4)

若透水来自老空、老窑积水,因同时会有大量有毒气体涌出,撤离时每人都要迅速戴好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掩住口鼻,以防中毒或窒息。

(5)

撤离途中经过水闸门时,最后的一个人撤出后要立即紧紧关闭水闸门。水泵司机在没有接到救灾指挥部撤离命令前,绝对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透水事故,在煤矿和非煤矿山容易发生,

而且一旦发生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一般来说,

矿井透水前主要有下面几种预兆↓↓↓

矿山(隧道)事故“救命”联络信号

【警示片】 煤矿透水事故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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