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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办便函〔2023〕406号 | 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3-11-30 来源: 浏览:

环办便函〔2023〕406号 | 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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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于合集 #征求意见 10个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等有关要求,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4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王宇航

  电话:(010)65645610

  邮箱:dqsxm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关于做好水泥和焦化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中国水泥协会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

来源:生态环境部
编辑:君君. 尚云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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