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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6亿元,中交投资中标天津市首例“环境修复+地块开发”试点项目

时间:2023-07-21 来源: 浏览:

76.26亿元,中交投资中标天津市首例“环境修复+地块开发”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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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中交投资牵头,三公局、天航局参与的联合体竞得天津市东丽区天钢一期土壤治理修复与地块开发项目,总投资额约76.26亿元,建设期约5年。

该项目是天津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PPP项目范围内首宗出让地块,总合作范围约214亩,实施内容包括土壤治理修复和地块开发建设等。项目将依托海河柳林设计之都核心区规划,结合地块轨道交通和稀缺景观资源,打造高端居住、优质教育、滨河景观为一体的大型智慧绿色社区。

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发挥中交集团全产业链协同优势,探索打通土壤治理修复与地块联动开发的模式瓶颈,破解天津城市开发的污染土制约问题,助推天津进一步提升城市风貌。

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东丽海(挂)2023-00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负责编制发布出让地块挂牌文件、接受竞买咨询、竞买申请、竞买文件审核、收取竞买保证金等工作。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挂牌出让地块现场交易工作的见证、提供交易场所,维护交易活动现场秩序,接受地块报价、组织现场成交及现场竞价活动、签订成交确认书,发布地块成交结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东丽区海河东路与龙湾路交口东北侧,其四至为:东至龙旺路,南至海河东路,西至龙湾路,北至繁荣西街(以挂牌出让文件附图为准)。

该地块界内已完成原地上、地下建(构)筑物(含地下管线)拆除清理工作,达到场地平整。

地块界内使用范围、界外处理范围如另有树木、电力、通讯、供(排)水、供暖、人防等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含管线),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予以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土地整理单位负责予以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51052.9平方米,依据《规划条件通知书》,具体指标见下表:

规划用地性质

规划用地

面积

(平方米)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密度(%)

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

备注

二类居住用地

25334.8

≤2.0

≥40

≤30

50670

C-1地块,含社区商业网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

二类居住用地

25718.1

≤1.6

≥40

≤30

41149

C-2地块

该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商服40年,挂牌起始价为108000万元。

其他要求:

1.居住用地容积率大于1.0。

2.有关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附件,后续监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3.其他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 及其附件

4.竞买人须同时报名参与津东丽海(挂)2023-004、津东丽海(挂)2023-005地块的出让竞买。

5.该地块竞得人(或联合体竞得人)作为土壤治理修复工程的建设主体,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与土地整理单位签订《天钢一期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合同》,合同签订后3日内,受让人与土地整理单位签订临时交地协议。

6.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受让人应严格按照《天津市东丽区快速路(天钢)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方案》启动治理修复,土壤治理修复工程结算总额不得超过的工程成交价。

7.受让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付不低于50%土地出让金,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8. 在地块移出《天津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且受让人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后,办理正式交地手续。受让人须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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