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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判例:县级政府不具有拆除农村违章建筑的职责

时间:2022-07-28 来源: 浏览:

最高法判例:县级政府不具有拆除农村违章建筑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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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正文

☑  裁判要点

案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在法律未规定区县级政府有拆除农村违章建筑职责的情况下,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县级政府参与实施强制拆除行为,政府亦否认参与, 街道办自认其组织实施强制拆除行为, 故当事人针对县级政府实施强拆行为的起诉缺乏事实依据。

案例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因此,对于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农用地建造住宅的,依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土地及限期拆除房屋。当事人请求判令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拆除建筑物的职责,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9)最高法行申2845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吴利法,男,1958年5月2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任战敏,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100号。

法定代表人:李志龙,该区人民政府区长。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东冠路501号。

法定代表人:汪栾,该街道办事处主任。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彩虹大厦。

法定代表人:应国洪,该局局长。

再审申请人吴利法诉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滨江区政府)、滨江区人民政府浦沿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浦沿街道办)、滨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滨江城管局)房屋行政强制一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13日作出(2018)浙01行初194号行政裁定:驳回吴利法对滨江区政府的起诉。吴利法不服提起上诉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13日作出(2018)浙行终1381号行政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裁定。吴利法仍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吴利法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裁定,依法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主要事实和理由为:1.本案性质系非法征收行为,并非拆违,一、二审裁定对于案件性质认定存在重大错误。2.滨江区政府系征迁项目的法定组织实施单位,依法应对非法征收行为负责,主体适格。3.吴利法的房屋不存在任何超面积部分,属于合法建筑。

本院认为:本案的核心问题是被告是否适格以及一审法院裁判方式是否正确。本案中,吴利法因认为滨江区政府、浦沿街道办、滨江城管局共同强制拆除其房屋的行为违法而提起诉讼。从一审查明的事实看,案涉房屋位于浦沿街道新生村,浦沿街道办根据《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和案涉房屋的实际情况,认为案涉房屋属于违章建筑,进而依据《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自行组织实施了强制拆除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在浦沿街道办自认其组织实施涉案强制拆除行为,法律未规定区县级政府有拆除农村违章建筑职责的情况下,吴利法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滨江区政府参与实施强制拆除行为,滨江区政府亦否认参与,故一审法院认为吴利法针对滨江区政府的起诉缺乏事实依据并无不当。 虽然部分被告不适格并不必然导致案件无法继续审理,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提起诉讼还应当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初步证据显示只有浦沿街道办属于适格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本案不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严格而言,一审法院对于部分被告不适格的案件,在未经释明的情况下全案驳回起诉,并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之规定,应当予以严肃指正。但鉴于一审法院的处理方式并未剥夺吴利法的诉权,吴利法可直接向有管辖区的基层法院起诉,故本案没有通过再审要求一审法院移送管辖的必要。需要强调的是,吴法利如以浦沿街道办为被告另行对案涉强制拆除行为提起诉讼,本案审理期间不计入起诉期限。

综上,吴利法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再审申请人吴利法的再审申请。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9)最高法行申3145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郑玉坤,男,1954年11月8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仙游县。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政府。住所地:福建省仙游县鲤城镇八二五大街5号。

法定代表人:吴国顺,该县人民政府县长。

一审第三人:陈**满,男,1962年8月30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仙游县榜头镇光埔村加工厂13号。

再审申请人郑玉坤诉被申请人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仙游县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10日作出(2017)闽09行初195号行政裁定:驳回郑玉坤的起诉。郑玉坤不服提起上诉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31日作出(2018)闽行终575号行政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郑玉坤仍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郑玉坤向本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裁定、撤销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莆行再终字第1号行政判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闽行监字第13号通知书,依法再审或者发回重审。其申请再审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为:一、1999年11月19日仙游县政府下属职能部门原仙游县土地管理局牵头对陈**满的违章建筑召开专题会议并作出《备忘录》,该《备忘录》明确认定陈**满违法抢占建房并超占37.29平方米,但仙游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至今未对陈**满超占的37.29平方米违法建筑进行拆除。2000年11月11日,仙游县政府作出仙政[2000]土95号批复,同意陈**满建房,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1)莆行终字第75号行政判决,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和仙游县政府的上述批复。2007年12月21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启动再审程序,作出(2008)莆行再终字第1号行政判决。二、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7)莆行监字第40号行政裁定及(2008)莆行再终字第1号行政判决违反法定程序规定,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闽行监字第13号不予再审立案通知书认定事实错误,应予撤销。三、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闽09行初195号行政裁定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闽行终575号行政裁定自相矛盾,且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

本院认为:本案中,郑玉坤一审时的诉讼请求为“确认仙游县政府未履行拆除陈**满超占37.29平方米面积建筑物的不作为违法,并判令仙游县政府依法履行拆除陈**满超占37.29平方米面积建筑物的法定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因此,对于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造住宅的,依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土地及限期拆除房屋。首先,依照上述法律规定,郑玉坤请求确认仙游县政府未履行拆除陈**满非法占地建设行为的职责违法,并判令仙游县政府依法履行拆除建筑物的职责,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依法不应予支持,其可就有关问题依法向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门请求处理。其次,1999年11月19日仙游县政府下属职能部门仙游县土地管理局牵头有关部门对郑玉坤、陈**满的建房用地纠纷召开专题会议并作出《备忘录》,也并未确定由仙游县政府进行拆除;再次,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莆民终字第531号民事判决,确认陈**满建房并未侵害郑玉坤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一审裁定驳回郑玉坤的起诉,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并无不当。

另外,郑玉坤再审请求撤销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莆行再终字第1号行政判决、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闽行监字第13号通知书,已超出一审原诉求,不属本案审查范围。

综上,郑玉坤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再审申请人郑玉坤的再审申请。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于判例二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于 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因此,对于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依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土地及限期拆除房屋。但要求县级人民政府 履行拆除相关建筑物的职责依然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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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 伴随着中央出台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举措,今年预计还会有大批项目上马。请问,环评工作如何保障重大工程顺利开展的同时守住“底线”?

   刘志全: 生态环境部门在服务重大项目的过程中,既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也要守住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环评审批质量。要严守法律底线,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严守环境风险防范底线,维护公众权益底线。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重大投资项目环评要求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法,压实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将问题突出的地方和企业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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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上半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数据显示,目前全国臭氧浓度有所反弹。请问反弹原因是什么?针对臭氧污染采取了哪些治理举措?成效如何?如何继续加强臭氧治理?

   刘友宾: 今年上半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五降一升”。臭氧浓度有所反弹,主要是由于前体物排放仍处于高位、今年4—6月,重点区域气象条件接近5年最差水平,总体偏不利。我部自5月起正式启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夏季监督帮扶工作,截至7月20日,共向89个城市推送问题线索5000余条。下一步,将抓紧推动出台《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继续强化PM 2.5 污染防治的同时,深入开展VOCs综合治理和源头替代,推进VOCs和NOx协同减排,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到2025年,VOCs和NOx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实现PM 2.5 和O 3 协同控制,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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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 我们注意到生态环境部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出了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请问实施效果如何,取得了哪些成绩,谢谢。

   刘志全: 生态环境部建立了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纳入台账的上千个重大项目环评文件顺利获批,172项重大水利工程、雄商高铁等重大铁路项目以及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等“十四五”规划确定的一批重大项目环评保障工作圆满完成。通过发挥机制作用,国务院确定今年重点推进的55个重大水利项目中,38个已批或在批,环评完成率近70%;国家今年重点推进的重大铁路项目,12个已批或在批,涉及总投资超过5285亿元,环评完成率超过50%;去年10月启动保供以来,102个重大煤矿项目环评文件已批或在批,涉及总产能5.1亿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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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荆杂志: 今年是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20周年,请问20年来环评法对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怎样的意义?下一步在环评制度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

   刘志全: 环评制度是环境管理的一项基础制度,自上世纪70年代引入我国以来,以2002年《环评法》的颁布为里程碑,我国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体系、管理和技术体系、队伍支撑体系等有中国特色的管理体系,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污染物减排、推动加强生态保护、积极服务“六稳”“六保”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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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剪辑 | 欧阳近人、单浩田、汪婧玉、尹凌秀

编辑 | 尚玉
审核 | 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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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新闻: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请问目前通知的落实情况怎么样?后续还会有哪些考虑?谢谢。

   刘志全: 为落实《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加快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加大统筹调度和宣传力度,6月以来,已批复重大项目环评文件16项,涉及总投资超过3800亿元。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地方实际出台了配套落实文件,建立环评管理台账,加快环评审批;提前介入指导,创新审批方式;推动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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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出现了不少困难,请问一年来在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还将在哪些方面继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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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 因为环评资质的取消,环评机构数量众多,但是质量良莠不齐,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环评打假力度持续加大,严查环评文件质量问题,请问还将如何推动解决这些问题,谢谢。

   刘志全: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环评弄虚作假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严格依法处理处罚,2021年以来,已将265家单位和217人列入环评失信“黑名单”或限期整改名单;推动刑事司法衔接,环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已经写入《刑法》;强化智能精准监管,对全国审批的十几万份环评文件开展智能校核;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建立诚信档案的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清理“空壳”环评公司和“挂靠”环评工程师,保持严惩重罚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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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上半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数据显示,目前全国臭氧浓度有所反弹。请问反弹原因是什么?针对臭氧污染采取了哪些治理举措?成效如何?如何继续加强臭氧治理?

   刘友宾: 今年上半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五降一升”。臭氧浓度有所反弹,主要是由于前体物排放仍处于高位、今年4—6月,重点区域气象条件接近5年最差水平,总体偏不利。我部自5月起正式启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夏季监督帮扶工作,截至7月20日,共向89个城市推送问题线索5000余条。下一步,将抓紧推动出台《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继续强化PM 2.5 污染防治的同时,深入开展VOCs综合治理和源头替代,推进VOCs和NOx协同减排,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到2025年,VOCs和NOx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实现PM 2.5 和O 3 协同控制,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时长 01:46

每日经济新闻: 我们注意到生态环境部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出了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请问实施效果如何,取得了哪些成绩,谢谢。

   刘志全: 生态环境部建立了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纳入台账的上千个重大项目环评文件顺利获批,172项重大水利工程、雄商高铁等重大铁路项目以及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等“十四五”规划确定的一批重大项目环评保障工作圆满完成。通过发挥机制作用,国务院确定今年重点推进的55个重大水利项目中,38个已批或在批,环评完成率近70%;国家今年重点推进的重大铁路项目,12个已批或在批,涉及总投资超过5285亿元,环评完成率超过50%;去年10月启动保供以来,102个重大煤矿项目环评文件已批或在批,涉及总产能5.1亿吨/年。

,时长 00:34

紫荆杂志: 今年是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20周年,请问20年来环评法对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怎样的意义?下一步在环评制度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

   刘志全: 环评制度是环境管理的一项基础制度,自上世纪70年代引入我国以来,以2002年《环评法》的颁布为里程碑,我国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体系、管理和技术体系、队伍支撑体系等有中国特色的管理体系,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污染物减排、推动加强生态保护、积极服务“六稳”“六保”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时长 00:35


视频剪辑 | 欧阳近人、单浩田、汪婧玉、尹凌秀

编辑 | 尚玉
审核 | 张冰

充分发挥环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用

   刘志全 今年以来,我们坚决扛起生态环境部门在稳经济大盘这个大局中的责任,既守牢生态环境底线,又主动担当作为,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印发实施《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审批4.78万个项目环评,涉及总投资超过8.4万亿元,同比上升28.9%。二是依托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全力服务重大项目环评。今年上半年我部共审批重大项目环评文件91个,其中铁路、水利、交通重大基础设施和煤炭保供等项目45个,涉及总投资约7000亿。三是持续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加快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持续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发布会上有哪些精彩片段
小编带您一起盘点一下

荔枝新闻: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请问目前通知的落实情况怎么样?后续还会有哪些考虑?谢谢。

   刘志全: 为落实《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加快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加大统筹调度和宣传力度,6月以来,已批复重大项目环评文件16项,涉及总投资超过3800亿元。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地方实际出台了配套落实文件,建立环评管理台账,加快环评审批;提前介入指导,创新审批方式;推动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减轻企业负担。

,时长 00:20

南方都市报: 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出现了不少困难,请问一年来在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还将在哪些方面继续深化。

   刘志全: 生态环境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一是落实改革政策,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指导地方落实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对降低的51个二级行业环评类别和取消的40个二级行业登记表的项目,严格落实简政放权举措,明确“名录之外无环评”。二是狠抓放管并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落实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强化对环评与排污许可的质量与落实两方面的监管。同时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惩环评弄虚作假。三是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企业和基层帮扶。帮助基层审批部门及小微企业解决环评审批问题1600多个,通过部长信箱解答环评问题近2500个。

,时长 00:19

北京青年报: 因为环评资质的取消,环评机构数量众多,但是质量良莠不齐,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环评打假力度持续加大,严查环评文件质量问题,请问还将如何推动解决这些问题,谢谢。

   刘志全: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环评弄虚作假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严格依法处理处罚,2021年以来,已将265家单位和217人列入环评失信“黑名单”或限期整改名单;推动刑事司法衔接,环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已经写入《刑法》;强化智能精准监管,对全国审批的十几万份环评文件开展智能校核;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建立诚信档案的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清理“空壳”环评公司和“挂靠”环评工程师,保持严惩重罚的态势。

,时长 00:34

南方周末记者: 近期,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源头防控,请问环评领域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方面有什么考虑,下一步采取什么具体措施?

   刘志全: 为贯彻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从环评领域加快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组织9个省(区、市)聚焦电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研究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和减排潜力,探索污染物和碳排放协同管控的技术方法和管理路径。截至目前,已有256个试点项目完成环评审批。二是探索“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领域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路径。组织15个地市探索开展“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三是推动温室气体纳入环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研究。开展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的专题论证,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法的修法建议。

,时长 00:34

封面新闻: 今年5月,国办印发了关于新污染治理行动方案,该如何进一步完善对新污染物的环评管理,谢谢。

   刘志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高度重视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的控制,目前部分已经出台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已纳入了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对不符合禁止生产或限制使用化学物质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审批,严格环境准入把关;对已纳入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严格管控,确保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环境影响可接受。

,时长 00:22

澎湃新闻: 伴随着中央出台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举措,今年预计还会有大批项目上马。请问,环评工作如何保障重大工程顺利开展的同时守住“底线”?

   刘志全: 生态环境部门在服务重大项目的过程中,既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也要守住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环评审批质量。要严守法律底线,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严守环境风险防范底线,维护公众权益底线。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重大投资项目环评要求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法,压实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将问题突出的地方和企业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时长 00:23

新华社: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上半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数据显示,目前全国臭氧浓度有所反弹。请问反弹原因是什么?针对臭氧污染采取了哪些治理举措?成效如何?如何继续加强臭氧治理?

   刘友宾: 今年上半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五降一升”。臭氧浓度有所反弹,主要是由于前体物排放仍处于高位、今年4—6月,重点区域气象条件接近5年最差水平,总体偏不利。我部自5月起正式启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夏季监督帮扶工作,截至7月20日,共向89个城市推送问题线索5000余条。下一步,将抓紧推动出台《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继续强化PM 2.5 污染防治的同时,深入开展VOCs综合治理和源头替代,推进VOCs和NOx协同减排,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到2025年,VOCs和NOx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实现PM 2.5 和O 3 协同控制,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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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 我们注意到生态环境部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出了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请问实施效果如何,取得了哪些成绩,谢谢。

   刘志全: 生态环境部建立了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纳入台账的上千个重大项目环评文件顺利获批,172项重大水利工程、雄商高铁等重大铁路项目以及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等“十四五”规划确定的一批重大项目环评保障工作圆满完成。通过发挥机制作用,国务院确定今年重点推进的55个重大水利项目中,38个已批或在批,环评完成率近70%;国家今年重点推进的重大铁路项目,12个已批或在批,涉及总投资超过5285亿元,环评完成率超过50%;去年10月启动保供以来,102个重大煤矿项目环评文件已批或在批,涉及总产能5.1亿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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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荆杂志: 今年是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20周年,请问20年来环评法对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怎样的意义?下一步在环评制度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

   刘志全: 环评制度是环境管理的一项基础制度,自上世纪70年代引入我国以来,以2002年《环评法》的颁布为里程碑,我国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体系、管理和技术体系、队伍支撑体系等有中国特色的管理体系,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污染物减排、推动加强生态保护、积极服务“六稳”“六保”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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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剪辑 | 欧阳近人、单浩田、汪婧玉、尹凌秀

编辑 | 尚玉
审核 | 张冰

充分发挥环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用

   刘志全 今年以来,我们坚决扛起生态环境部门在稳经济大盘这个大局中的责任,既守牢生态环境底线,又主动担当作为,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印发实施《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审批4.78万个项目环评,涉及总投资超过8.4万亿元,同比上升28.9%。二是依托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全力服务重大项目环评。今年上半年我部共审批重大项目环评文件91个,其中铁路、水利、交通重大基础设施和煤炭保供等项目45个,涉及总投资约7000亿。三是持续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加快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持续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发布会上有哪些精彩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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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枝新闻: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请问目前通知的落实情况怎么样?后续还会有哪些考虑?谢谢。

   刘志全: 为落实《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加快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加大统筹调度和宣传力度,6月以来,已批复重大项目环评文件16项,涉及总投资超过3800亿元。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地方实际出台了配套落实文件,建立环评管理台账,加快环评审批;提前介入指导,创新审批方式;推动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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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出现了不少困难,请问一年来在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还将在哪些方面继续深化。

   刘志全: 生态环境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一是落实改革政策,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指导地方落实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对降低的51个二级行业环评类别和取消的40个二级行业登记表的项目,严格落实简政放权举措,明确“名录之外无环评”。二是狠抓放管并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落实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强化对环评与排污许可的质量与落实两方面的监管。同时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惩环评弄虚作假。三是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企业和基层帮扶。帮助基层审批部门及小微企业解决环评审批问题1600多个,通过部长信箱解答环评问题近25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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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 因为环评资质的取消,环评机构数量众多,但是质量良莠不齐,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环评打假力度持续加大,严查环评文件质量问题,请问还将如何推动解决这些问题,谢谢。

   刘志全: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环评弄虚作假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严格依法处理处罚,2021年以来,已将265家单位和217人列入环评失信“黑名单”或限期整改名单;推动刑事司法衔接,环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已经写入《刑法》;强化智能精准监管,对全国审批的十几万份环评文件开展智能校核;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建立诚信档案的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清理“空壳”环评公司和“挂靠”环评工程师,保持严惩重罚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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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记者: 近期,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源头防控,请问环评领域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方面有什么考虑,下一步采取什么具体措施?

   刘志全: 为贯彻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从环评领域加快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组织9个省(区、市)聚焦电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研究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和减排潜力,探索污染物和碳排放协同管控的技术方法和管理路径。截至目前,已有256个试点项目完成环评审批。二是探索“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领域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路径。组织15个地市探索开展“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三是推动温室气体纳入环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研究。开展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的专题论证,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法的修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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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今年5月,国办印发了关于新污染治理行动方案,该如何进一步完善对新污染物的环评管理,谢谢。

   刘志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高度重视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的控制,目前部分已经出台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已纳入了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对不符合禁止生产或限制使用化学物质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审批,严格环境准入把关;对已纳入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严格管控,确保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环境影响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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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 伴随着中央出台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举措,今年预计还会有大批项目上马。请问,环评工作如何保障重大工程顺利开展的同时守住“底线”?

   刘志全: 生态环境部门在服务重大项目的过程中,既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也要守住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环评审批质量。要严守法律底线,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严守环境风险防范底线,维护公众权益底线。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重大投资项目环评要求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法,压实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将问题突出的地方和企业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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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上半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数据显示,目前全国臭氧浓度有所反弹。请问反弹原因是什么?针对臭氧污染采取了哪些治理举措?成效如何?如何继续加强臭氧治理?

   刘友宾: 今年上半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五降一升”。臭氧浓度有所反弹,主要是由于前体物排放仍处于高位、今年4—6月,重点区域气象条件接近5年最差水平,总体偏不利。我部自5月起正式启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夏季监督帮扶工作,截至7月20日,共向89个城市推送问题线索5000余条。下一步,将抓紧推动出台《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继续强化PM 2.5 污染防治的同时,深入开展VOCs综合治理和源头替代,推进VOCs和NOx协同减排,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到2025年,VOCs和NOx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实现PM 2.5 和O 3 协同控制,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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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 我们注意到生态环境部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出了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请问实施效果如何,取得了哪些成绩,谢谢。

   刘志全: 生态环境部建立了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纳入台账的上千个重大项目环评文件顺利获批,172项重大水利工程、雄商高铁等重大铁路项目以及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等“十四五”规划确定的一批重大项目环评保障工作圆满完成。通过发挥机制作用,国务院确定今年重点推进的55个重大水利项目中,38个已批或在批,环评完成率近70%;国家今年重点推进的重大铁路项目,12个已批或在批,涉及总投资超过5285亿元,环评完成率超过50%;去年10月启动保供以来,102个重大煤矿项目环评文件已批或在批,涉及总产能5.1亿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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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荆杂志: 今年是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20周年,请问20年来环评法对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怎样的意义?下一步在环评制度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

   刘志全: 环评制度是环境管理的一项基础制度,自上世纪70年代引入我国以来,以2002年《环评法》的颁布为里程碑,我国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体系、管理和技术体系、队伍支撑体系等有中国特色的管理体系,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污染物减排、推动加强生态保护、积极服务“六稳”“六保”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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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剪辑 | 欧阳近人、单浩田、汪婧玉、尹凌秀

编辑 | 尚玉
审核 | 张冰

充分发挥环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用

   刘志全 今年以来,我们坚决扛起生态环境部门在稳经济大盘这个大局中的责任,既守牢生态环境底线,又主动担当作为,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印发实施《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审批4.78万个项目环评,涉及总投资超过8.4万亿元,同比上升28.9%。二是依托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全力服务重大项目环评。今年上半年我部共审批重大项目环评文件91个,其中铁路、水利、交通重大基础设施和煤炭保供等项目45个,涉及总投资约7000亿。三是持续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加快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持续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发布会上有哪些精彩片段
小编带您一起盘点一下

荔枝新闻: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请问目前通知的落实情况怎么样?后续还会有哪些考虑?谢谢。

   刘志全: 为落实《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加快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加大统筹调度和宣传力度,6月以来,已批复重大项目环评文件16项,涉及总投资超过3800亿元。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地方实际出台了配套落实文件,建立环评管理台账,加快环评审批;提前介入指导,创新审批方式;推动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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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出现了不少困难,请问一年来在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还将在哪些方面继续深化。

   刘志全: 生态环境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一是落实改革政策,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指导地方落实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对降低的51个二级行业环评类别和取消的40个二级行业登记表的项目,严格落实简政放权举措,明确“名录之外无环评”。二是狠抓放管并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落实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强化对环评与排污许可的质量与落实两方面的监管。同时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惩环评弄虚作假。三是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企业和基层帮扶。帮助基层审批部门及小微企业解决环评审批问题1600多个,通过部长信箱解答环评问题近25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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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 因为环评资质的取消,环评机构数量众多,但是质量良莠不齐,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环评打假力度持续加大,严查环评文件质量问题,请问还将如何推动解决这些问题,谢谢。

   刘志全: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环评弄虚作假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严格依法处理处罚,2021年以来,已将265家单位和217人列入环评失信“黑名单”或限期整改名单;推动刑事司法衔接,环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已经写入《刑法》;强化智能精准监管,对全国审批的十几万份环评文件开展智能校核;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建立诚信档案的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清理“空壳”环评公司和“挂靠”环评工程师,保持严惩重罚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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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记者: 近期,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源头防控,请问环评领域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方面有什么考虑,下一步采取什么具体措施?

   刘志全: 为贯彻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从环评领域加快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组织9个省(区、市)聚焦电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研究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和减排潜力,探索污染物和碳排放协同管控的技术方法和管理路径。截至目前,已有256个试点项目完成环评审批。二是探索“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领域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路径。组织15个地市探索开展“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三是推动温室气体纳入环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研究。开展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的专题论证,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法的修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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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今年5月,国办印发了关于新污染治理行动方案,该如何进一步完善对新污染物的环评管理,谢谢。

   刘志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高度重视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的控制,目前部分已经出台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已纳入了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对不符合禁止生产或限制使用化学物质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审批,严格环境准入把关;对已纳入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严格管控,确保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环境影响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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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 伴随着中央出台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举措,今年预计还会有大批项目上马。请问,环评工作如何保障重大工程顺利开展的同时守住“底线”?

   刘志全: 生态环境部门在服务重大项目的过程中,既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也要守住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环评审批质量。要严守法律底线,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严守环境风险防范底线,维护公众权益底线。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重大投资项目环评要求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法,压实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将问题突出的地方和企业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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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上半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数据显示,目前全国臭氧浓度有所反弹。请问反弹原因是什么?针对臭氧污染采取了哪些治理举措?成效如何?如何继续加强臭氧治理?

   刘友宾: 今年上半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五降一升”。臭氧浓度有所反弹,主要是由于前体物排放仍处于高位、今年4—6月,重点区域气象条件接近5年最差水平,总体偏不利。我部自5月起正式启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夏季监督帮扶工作,截至7月20日,共向89个城市推送问题线索5000余条。下一步,将抓紧推动出台《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继续强化PM 2.5 污染防治的同时,深入开展VOCs综合治理和源头替代,推进VOCs和NOx协同减排,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到2025年,VOCs和NOx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实现PM 2.5 和O 3 协同控制,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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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 我们注意到生态环境部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出了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请问实施效果如何,取得了哪些成绩,谢谢。

   刘志全: 生态环境部建立了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纳入台账的上千个重大项目环评文件顺利获批,172项重大水利工程、雄商高铁等重大铁路项目以及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等“十四五”规划确定的一批重大项目环评保障工作圆满完成。通过发挥机制作用,国务院确定今年重点推进的55个重大水利项目中,38个已批或在批,环评完成率近70%;国家今年重点推进的重大铁路项目,12个已批或在批,涉及总投资超过5285亿元,环评完成率超过50%;去年10月启动保供以来,102个重大煤矿项目环评文件已批或在批,涉及总产能5.1亿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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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荆杂志: 今年是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20周年,请问20年来环评法对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怎样的意义?下一步在环评制度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

   刘志全: 环评制度是环境管理的一项基础制度,自上世纪70年代引入我国以来,以2002年《环评法》的颁布为里程碑,我国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体系、管理和技术体系、队伍支撑体系等有中国特色的管理体系,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污染物减排、推动加强生态保护、积极服务“六稳”“六保”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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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剪辑 | 欧阳近人、单浩田、汪婧玉、尹凌秀

编辑 | 尚玉
审核 | 张冰

充分发挥环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用

   刘志全 今年以来,我们坚决扛起生态环境部门在稳经济大盘这个大局中的责任,既守牢生态环境底线,又主动担当作为,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印发实施《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审批4.78万个项目环评,涉及总投资超过8.4万亿元,同比上升28.9%。二是依托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全力服务重大项目环评。今年上半年我部共审批重大项目环评文件91个,其中铁路、水利、交通重大基础设施和煤炭保供等项目45个,涉及总投资约7000亿。三是持续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加快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持续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

发布会上有哪些精彩片段
小编带您一起盘点一下

荔枝新闻: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请问目前通知的落实情况怎么样?后续还会有哪些考虑?谢谢。

   刘志全: 为落实《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生态环境部加快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加大统筹调度和宣传力度,6月以来,已批复重大项目环评文件16项,涉及总投资超过3800亿元。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地方实际出台了配套落实文件,建立环评管理台账,加快环评审批;提前介入指导,创新审批方式;推动环境监测数据共享,减轻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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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出现了不少困难,请问一年来在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还将在哪些方面继续深化。

   刘志全: 生态环境部主动担当作为,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一是落实改革政策,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指导地方落实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对降低的51个二级行业环评类别和取消的40个二级行业登记表的项目,严格落实简政放权举措,明确“名录之外无环评”。二是狠抓放管并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落实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强化对环评与排污许可的质量与落实两方面的监管。同时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惩环评弄虚作假。三是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企业和基层帮扶。帮助基层审批部门及小微企业解决环评审批问题1600多个,通过部长信箱解答环评问题近25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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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 因为环评资质的取消,环评机构数量众多,但是质量良莠不齐,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环评打假力度持续加大,严查环评文件质量问题,请问还将如何推动解决这些问题,谢谢。

   刘志全: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环评弄虚作假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严格依法处理处罚,2021年以来,已将265家单位和217人列入环评失信“黑名单”或限期整改名单;推动刑事司法衔接,环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已经写入《刑法》;强化智能精准监管,对全国审批的十几万份环评文件开展智能校核;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对建立诚信档案的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清理“空壳”环评公司和“挂靠”环评工程师,保持严惩重罚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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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记者: 近期,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源头防控,请问环评领域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方面有什么考虑,下一步采取什么具体措施?

   刘志全: 为贯彻落实《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从环评领域加快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组织9个省(区、市)聚焦电力、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研究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和减排潜力,探索污染物和碳排放协同管控的技术方法和管理路径。截至目前,已有256个试点项目完成环评审批。二是探索“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领域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路径。组织15个地市探索开展“三线一单”减污降碳协同管控试点。三是推动温室气体纳入环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研究。开展温室气体管控纳入环评的专题论证,提出环境影响评价法的修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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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 今年5月,国办印发了关于新污染治理行动方案,该如何进一步完善对新污染物的环评管理,谢谢。

   刘志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高度重视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新污染物的控制,目前部分已经出台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已纳入了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对不符合禁止生产或限制使用化学物质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审批,严格环境准入把关;对已纳入排放标准的新污染物严格管控,确保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环境影响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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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 伴随着中央出台稳经济一揽子政策举措,今年预计还会有大批项目上马。请问,环评工作如何保障重大工程顺利开展的同时守住“底线”?

   刘志全: 生态环境部门在服务重大项目的过程中,既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也要守住生态环境底线,确保环评审批质量。要严守法律底线,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严守环境风险防范底线,维护公众权益底线。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重大投资项目环评要求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法,压实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将问题突出的地方和企业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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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上半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数据显示,目前全国臭氧浓度有所反弹。请问反弹原因是什么?针对臭氧污染采取了哪些治理举措?成效如何?如何继续加强臭氧治理?

   刘友宾: 今年上半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六项主要污染物浓度“五降一升”。臭氧浓度有所反弹,主要是由于前体物排放仍处于高位、今年4—6月,重点区域气象条件接近5年最差水平,总体偏不利。我部自5月起正式启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夏季监督帮扶工作,截至7月20日,共向89个城市推送问题线索5000余条。下一步,将抓紧推动出台《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行动计划》,继续强化PM 2.5 污染防治的同时,深入开展VOCs综合治理和源头替代,推进VOCs和NOx协同减排,有效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到2025年,VOCs和NOx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实现PM 2.5 和O 3 协同控制,全面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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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新闻: 我们注意到生态环境部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出了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请问实施效果如何,取得了哪些成绩,谢谢。

   刘志全: 生态环境部建立了环评审批“三本台账”和绿色通道机制,纳入台账的上千个重大项目环评文件顺利获批,172项重大水利工程、雄商高铁等重大铁路项目以及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等“十四五”规划确定的一批重大项目环评保障工作圆满完成。通过发挥机制作用,国务院确定今年重点推进的55个重大水利项目中,38个已批或在批,环评完成率近70%;国家今年重点推进的重大铁路项目,12个已批或在批,涉及总投资超过5285亿元,环评完成率超过50%;去年10月启动保供以来,102个重大煤矿项目环评文件已批或在批,涉及总产能5.1亿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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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荆杂志: 今年是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20周年,请问20年来环评法对推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具有怎样的意义?下一步在环评制度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

   刘志全: 环评制度是环境管理的一项基础制度,自上世纪70年代引入我国以来,以2002年《环评法》的颁布为里程碑,我国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度体系、管理和技术体系、队伍支撑体系等有中国特色的管理体系,在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推动区域污染物减排、推动加强生态保护、积极服务“六稳”“六保”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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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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