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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苏200MW光伏招标:年底建成 不低于10%储能配置

时间:2021-03-16 来源: 浏览:

  近日,《关于组织开展阿克苏地区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通知》发布。

  根据通知文件,阿克苏地区2021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总规模20万千瓦,初步分成4个标段、每个标段5万千瓦。规划“光伏+农业(畜牧等)”多产业融合项目优先入选,发电规模根据建设条件灵活设置,县(市)间可整合使用。纳入开发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需按不低于10%的装机比例配置储能项目建设规模,储能项目与光伏发电项目要求一体开发,同时开工、同步建设。

  根据并网时间规划,项目于2021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网。本次光伏发电项目优先选择地区内财源少、经济发展基础条件相对薄弱的阿瓦提县、乌什县、柯坪县布局。鼓励地区各县(市)因地制宜地开展“光伏+农业(畜牧等)”多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参与竞争性配置,原则上示范项目规模不做强制性规定,单个项目规模不低于1万千瓦为宜,县(市)根据各自的基础条件进行规划,地区对县(市)申报的单体项目不足5万千瓦的,进行评审优选,统筹整合为1个标段参与招标。本次规划项目符合条件,但因指标限制无法配置到位的项目列入地区“十四五”规划建设项目,在今后年度逐步解决。

  规划项目申报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申报县(市)的基本情况、光伏项目建设运行和电力消纳情况、“十四五”建设新增电力负荷项目情况、规划项目建设用地条件、电力送出方案、资源条件费用成本测算资料和本次项目建设方案等。

  根据文件,3月12日—19 日为项目规划、公告阶段,各县(市)根据地区2021 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要求编制申报材料,3月19日前以正式公文上报。3月20日—3月23日为项目优选阶段,地区根据各县(市)的申报材料,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审查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纳入竞争性配置,确定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标段。

  另外,文件明确,4月17日—7月17日为项目备案和开工建设阶段。本次光伏竞争性配置确定发电项目须在公告期满3日内完成项目备案申请,3个月内实现项目开工建设。如所申报的项目通过竞争性配置列入年度建设方案后不能按要求建设,情节严重的,将企业列入地区企业失信名单,并取消参与地区“十四五”期间光伏竞争配置竞选资格。

  文件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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