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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分时电价:午时谷电2h,5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24-04-05 来源: 浏览:

湖北新分时电价:午时谷电2h,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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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湖北省正式印发 《省发改委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政策在平、谷时段的划分上存在一定差异。根据最新通知,湖北省峰谷分时电价峰、平、谷时段划分调整后为:

  • 尖峰时段: 7月、8月20:00-22:00,其他月份18:00-20:00(共2小时)

  • 高峰时段 7月、8月16:00-20:00、22:00-24:00,其他月份16:00-18:00、20:00-24:00(共6小时)

  • 平时段: 6:00-12:00、14:00-16:00(共8小时)

  • 低谷时段: 0:00-6:00、12:00-14:00(共8小时)

  • 平常月份尖峰、高峰、平时、低谷时段电价比为1.8:1.49:1:0.48。

  • 夏季、冬季用电高峰月份(夏季7月、8月,冬季12月、1月),用电尖峰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1.8调整为2,低谷时段电价浮动比例由0.48调整为0.45。

*分时电价以各电力用户市场化交易购电价格(代理购电用户以代理购电价格)为基准进行浮动,上网环节线损费用参与浮动,中长期市场交易方案实行分时段签约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完善工商业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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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发光熊

审核:诸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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