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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稿】我国燃气管线究竟可不可以入地下综合管廊?

时间:2020-09-29 来源:天然气与法律 浏览:

文 / 石芝锋

 

(本文仅为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公号立场)

 

 
 
 

行业新闻:“燃气管线的成功运营,使白银市地下综合管廊成为国内首个实现天然气入廊并运营的城市综合管廊。”甘肃白银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郭凤泉说,项目将辐射城中心及银西新区40平方公里,受益人口35万。

郭凤泉表示,地下综合管廊自投入运营以来,已纳入给水、排水、热力、燃气、通信、电力、高压、雨污水八类管线,避免道路反复开挖,消除城市“拉链路”和空中“蜘蛛网”,使管线维修变得安全、便捷。

 

“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医治‘城市病’,推动‘管理’向‘治理’转变。”白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王东燕向媒体介绍说,该市打通“断头路”,疏通交通经络,放大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效应,提高了供水、供热、供气保障能力。今年,白银城市道路改造17条,完成管线入廊221公里。

 

“管廊没修之前,白银市北京路是双向4车道,现在是双向6车道,中间还增加了4米绿化带。”白银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有限公司运维部部长周建魁说,综合管廊进行信息化管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北斗定位、地下空间及管路实时数据库三维可视平台,总控室24小时监测氧气、温度、湿度等,出现故障就会自动识别,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维修。


2015年,白银市成为全国首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成为西北地区第一个试点城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就是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电力、通信,燃气、供热、给排水等各种工程管线集于一体,设有专门的检修口、吊装口和监测系统,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和管理,是保障城市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

 

与此同时,管廊管控基于GIS信息的人机交互界面,进行分控和集中控制相结合,实现了消防、通风、识别、通讯、监控和报警等系统统一智能化管控平台。
官方资料显示,据不完全统计,过去白银城区年均开挖道路25次,年均开挖面积约5000余平方米,仅供热管线增容更换开挖一年可达5次之多。2017至2018年供热期,白银市入廊的热力管道道路开挖次数为零,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面貌均得到提升。(来源:中国新闻网)

 
 

笔者按: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在城市,特别是一些大中型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势在必行。但从当前的情况看,国际上对于燃气管线入地下综合管廊的观点并不一致,如欧美倾向于禁止燃气管线入廊,日本与台湾地区则允许燃气管线入廊,而我国仍然存在一些争议。那么,我国燃气管线究竟可不可以入地下综合管廊?针对此问题,笔者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探讨:

 

1、我国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电力、通信、燃气、供热、给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仍然沿用传统方法,采用各部门独立管理,没有完整的城市管线规划,城市道路反复开挖严重……这不但影响了市民的出行,而且也影响着城市的市容市貌。但是,在我国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后,不但可以有效解决了沿用传统方法设置各种管线所存在的问题,也将会是建造智慧城市的一大创新举措,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地下综合管廊不仅能够合理利用了地下空间,各种管线在地下综合管廊中实现了“立体式布置”,减少占用面积,节约城市用地。

 

(2)消除“马路拉链”,减少由于各种管线敷设造成的路面多次翻修问题。

 

(3)管线集中监控管理,出现问题能够及时找到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及时检修。

 

(4)管线在地下综合管廊中设置,不接触土壤和地下水,避免了土壤和地下水对管线的腐蚀,增强了耐久性。

 

(5)地下综合管廊中设置智能巡检机器人和检修空间,维修管理人员可以对管线进行定期检修、维护。

 

显然,在我国城市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相比沿用传统方法设置各种管线具有明显的优势,势必会成为我国未来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

 

2、在我国燃气管线入地下综合管廊是否合规

 

通过精心梳理我国现行的各种管线规范或标准,均没有发现有现行规范或标准明确规定燃气管线不可以入地下综合管廊。但倒是在现行《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这个具有权威性的规范中明确规定燃气管线可以入地下综合管廊,如第3.0.1条: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城市工程管线可纳入综合管廊。

 

此外,2018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有序推进城市地下管网依据规划采取综合管廊模式进行建设,加强城市交通、供水、排水防涝、供热、供气和污水、污泥、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可见,在我国燃气管线入地下综合管廊是合规的。

 

3、在我国燃气管线入地下综合管廊是否安全

 

众所周知,在我国燃气管线入地下综合管廊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各方争议的焦点,如反对燃气管线入地下综合管廊的人一般以不安全为由反对燃气管线入地下综合管廊。那么,在我国燃气管线入地下综合管廊是否安全?

 

从现行《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第4.3.4条“天然气管道应在独立舱室内敷设。”和第5.1.6条“天然气管道舱室与周边建(构)筑物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的相关规定可知,燃气管线入地下综合管廊应以独立于一舱为设计原则,并且舱室与周边建(构)筑物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显然,这个要求完全可以使燃气管线入地下综合管廊后避免因第三方引发安全事故。

 

但是,即使燃气管线入地下综合管廊后可以避免因第三方引发的危险,由于燃气的危险特性以及燃气管线所处的密闭环境,显然燃气管线入地下综合管廊后仍然存在这两种危险:第一种危险是燃气管线泄漏逸出的有毒气体,会对地下综合管廊里的巡查检修人员造成危害,发生中毒现象;第二种危险是燃气管线泄漏逸出的燃气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遇到明火或电火花会引起爆炸,对地下综合管廊本体以及其上的道路、周边活动的市民都会造成危险。

 

显然,燃气管线入地下综合管廊后,燃气管线泄漏是发生综上所述两种危险的主要原因,唯有控制住燃气管线泄漏,才能避免发生综上所述两种危险。在实践中,严格控制管线材料质量是控制住燃气管线泄漏的有效途径。然而,对于这个问题,现行《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第6.4.1条明确规定:天然气管道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有关规定。

 

所以,可以结合现行《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的相关规定通过以下手段控制住燃气管线泄漏:

 

(1)管线材质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中规定的除Q235-A 以外的材料。

(2)除阀门及设备处采用法兰连接外,其他连接均采用焊接形式,不得使用螺纹连接。

(3)焊缝应进行100%射线照相检验,其质量不得低于现行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4)除管线和分段阀以及必须的配套设施外,其他设施均布置在管廊以外;阀门、阀件的设计压力按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进行设计等。

 

此外,燃气管线入地下综合管廊后,现行《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GB50838-2015在消防系统、通风系统、监控与报警系统等方面均有严格的要求。可见,在我国燃气管线入地下综合管廊后,只要加强后续的运营管理,显然是安全的。

 

结束语:从综上所述可知,我国燃气管线是可以入地下综合管廊的。但建议各地区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对燃气管线入地下综合管廊做进一步深入研究,同时呼吁国家层面相关职能部门在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中补充关于燃气管线在地下综合管廊内的设计要求。只要这样,今后燃气管线入地下综合管廊在我国才得以有效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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