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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涉VOCs工序未按规定密闭生产?罚!

时间:2023-09-17 来源: 浏览:

企业涉VOCs工序未按规定密闭生产?罚!

VOCs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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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深圳新闻网

原标 :宝安“治气”普法站⑥丨企业涉VOCs工序未按规定密闭生产?罚!

深圳新闻网2023年9月13日讯  为帮助宝安区涉VOCs企业深入学习环保法律知识,呼吁广大企业经营者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守法合规经营,本期以案释法,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以下简称“宝安管理局”)将重点对企业“涉VOCs工序未按规定密闭生产”违法行为进行详细解读。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17日,宝安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深圳某科研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正在生产,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生产VOCs的注塑车间未完全密闭,门窗部分敞开。 5月18日,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该单位正常生产,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1楼的VOCs注塑车间已完全密闭,门窗已关好;但 6楼的激光镭雕车间未完全密闭,门窗已关好,车间内有排气扇开启。

该单位负责人称该单位正常使用的注塑机和激光镭雕设备均有4台,注塑工艺使用的是ABS树脂的原辅材料,可提供MSDS报告;激光镭雕打标使用的是PET膜原材料的原辅材料,暂时无法提供MSDS报告。

经查,该单位主要从事手写板、膜片的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成型、焊锡、切割、覆膜等,其中,注塑成型、切割等生产过程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5月19日,宝安管理局向该单位直接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单位产生VOCs的生产车间密闭生产。

5月28日,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现场复查时,该单位正常生产,废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1楼的注塑车间和6楼的激光镭雕车间已完全密闭。

该单位一楼注塑车间门窗部分敞开。

该单位六楼激光镭雕车间有排气扇开启。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今年3月份以来,该单位所处工业园区内涉及该单位的大气污染类型投诉居高不下,对周边居民群众生活产生较大影响,为此宝安管理局执法人员多次前往现场处理群众投诉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并参照《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三章§3.14及总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裁量标准, 对该单位的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

相关法律法规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3.《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三章§3.14:“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空间、设备未密闭,已安装且按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环境敏感区或限批区以外的区域。”

4.《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总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罚款为一定幅度的数额的,从重处罚不得低于最高罚款数额与最低罚款数额的平均值;从轻处罚应当低于平均值,一般处罚按平均金额处罚。” (记者 贺靛婧)

END

为了鼓励和表彰在生态环境领域科学技术进步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激发生态环境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促进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推动美丽中国建设,中华环保联合会自2020年起特设立面向全国的“中华环保联合会科学技术奖”。

“中华环保联合会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下设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和杰出青年科技奖三个子奖项。

欢迎 大气污染防治领域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报2023年度中华环保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第四届)。 联系人:许老师15910860529(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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