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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事项办事指南

时间:2024-01-29 来源: 浏览:

江西 |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事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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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事项的申请与办理,适用对象为营利法人。

二、基本信息

(一)事项名称: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二)权力类型:其他行政权利类-其他

(三)改革类型:直接下放

三、设立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八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 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 控制指标的;(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应当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的资源消耗以及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需要对生产和服务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四、受理机构

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

五、决定机构

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

六、服务对象

营利法人

七、申请条件

申请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主或委托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2.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3.向所在地主管部门报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第七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申请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主或委托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2.实施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3.向所在地主管部门报送《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第十三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八、不予批准的情形

清洁生产审核评估:1.未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未编制《清洁生产审核报告》;2.未实施基本完成清洁生产无/低费方案;3.未按《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第七条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清洁生产审核验收:1.未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2.未实施完成清洁生产中/高费方案;3.未按要求提供《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第十三条规定相关材料;4.申请验收企业存在《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第十七条规定的任一情况的,验收不合格。

九、申请材料

(一)申请评估、验收所需材料

十、办理基本流程

(一)办理流程图(制作流程图) ( 附件 3-1

(二)办理具体流程(按步骤以文字形式表述事项的办理流程)

1.评估阶段

申请人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该信息公示,完成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编制后,将清洁生产审核报告与申请评估的请示提交至县级生态环境局,市、县级生态环境局根据权限组织专家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进行评估,评估通过的将会进行公布,不通过的则重新进行清洁生产审核。

2.验收阶段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的企业继续实施中/高费方案,实施完成后编制清洁生产验收报告,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申请验收的请示,市、县生态环境部门根据权限组织专家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及时公布,不通过的企业重新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十一、承诺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

120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

5日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十三、结果送达

作出审批决定后,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通知或告知服务对象,通过现场领取、平台获取、邮寄等方式将结果送达。

十四、申请主体权利和义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咨询监督投诉

(一)咨询途径

1.窗口咨询:赣州市章贡区贺兰山路8号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344办公室

2.电话咨询:0797-8685056

(二)监督投诉渠道

(1)窗口投诉:赣州市章贡区贺兰山路8号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312办公室

(2)电话投诉:0797-8685050

十六、办公地址及时间

(一)办公地址:赣州市章贡区贺兰山路8号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344办公室

(二)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三)电子邮箱:

十七、办理进程及结果公开查询

申请人可以在窗口现场咨询,也可通过电话方式查询办理情况和结果。

附件3-1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事项办理流程图

附件3-2

附件3-3

附件3-4

常见问题

如:企业能不能自己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还是必须要请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对咨询服务机构有什么要求?

答:清洁生产审核以企业自行组织开展为主,自行组织开展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物料平衡测试、能量和水平衡测试的基本检测分析器具、设备或手段;2.具有5名以上经过国家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人员并有相应的工作经验,其中至少有1名人员具备高级职称并有5年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经历。不具备独立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能力的企业,可以聘请外部专家或委托具备相应能力的咨询服务机构协助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提供公平、公正和高效率服务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相应工作条件,具备文件和图表的数字化处理能力,具有档案管理系统;3.有2名以上高级职称、5名以上中级职称并经过国家培训合格的清洁生产审核人员;4.应当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熟悉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有能力分析、审核企业提供的技术报告、监测数据,能够独立完成工艺流程的技术分析、进行物料平衡、能量平衡计算,能够独立开展相关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和编写审核报告;5.无触犯法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记录,未处于因提供低质量或者虚假审核报告等被责令整顿期间。

附件4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事项审查要点

一、形式性审查要点 (主要审查事项办理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填写说明:1.受理范围,即填写事项涉及的行政区域、行业领域等方面的受理范围;

2.材料名称,即需申请人提交的具体材料名称;

3.材料必要性,即填写必要、非必要、容缺后补;

4.材料需填写内容、载明事项及其他要求,即填写申请人提交材料中内容上所需填写或载明的内容(审查内容上

有无缺失);

5.原件或复印件,即填写材料需要提交原件还是复印件;

6.份数,即分别填写需提交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份数;

7.材料规格,即填写提交材料的规格样式,如A3、A4;

8.来源渠道,即填写材料的来源,如申请人自备、XX部门提供、电子证照已共享免于提交。

二、实质性审查要点 (主要根据事项设立依据对是否符合审批条件、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及现场勘验评估要求进行详细审查)

填写说明:1.事项予以批准条件,即根据事项设立依据填写事项申请予以批准的前置性条件;

2.材料名称,即需申请人提交的具体材料名称;

3.材料实质性内容要求,即根据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填写材料具体内容及相关细节的审查要点;

4.实地核查、现场评审评估要点,即填写事项是否涉及实地核查、现场评审评估,有涉及的需填写实地核查、现场评 评估的具体内容及具体流程。

全文 链接: 清洁生产事项办事指南.wps

2024 年国家清洁生产

审核学习班计划

清洁生产培训火热招生中

    强大师资  |  课程全面  |  实践操作  |  经验丰富

    中国环科院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 (原环保部清洁生产中心)联合中环培(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 江苏省*南京市(4月22-26日) 福建省*厦门市(5月13-17日) 举办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学习班。

  

   注意,每班限定名额60人!全国统一培训费用。本次培训以报名先后为序,额满即止,已经报名成功的学员尽快完成付款,最终参加名单以交费先后顺序为准。培训安排计划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参与清洁生产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人员;

2.技术服务单位、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参与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的相关人员;

3.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

4.学员需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1年以上环境保护或企业生产管理工作经验。

二、时间和地点
1.南京班
   培训时间:2024年4月22-26日
   培训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2.厦门班
  培训时间:2024年5月13-17日
  培训地点:福建省*厦门市 
三、培训内容、证书

本学习班为清洁生产审核专业技术类学习班,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的专家授课,学习班将全面介绍清洁生产政策与法规,碳减排与清洁生产,并结合部分重点行业实例,系统讲解清洁生产审核技术原理与程序方法。全程参加学习并考核合格者,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颁发 《清洁生产审核学习班结业证书》 ,作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人员能力证明。

国家级权威培训 ,原由环保部清洁生产中心颁发《清洁生产审核师》,改制现归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中心负责颁发《清洁生产审核培训证书》,和环保部清洁生产中心之前颁发《清洁生产审核师》具有 同等效率和作用

着急用证的,赶快报名!

四、培训费用

1.培训费用:3200元/人(含培训、教材、资料、证书等费用);

2.学员住宿可统一安排,需提前预定,费用自理;

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 中环培(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富力城支行
银行账号:110913224110901
汇款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单位全称+姓名”。 ) 
五、报名方法

因学习班名额有限,我单位将按费用到账先后顺序安排学员参加培训,超额学员将安排参加下一期学习班。以下是下一期培训的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
填写附件报名回执表发至邮箱。
电话报名
您可以直接拨打我们的报名电话
(康老师16601363411、金老师13552660560)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会为您详细介绍课程内容、培训安排以及报名流程,并协助您完成报名手续。
六、注意事项
报到时请提交标准1寸免冠同版照片2张、最终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考试时查看身份证原件);为便于练习和考试,请务必携带计算器。

红头文件下载:

南京班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培训通知.pdf

厦门班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培训通知.pdf

国家清洁生产培训报名表.docx

南京班合办通知:

厦门班合办通知:

清洁生产报名中心:
报名咨询:  康老师 16601363411、 金老师13552660560
扫描二维码添加老师咨询(备注:清洁生产报名) ↓↓↓

往期现场:

(2024年1月成都班培训现场)

(2023年11月上海班培训现场)

(2023年10月深圳班培训现场)

(2023年7月杭州班培训现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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