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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探讨

时间:2023-09-13 来源: 浏览: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探讨

原创 黄光鑫 环评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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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黄光鑫,环评工程师,恩施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程师,恩施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环评专家库成员。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环境风险评估缺少编制依据,技术上难以实现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应急预案编制人员。
2015年,原国家环保部发布了《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其中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适用该办法。按照该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环境应急预案首次备案应当提交环境应急预案、编制说明、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等资料。所以危废经营单位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应编制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和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按照《 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指南(试行) 》(环办应急〔2019〕17号)编制,编制依据上没有争议,技术上比较容易实现。但是在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上,由于《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明确规定不适用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就没有了依据和指南。在具体实践中,很多编制人员常依据《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HJ 941-2018)开展风险等级划分,同时参考《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这种方法由于危废经营单位收集、储存的危险废物往往不是纯物质,很难依靠临界量来判断风险等级,造成分级不准或不可信。
在走访多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后,建议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照下面的方式编制比较妥当。

01

环境事件风险等级划定

图为危险废物收集点储存库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危险废物大多数是含有或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含有危险物质的溶液,生产危险化学品过程中产生的残渣等,多以固态或液态的形式储存,一般不是纯物质,定量比较困难。

首先,要准确把握识别风险物质的原则。 这里识别风险物质有几个原则: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中环境风险物质清单是依据我国《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美国环保局《化学品事故防范法规》、我国历史环境事件中出现的污染物名录、欧盟《塞维索指令》等提出,第八部分是按照健康危险急性毒性物质、危害水环境物质等分类给出了环境风险物质临界量,对于不在附录A中的化学品,可不识别为环境风险物质。2.随着研究和认识的深入,环境风险物质清单补充、完善和动态更新后,应根据危废经营单位涉及的化学品及可能的突发环境事件情形,补充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物质。3.识别风险物质时要关注其状态,比如附录A第一部分为有毒气态物质,第二部分为易燃易爆气态物质,第三部分为有毒液态物质等,所以第21项有氯化氢,第145项有盐酸。4.涉及“三废”污染物主要参考《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HJ941-2018)附录A第七和第八部分。

其次,要准确选定主要风险物质。 产废单位作为危险废物的源头,有义务配合危废收集单位摸清危险废物的成份,制定风险物质清单。参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附录A规定的风险物质临界量,将筛选出的风险物质临界量大,难以准确定量且初步估算Q值占比小的风险物质予以忽略,重点考虑能够准确定量,且Q值占比大的风险物质。比如吸附有机废气的废活性炭,活性炭不是风险物质,活性炭吸附的有机废气才是风险物质,有机废气被吸附固定在活性炭中,且每个转运周期内有机废物纯物质量一般不大,并处于稳定状态,并非气态,所以这部分可以忽略,不计入总Q值。又比如废机油,废机油储存在储油罐中,且性状基本没有发生改变,这部分就是可以准确定量的,一般计入总Q值。

最后,初步划定环境风险等级。 对选定的能够定量的风险物质,参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划分等级,判断是否为较大或重大环境风险企业,是否需要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划定的风险等级主要作为环境管理的参考,一般准确度并不高,因为忽略了部分难以定量的风险物质,但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为什么要划分风险等级,主要是为了衔接《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实现企业环境事件风险分级分类管理。

这里要把握环境事件风险分级与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的区别。企业环境风险评估,包括资料准备与环境风险识别、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后果分析、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应急管理差距分析、制定完善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划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五个部分,环境事件风险分级只是其中之一。

02

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方法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不适用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目前也没有配套的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方法。

这里推荐依据《 “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 》,并参考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从环境、安全、健康风险等方面综合评估,最后按得分划分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和高风险。这种方法能够较为科学的评估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做到推进企业规范化运营、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和匹配现行监管体系的有机融合。

图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推荐的风险评估程序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是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危险废物专业委员会等联合发起的团体标准,各环节风险因子赋分原则参考《“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表3相关指标赋分权重,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规定了10种不进行风险评估的情形,同时规定了16种直接判定为重大风险的情形,充分考虑了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严肃性,相当未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一票否决”,充分考虑了危废经营单位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意识在环境风险事件发生可能性中的权重。

风险评估的操作性和针对性都很强,简单容易实施,主要是按照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环节,分别从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等方面设定评估指标,对各环节进行指标赋分,根据各环节赋分总和划分风险等级。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开展风险评估的结果是低风险、一般风险、较高风险和高风险四种。现行的应急预案备案要求是:“……向企业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备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较大和重大环境风险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文件,报送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重大的同时报送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以在预案备案的衔接上还没有出台具体制度,必须辅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同步开展风险等级划定。

综上,参考《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开展风险等级划定,衔接现行备案制度完成预案备案;同时,依据《“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并参考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风险评估导则(征求意见稿)》完成环境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程度,补齐短板;最后依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编制应急预案。

最后还是希望尽快根据行业特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制度间的衔接。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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