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作业引发工地起火,男子被行拘!
电焊作业引发工地起火,男子被行拘!
aqjilu
安全记录,记录安全。
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6月28日通报,2023年5月23日17时,中山大学附属仁济医院一在建工地发生火灾,花都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调派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所幸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勘查,认定起火时间为5月23日16时35分许,起火部位为广州市花都区镜湖大道与空铁大道交汇处在建工地的高压氧舱东南角。火灾烧损高压氧舱东南角墙面装修、电焊机等, 过火面积约5㎡ ,直接财产损失约370元。
经火灾调查,起火原因为陆某华电焊作业不慎引燃附近可燃物所致,存在过失引起火灾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给予违法行为人陆某华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消防部门提醒,电焊作业属于动火作业,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使用时一定坚守安全生产底线,时刻保持警惕。
电焊动火作业务必慎重!一旦引发火灾,除了财产损失,拘留已是常态!甚至停工和立案调查!
相关案例:
近日,区 住建局 联合区应急局、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 行动,查获1起无证违规电焊作业。
5月10日,王某、徐某在幕墙吊篮作业中违规无证电焊被检查组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 王某、徐某的行为构成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被公安部门 依法处以2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涉事项目被责令全面停工整改 。
经调查, 劳务分包单位 未履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职责 , 施工单位 未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 监理单位 未按照安全生产与动火审批要求实施监理,导致现场2名普工在未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情况下上岗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区住建局与相关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启动立案调查 ,对相关涉事单位及人员做出相应处罚 。
无独有偶,前不久, 杭州临安、富阳 等地也处罚了多名无证电焊工人 。
2023年2月27日下午,杭州市临安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辖区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一在建工地建筑外墙上 有3名男子正在进行电焊作业,火光四溢,且没有专业防护措施,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
经现场了解,这3名作业人员并 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属于无证电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林某某、苏某某、邓某某三人的行为构成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因此 对3名违法人员依法处以3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
2023年 3月2日上午 ,杭州市临安区 消防救援大队 监督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某建筑工地进行消防检查时, 查获 一名指使他人无证电焊的水电班组的带班班组长和一名无证电焊作业的水电工,分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和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
4月20日,富阳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对辖区的建筑工地检查时,发现一男子(钱某)正在工地进行电焊作业。经调查发现,该名作业人员并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属于无证电焊 。
无独有偶,当执法人员来到另一个施工工地时,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作业人员江某的电焊焊工证于今年2月份过期,但仍旧在工地“烧电焊”。
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取证,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无证人员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4月28日, 2人被公安机关 行政拘留 !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第六十三条: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四条: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监理职责,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二)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职责履行情况;
(三)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检查内容。
第四十九条 监理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二)、(四)、(五)项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2023年血糖新标准公布,不是3.9-6.1,快来看看你的血糖正常吗? 2023-02-07
-
2023年各省最新电价一览!8省中午执行谷段电价! 2023-01-03
-
GB 55009-2021《燃气工程项目规范》(含条文说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2021-11-07
-
PPT导出高分辨率图片的四种方法 2022-09-22
-
2023年最新!国家电网27家省级电力公司负责人大盘点 2023-03-14
-
全国消防救援总队主官及简历(2023.2) 2023-02-10
-
盘点 l 中国石油大庆油田现任领导班子 2023-02-28
-
我们的前辈!历届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完整名单! 2022-11-18
-
关于某送变电公司“4·22”人身死亡事故的快报 2022-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