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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坊式危险化学品企业何去何从?

时间:2022-08-02 来源: 浏览:

作坊式危险化学品企业何去何从?

王欣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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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在近期的一次安全检查中发现,一些作坊式企业对待安全问题还是应付的态度。例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取的证书为某安全公司出具的“一般生产经营单位”培训合格证书,糊弄了事;新入职的车间主任所学专业为“艺术”等与化学、化工、安全等完全不沾边的专业,也不具备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没有《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或者直接从网上下载,与本企业的管理、操作内容完全不符,特殊作业制度中甚至出现二级动火作业证有效期为120小时等低级错误;无设计或随意更改设计,不按设计图纸施工;号称是国内新工艺,却未经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论证,也没有提供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报告;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等等。

这些问题的出现,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小作坊主”对安全生产毫不重视,不懂为何要进行安全生产,甚至不知何为安全生产。 检查时,某些企业负责人信“主观经验”,一直强调“我们自己知道,这没啥危险”“我们厂子这样都多少年了,也没出啥事故”“我们都是自家人,这些形式没必要”“专家们老是危言耸听”……这些侥幸心理是企业安全生产最大的拦路石。

(2)不思进取,得过且过。 某些“小作坊”历史悠久,但技术、设备落后,本质安全化水平不高,采用的工艺流程甚至是早已被取代的技术,设备也锈迹斑斑,抱着“开工赚一天是一天”的心态,不考虑更新技术、设备。

(3)安全资金投入不足。 由于缺乏敬畏之心,盲目追求利润,被利益蒙蔽双眼,将安全置之不顾,某些“小作坊”从建立伊始就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制,也没有安装符合要求的安全设备设施,混乱的安全管理、简陋的安全保护条件为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4)缺乏专门的安全管理人才。 有些“小作坊”为家庭成员式,一个人管着财务、人事和安全,对安全的认识仅仅停留在“准备书面资料”这一层面。有些甚至自己懒得准备,直接委托他人或第三方机构,完全只是从形式上来应付检查。这些“安全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不了解,对风险认识不到位,无法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隐患,不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根本无法肩负安全监管的责任。还有些“小作坊”不是不想管安全,而是确实难以招揽人才,地方偏僻、薪资低、危害大等,都成为招工难的现实原因。

然而,事故的发生不会因为企业规模的大小而改变。有学者对1989年至2019年间我国夏季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了统计分析,结果表明,小微型企业的事故占比(36.84%)超过大型企业的事故占比(13.16%)。要想杜绝事故,解决顽疾,笔者建议,对作坊式危险化学品企业采取层层递进、步步为营的方式改变其安全现状:

第一步,在监管部门帮扶指导下,唤醒“小作坊主”的安全意识。 安全需要“领头羊”“风向标”,上行方能下效,因此唤醒小微型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是安全之始。心怀安全,方能行向安全;心怀敬畏,方能行有所止。开展安全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以法律的威严唤醒“小作坊主”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心;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培训,以血的教训唤醒“小作坊主”对安全的敬畏之心;开展化学品和化工工艺的基础知识培训,以科学的指引唤醒“小作坊主”对化工的敬畏之心,使其有所为、有所不为。

第二步,培养企业老员工成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负责安全工作。 主要负责人端正了安全态度仅仅是开端,培养安全管理人员是安全管理的第二步。小企业“招工难”的问题一时很难解决,可以加强对老员工的培养。但需要注意,安全管理人员不是仅仅机械执行命令的“提线木偶”,而是安全的智囊团、错误安全决策的纠正者、安全漏洞的识别者。

第三步,加大安全投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本质安全需要资金投入,对小微型企业而言是极为艰难的决定。因此,只有当领导层安全意识觉醒,才能理解本质安全看似支出、实则是收入。对于不理解安全、不懂安全的企业,如果仅有外力迫使,恐怕“放个水桶就当设置了高位槽,安个远传温度计就当实现了自动化控制”的现象会屡禁不绝。故而,将本质安全放在第三步,让主要负责人自发摒弃应付、将就、凑合等思想,吐故纳新,对自己的技术、设备更新换代,通过开发危险性更低的工艺、使用温和无害的材料、采用本质安全的设备等方式,切实从根本上减少甚至杜绝事故发生,实现可持续发展。而且,“筑巢引凤”,安全的工作环境更容易吸引人才,间接解决小微企业招工难的问题。

第四步,提升全员素质,打牢安全基础。 环境影响人的行为,身处破破烂烂的操作环境中,人也会不自觉地放松懈怠,因此,提升全员素质需要建立在安全的工作环境、良好的安全氛围之上。由于有些“小作坊”是有订单才生产,无订单就休息这种“间歇式”生产,因此“闲时清洁工,忙时操作工”这种现象在“小作坊”屡见不鲜。并非“清洁工”不能当“操作工”,而是要看其是否接受过相应的教育,能否从原理上理解操作。只要教育经历达到水平,岗位技能、安全技能培训到位,坚持学习,不断提高,可以做到“闲时为农、急时为兵”“人人皆为安全员”。

作为我国化工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危险化学品企业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不能让“小微”企业变成小“危”企业。因此,也建议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对小微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大帮扶指导力度,例如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检查指导、组织有针对性的培训,帮助企业培养专业安全管理人才,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扶不上墙”再以雷霆手段震慑。“只罚不扶”,企业只会拼命针对“罚”项打补丁,起不到监管的实际作用。“罚”与“扶”行之有度,软硬兼施,才能让安全生产伴企业前行。

来源: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编辑: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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