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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团标征集起草人!

时间:2023-10-14 来源: 浏览:

通知!团标征集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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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您《看见标准化》第   857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多举措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碳市场有效运行提供一个公开、公正、透明、可比较、可追溯的的责任管理机制,确保进入碳市场交易的核证碳减排指标的真实性、长期性、额外性和可验证性,满足全社会对高质量、高社会价值核证碳减排指标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提出《核证碳减排项目管理与标识指南》、《核证碳减排指标管理与标识指南》2项团体标准编制计划。
为了鼓励更多单位切实参加到标准编制宣贯过程中,充分保障标准的开放性、公正性、科学性,提升标准的实用性和影响力,按照我国《标准化法》及国标委相关要求,现公开征集该标准起草参编与推广应用单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标准的意义
(一)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要求,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
(二)为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提供证明文件,协助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相关认证及财政补贴。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企业近三年 (含成立不足三年) 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的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二)起草单位应在标准所涉及的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较高的制造和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三)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四)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三、起草单位、起草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与标准制定,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 (原则上每个单位限定为2人)。
(二)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区域国际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标准的制修订的权利。
(三)授予标准起草单位荣誉牌匾及证书、授予起草人证书。
(四)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评价”。
(五)为符合条件参与起草的企事业单位提供证明文件,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请办理财政补贴。
四、起草单位、起草人将承担以下义务
(一)积极参与该标准的启动、调研、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修制定工作流程,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
五、申报要求
《核证碳减排项目管理与标识指南》和《核证碳减排指标管理与标识指南》 2 项团体标准由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联合北京聚威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组织,请申请参与标准起草的相关单位填写《起草单位申请表》 (见附件) 加盖单位公章,于2023年10月30日前将《申请表》以邮件形式送达起草组秘书处。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玉荣 13671274661(微信)
邮 箱: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6号泽洋大厦
附件:
关于开展《核证碳减排指标管理与标识指南》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 关于开展《核证碳减排项目管理与标识指南》团体标准立项通知.pdf 《核证碳减排项目管理与标识指南》2项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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