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作为道德主体何以可能 自然作为道德主体何以可能

自然作为道德主体何以可能

  • 期刊名字:太原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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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胡范秀
  •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
  • 更新时间:202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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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简介

随着生态危机的日益严重,越来越呼唤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在这样的背景下生态伦理学应运而生.但是生态伦理学不仅仅是为了挽救生态危机而产生的,它更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新阶段,是人类文明的真正开始.在这个阶段上,伦理共同体的范围不断扩大,直至整个自然都可以作为道德主体.自然成为道德主体有深刻的历史原因和现实要求.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初期,自然本就是伦理共同体中的一员,只是到了近代由于工具理性的盛行,自然被排除在伦理共同体之外.尽管如此,伦理共同体还是在扩大,自然就是其下一个逻辑扩展的对象.同时自然也具有作为道德主体的资格.这种道德主体不同于以往的道德主体,而要以人为其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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