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邵康节、陈白沙之诗与诗论看宋明理学诗的特点 从邵康节、陈白沙之诗与诗论看宋明理学诗的特点

从邵康节、陈白沙之诗与诗论看宋明理学诗的特点

  • 期刊名字:现代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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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孔锐
  •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哲学系
  • 更新时间: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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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简介

理学诗是指表达理学思想或表现理学风味的诗.邵康节的诗突出表现乐的情感,这与他的观物学说相联系.他重视诗“曲尽人情”的作用,也对“累于性情”、“溺于情好”保持警惕.陈白沙以诗为教,以自然为宗,强调自然之乐,认为“论诗当论性情”,但也在一定程度上注意学习诗歌的修辞技巧.宋明理学诗的整体特点是:(一)重视吟咏性情,抒发乐的情感,并间接阐明义理;(二)相对轻视修辞技巧;(三)不排斥议论,但也不主张单纯以议论为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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