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 99-103-1995 城市污水处理 JB 99-103-1995 城市污水处理

JB 99-103-1995 城市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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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城市污水处理JB99- 1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院李树苑姚昌仁王晓京黄年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与建设的宏观调控,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崔建设标准,达到治理水体污染,降低能耗,保护环境,推进技术进步,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的发展,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污水处理新建工程;政建、扩建工程和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可参照执行。;第四条城市污水处理 工程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环境保护、节约能源、节约用地等有关政策和排水行业的发展政策。第五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应统-规划,以近期为主,适当考虑远期发展,按系统分期配套建设,并与城市建设协调发展。城市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污水厂)建设前应根据城市排水规划先建配套的管渠和泵站或同步建设。二级污水厂宜根据当地环境、技术、经济条件一次建成,当条件不具备时,一、二级处理工程设施可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第六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或城市排水规划城市性质、环境质量评价或环境影响报告以及水域功能区的要求进行可行性研究。第七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应积极采用经过鉴定并经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对于需要引进的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应以提高项目综合效益,推进技术进步为原则,在符合国情和经过充分的技术经济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第八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必须加强和重视净化污水、污泥的资源化或无害化处理。第九条城市 污水处理工程的管渠建设,在城市新区应采用雨污分流,旧城区改造应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工业废水的水质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时,应优先采用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的方案。工业废水排入城市下水道前,应在企业内部进行必要的预处理,实行清污分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排污量,并在排放口设置检测设施。第十枭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前应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的来源及构成,以及土地、供电、给排水、交通、通信等配套设施的条件,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建成后维持正常运行与更新改造所需的费用。第十一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定额和指标的规定。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十二条城市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模应根据城市污水处理量和污水处理级别划分下列第七编工程项目 建设标准等级:一、建设规模(以污水处理量计,单位:万m3/d)划分类:20~ 50;I类:10~20;IWI 类:5~ 10;IV类:2~5;V类:0.5~2。注:规模的下限含该值,上限不含该值。二、污水处理级别划分为--级、二级处理。必要时可作三级处理或深度处理。第十三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模的确定,应综合城市规模城市性质、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排水规划等因素,在研究排放污水量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对近年排水资料的分析论证,并结合技术进步,合理确定近期规模,预测远期规模。污水量一般由城市生活污水量、工业废水量及其他水量构成。第十四条城市污 水处理工程项目由污水管渠系统、泵站、污水厂构成,宜包括下列设施:一、污水管渠系统:主要包括管渠及其附属设施等。二泵站:主要包括泵房、变配电、通信及生产行政管理与生活福利设施等。三、污水厂:包括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的生产设施、辅助生产配套设施、生产行政管理与生活福利设施等。第十五条污水厂生产 设施宜包括下列项目:-级污水厂:除渣、污水提升、沉砂、沉淀、出水消毒设施,污泥储存和提升设施,污泥浓缩、污泥消化系统、污泥脱水与污泥处置设施等。二级污水厂:生物处理系统及- -级污水厂所列的项目。水质和(或)水量变化大的污水厂,可设置调节水质和(或)水量的设施。一二级污水厂有条件时并应设置污水、污泥资源化工程设施。第十六条污水厂 辅助生产配套设施宜包括:变配电、生产控制系统、计量、给排水、维修、交通运输(含车库)、试验及化验、仓库、照明、锅炉房、管配件堆场、消防和通信等设施。第十七条污水厂 行政管理与生活福利设施宜包括;办公室、食堂、浴室、值班宿舍、托儿所、绿化等设施。第十八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应坚持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根据生产需要和依托条件合理确定。改、扩建工程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能力。第三章工艺与装备第十九条污水管渠 的设置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协调,统-规划,分期建设。污水管渠应按远期水量建设。管渠的材质和最大埋深必须经技术经济论证,并应考虑施工条件和管理的安全性。第二十条污水泵站的设置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中的排水规划,从I程实际出发,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泵站的土建部分宜按远期规模建设,水泵机组可按近期水量配置,并应选择高效节能、管理方便的泵机,有条件时可选择潜水泵。5746第七编工程项目 建设标准第二十五条有 合适处理环境的小城市,在符合国家污水稳定塘设计的有关规定时,可采用污水稳定塘处理工艺,,但必须设预处理设施。第二十六条选择癜溉田作为污水处理工艺时,必须综合考虑污水水质、土地净化能力、土地使用与利用情况、当地自然环境、预处理要求和出水水质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分析后确定。污水进入灌溉田前必须进行预处理,并严格控制进入灌溉田污水的病原体、重金属元素和难降解有机物,不得对作物生长和人畜食用、土壤地下水、周围空气带来危害,进入灌溉田的污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规定。第二十七条沿海、沿江城市,可充分利用大水体的环境容量。污水处理选择污水深水排海排江时,必须经技术经济论证及环境影响评价,并对污水水质、水体功能、环境容量和水力条件及自净能力进行综合分析,合理确定。污水排放前应进行必要的预处理。第二十八条污水厂出水消毒工艺应根据污水水质与受纳水体功能要求综合考虑确定,宜采用加氯消毒。第二十九条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应进行处理与处置。处理工艺应根据污泥量、污泥性质最终处置方法及对自然环境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常规处理工艺宜为浓缩、消化、脱水。第三十条污泥浓缩应 条用重力浓缩。重力浓缩可设搅拌和撇浮渣设施。对比重接近1.0/m的污泥,经技术经济分析,可采用气浮浓缩等行之有效的浓缩方法。当湿污泥用作肥料时,污泥的浓缩与贮存宜采用湿污泥池。第三十一条污水厂宜根据污泥产量、污泥质量、环境要求设置污泥消化设施。消化方式应经技术经济分析后确定,可采用厌氧消化或好氧消化。但一般情况下宜采用中温厌氧消化,污泥的搅拌应充分利用污泥气。第三十二条污泥脱水宜采用机械脱水。污泥机械脱水设备的类型,应按污泥的脱水性质和脱水污猊含水率要求,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新建污水厂宜采用带式压滤机。第三十三条污泥的处置应根据当地自然环境条件,经技术经济分析后确定,可作为农业、林业、绿化用肥料,或采用卫生填埋等方法。处置的污泥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第三十四条污水厂的水、气、泥计量设备应以满足生产正常运行管理的需要为原则合理设置。计量设备的选择与位置确定,应根据被测物质的性质、工艺要求等确定。第三十五条污水厂 、泵站机械设备配置应以节能高效、方便操作与维护、保证安全生产为原则,并应与生产控制系统相适应。第三十六条污水厂、泵站的生产管理及控制的自动化水平,应根据建设规模、污水处理级别、城市性质、经济条件及管理人员素质等因素合理确定。控制系统应在保证污水厂出水水质、节能、经济、安全和适用的前提下,运行可靠,便于维护和管理。第三十七条新建的I 、II类规模污水厂的生产管理与控制,宜采用集中管理和监视、分散控制的计算机控制系统。计算机控制系统应能够监视主要设备的运行工况与工艺参数,提供超限报警及制作报表等功能,对有条件的生产过程实现自动控制。新建的I、IV类规模污水厂的生产管理与控制,宜采用微型计算机数据采集系统或仪表检测系统;在重要工艺环节应设置检测仪表,有条件时可实现单元自动控制。原有和新建的V类及以下规模的污水厂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继电器控制或手动控制。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具有现场手动操作条件。574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大全第四章配套工程第三十八条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配套设施,应充分利用当地提供的社会化服务和专业化协作条件,按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建设;改建、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能力。第三十九条污水厂 ,泵站供电应采用二级负荷。当地供电条件困难或负荷较小时,可由回6KV及以上专用线路供电。对重要的污水厂和泵站以及不能停电的工艺设备,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备用动力设施。第四十条污水厂 的生活和辅助生产用水,宜由城市给水管网供给。有条件的污水厂,尤其是缺水地区或大于皿类规模污水厂的辅助生产、厂区绿化等所需的低质用水,应优先采用符合有关用水水质标准的净化污水。第四十-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应对易腐蚀的管渠及其附属设施、材料及设备等设施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应具体分析腐蚀的性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选用经济合理技术可靠的防腐蚀方法,并应达到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第四十二条污水厂 的维修、运输等设施的装备水平应以满足正常生产需要为原则,合理确定。非经常性维修、运输设备的修理宜考虑专业化协作条件,不应自设全套设施。第四十三条污水厂化验设备的配置应以满足生产正常需要为原则,根据常规化验项目、污水厂的规模和处理级别等确定;一个城市有几个污水厂时,应设-一个中心化验室。承担工业废水水质监测及独立性较强的污水厂的中心化验室,化验设备可增加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等。污水厂化验设备的设置应充分考虑专业化协作条件,不宜全套设置。第四十四条建设规模为I类及以上的污水厂,可设置污水处理水质试验设施,试验应以保证污水厂出水水质、提高管理的科学水平、加强污水净化和污泥资源化或无害化研究为主,试验设备应根据实际需要逐步配套建设,化验设备可适当增加。第四十五条污水厂、泵站必须设置消防设施。构筑物、建筑物消防设施的设置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第四十六条污水厂、泵站的通信设施应充分考虑所在地区现有的通信条件,通信宜采用有线或有线与无线相结合的方式,保证污水厂、泵站以及厂内各生产岗位之间的通信联系并能及时与城市排水管理、主要排水单位、供电等部门取得联系。第五章建筑与建设 用地第四十七条污水厂 、泵站的建筑应符合实用、经济、适当注意美观的建设原则,建筑物造型应简洁美观,并应使建筑物和构筑物群体的效果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第四十八条污水厂、泵站的附属建筑装修标准,就根据城市性质、周围环境及建设规模等条件,按照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执行。生产建筑物的装修标准应与附属建筑的装修标准相协调,生产构筑物不宜进行特殊的装修处理。第四十九条污水厂的生产与行政管理用房和生活福利设施用房的建筑面积可参照表1所列指标采用。5749●第七编工程项目 建设标准一、二级污水厂生产和生活设施建筑面积指标(u7}): .级污水厂及污水J建设生产与行政生活福利生产与行政,规模管理用房设施用房合计计I2300 ~ 27501330- 16403630~ 43903000~ 41001900 ~ 23404900- 6440I 2000~23001220 ~ 13303220~ 36302670~ 30001740~ 19004410- 4900I 1470~ 2000880- 12202350 ~ 32202000 ~ 26701250- 17403250~ 4410920~ 1470480~ 8801400~ 23501300~ 2000680~ 12501980~ 3250v|650~ 920240 ~ 480890~ 1400750~ 1300340 ~ 6801090~ 1980注:①生产与行政管理用房包括行政办公化验、维修、仓库传达窀、堆棚等。中心控制应按需要设置。②生活福利设施用房包括食堂浴室、值班宿舍等。第五十条新建污水厂的职工住宅等设施的建筑面积指标,应按编制定员人数,执行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现行标准。第五十一条污水厂、泵站的生产构筑物应按工艺要求,结合自然与地质条件选择相应的结构形式。对污水处理构筑物、配水井、泵房吸水井等应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加药间、污泥脱水间及辅助建筑宜采用砖混结构,也可根据需要采用框架结构。所有污水处理构筑物均不应有地下水渗入或向外渗漏,其结构和防水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在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多年冻土及其他特殊地区建设的污水厂,泵站等建(构)筑物。应符合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标准的规定。第五十二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建设用地必须根据科学合理、节约用地的原则,执行国家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提高土地利用率。土地征用应以近期为主,结合远期发展,合理征用,不得任意扩大建设用地。第五十三条污水厂的总平面布置应以节约用地为原则,根据污水厂各建筑物、构筑物的功能和流程要求,结合厂址地形,气象和地质条件等因素,使总平面布置合理、经济、节约能源,并应便于施工、维护和管理。生产行政管理和生活福利设施宜集中布置,其位置和朝向应合理,并应与生产建筑物构筑物保持一定距离。污水和污泥的处理构筑物宜分别集中布置。第五十四条污水厂处理单位水鼉的建设用地不应超过表2所列指标。生产管理及辅助生产区用地面积宜控制在总用地的15% ~ 30% ,不应大于30%。污水厂建设用地指标[m2/{m .d)]表2建设规模V处理级别一级0.3~0.40.4-0.60.6-0.80.8~1.01.0~1.4二缀0.5-0.6.0.6~0.80.8-1.21.2-1.51.5~2.0注:①表中指标规模大的取下限,规模小的取上限。②表中指标不包括污水厂出水回用需增加的用地。第五十五条泵站 建设用地面积应根据规模、泵站性质确定。不应超过表3所列指标。5750●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大全泵站建设用地指标(m2)建设规模I泵站性质2000~ 27001500~ 20001000~ 1500600~ 1000污水合流1500~ 22001200~ 1500800- 1200400- 800注;①表中指标为泵站围墙以内,包括整个流程中的构筑物和附属建筑物、附属设施等占地面积。②小于N类规模的泵站,用地面积按V类规模的指标控制。大于I类规模的泵站,每增加10万m?/d,用地指标增加300 ~ 400n2。第六章环境保护与安全卫 生第五十六条污水厂、 泵站的建设不应影响周围环境。污水厂出水水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的规定。出水排放点应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影响评价合理确定,不得影响现有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和水体的使用功能。污泥处理与处置应根据当地环境和技术等条件,进行综第五十七条污水厂建设应充分注意环境的绿化与美化,以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应充分利用道路两侧的空地和其他空地进行绿化,新建污水厂的绿化覆盖率不应小于30%。第五十八条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水泵、电机、鼓风机、锅炉房风机和其他机械产生的噪声,其控制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标准的规定。第五十九条污水厂消化池、污泥气(沼气)系统所属没施的消防、电气设备的防爆及电力设备的选择和保护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防火,防爆和电力设计标准的规定。第六十条污水管道、合流管道、污水厂、泵站的建(构)筑物应根据需要设置通风设施。第六十一条I类及以下规模的二级污水厂 宜设置危险品仓库,危险品仓库与其他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m。其他规模的污水J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六十二条加药间及加氯间的安全防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第七章劳动组织 与劳动定员第六十三条污水厂、泵站和管渠的劳动组织与劳动定员的确定,应以精干、高效、有利生产,提高经济效益为原则,做到分工合理、职责分明、工作效率高。第六十四条污水厂常规工艺生产人员、管理与工程技术人员、服务人员的定员比例可参照表4选用。第七编工程项 目建设标准污水厂常规工艺生产人员、管理与工程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定员比例衰4人员分类比例(%)全部职工定员100一生产工人占全部职工定员70以上其中:1.直接生产工人占全部职工定员55以上2.附寓、辅助生产工人占全部职工定员18以下二、管理与工程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占全部职工定员18~21其中:1.管理与工程技术人员占全部职工定员13~ 142.服务人员占全部职工定员5~7第六十五条一、二级污水厂的劳动定员可参照表5选用。一、二级污水厂定员标准[人/(万m'.d)]裹 5建设规模V污水厂级别在20万mt/d基础上每增10~615~ 1020~1545~-20加10万m/d增配3-S人在20万m/d18~ 1025~ 1832~ 2560~30加10万m2/d增配5-10人注:工艺复杂需增加人员时,可按实际需要相应增加。第六十六条污水厂厂 外泵站生产工人劳动定员可参照每座3~8人确定。厂外污水管理渠养护的生产工人定员可参照每1~1.5km配备1人确定。第八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第六十七条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投资估算,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编制;评估或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投资估算时,可参照本章所列指标,但应根据工程内容与价格等有关变化的实际情况,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调整后使用。第六十八条一级和二级污水厂、污泥处理、泵站、污水管道工程投资估箅指标可参照表6采用。:575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大全城市污水处理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元/(m2.d)]表6类别建设规模投资估算指标100~ 140140~ 200I200~240240~ 340340~ 480250~ 350级350~ 500500~ 600IV600~ 850 :850~ 120080~ 120120~ 150.150~ 180理V180~ 25010-1515~2020~2525~4040~606-1010-1414~ 2020~2828~50注:①污水厂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只包括厂区围墙内的设施,不包括征地拆迁,青苗与破路赔偿、电力增容等费用。②污水管道投资为每公里单位水量(m/d)的估算指标。③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材料价格采用北京市1990 年材料预算价格计算,不同时间地点、人工、材料价格变动,可按工程万元实物指标满整后使用。④表中指标规模大的取低限、规模小的取高限。第六十九条城市 污水处理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各分项工程投资所占比例可参照表7选用。5753●第七编工程项 目建设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各分项工程投资比例(% )表7字,号|项建筑工程工艺设备电气设备管道配件:合计-级处理105100二级处理2810污水泵站552S14污水管道8700第七十条污水厂 建设工期定额可参照表8选用。污水厂建设工期定额表8污水处理建设规模工期定额(月)级别24~ 3620~ 24级16~ 2012- 168~12I32~ 36II28-3224~28IV18~24.12- 28注:表中指标规模大的取高限,规模小的取低限。第七十一条污水厂 电耗不应超过下列指标:-级污水厂处理每吨污水0.04~0.08kWh;二级污水}处理每吨0. I5~0.30kWh,处理每千克H生化需氧暈1.5~ 2.0kWh。第七十二条一级和二级污水厂、污泥处理、泵站、污水管道单位水最的材料消耗指标可参照表9选用。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各分项工程单位水(m2/d)材料消耗指标表9类别建设水泥木材金属管非金属管规模(kg)(m)7~ I048~650.007 ~0.0093~44~610~1565~950.009~ 0.0136~8吸1S~ 1895~ 1150.013~ 0.016 .6~78~10水18~24 .115~ 1600.016~ 0.0227~ 1010~ 1424~ 34.160- 2200.022 ~ 0.03010- 1414-18575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大全建设钢材水泥木材金属管非金属管类别规模(kg)22-30130- 1850.010~ 0.0159~I3.6~9级30~ 42185 ~ 2600.015 ~0.02213~189-1242~ 52260~ 3200.022 ~ 0.02518-2212-15水52~70320~ 4500.025 ~ 0.03622~3015~ 2070~ 100450~ 6000.036- 0.05030~ 4420~ 308-1245~650.003 ~0.0052-30.8~1.2污12~1565~ 800.005 ~ 0.0063~41.2-1.515~ 1880- 1000.006 ~ 0.0071.5-1.8处T18~25)00~ 1400.007~0.0105-61.8~2.525~36140- 2000.010~ 0.0142.5-3.01.2~1.84~60.0004 ~ 0.00060.3~0.40.16~0.25学.1.8~2.4 .6~80.0006 ~ 0.00080.4-0.60.25-0.352.4-3.08~10 .0.008 ~ 0.00100.6-0.70.35-0.45站3.0~4.510~ 160.0010~ 0.00160.7~1.00.45~0.704.5-7.016- 240.0016- 0.00241.0-1.50.07~1.000.18~ 0.301.5-2.50.0002 ~ 0.000310~ 180.30-0.422.5-3.50.0003 ~ 0.00040.4~0.618~ 26管0.42-0.603.5~5.00.6-0.926~ 38I0.60~0.785.0-6.50.9-1.2.38~500.78~1.506.5~ 12.00.0008 ~ 0.00151.2-2.250~ 95注:①表中污水管道的材料消耗为每公里单位水量指标。②表中指标,规模大的取低限;规模小的取高限。第七十三条城市污水处 理工程项H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规定进行经济评价。: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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