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非契约的法哲学分析——以黑格尔哲学为资源 婚姻非契约的法哲学分析——以黑格尔哲学为资源

婚姻非契约的法哲学分析——以黑格尔哲学为资源

  • 期刊名字: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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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方旭红
  • 作者单位:东南大学人文学院
  • 更新时间: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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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简介

契约婚姻已经成为当下社会一种流行的观念,然而婚姻和契约有本质的区别,婚姻并非契约.通过分析和比较黑格尔关于契约和婚姻的论述,可以清楚地看到两者处于意志自由的不同实现阶段,后者是对前者的扬弃.契约的缔结出于任意性,而婚姻则从实体出发,是对任意性的扬弃.契约中的共同意志相对于婚姻中的普遍意志而言只是特殊形态的特殊意志.契约的客体只是外在物,而婚姻的客体则是伦理实体.这决定了契约关系是人际关系,而婚姻关系是伦理关系.契约婚姻是对婚姻伦理实体的消解,是没有精神的.这一分析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婚姻的伦理本质,有助于维护婚姻关系和家庭的稳定,并增强家庭成员的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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