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社会、公民社会与国家——重新认识葛兰西的"市民社会"概念 市民社会、公民社会与国家——重新认识葛兰西的"市民社会"概念

市民社会、公民社会与国家——重新认识葛兰西的"市民社会"概念

  • 期刊名字: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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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王晓升
  •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
  • 更新时间:202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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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简介

葛兰西的"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一词和黑格尔以及马克思所说的"市民社会"含义完全不同,应该翻译为"公民社会".它介于私人生活领域(市民社会)与国家(政治社会)之间.他所提出的国家是一种广义的国家即政治社会和公民社会的结合体.这种广义的国家概念把文化公共领域作为国家行政控制的一个领域.按照这种国家观,文化领域仅仅具有意识形态的意义,而与理性共识无关.他对于国家和公民社会的这种理解适用于夺取政权和维护政权,而不适用于民主地管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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