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危险驾驶罪构成与认定的认识 对危险驾驶罪构成与认定的认识

对危险驾驶罪构成与认定的认识

  • 期刊名字: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 文件大小:
  • 论文作者:徐毅刚
  • 作者单位:山东警察学院治安系
  • 更新时间:2022-12-07
  • 下载次数:
论文简介

危险驾驶罪的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危险驾驶行为的机动车驾驶人;侵害的客体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和公共道路交通安全;主观方面是间接故意;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具体实施了危险驾驶行为,就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行为包括追逐竞驶和醉酒驾车。追逐竞驶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道路上高速行驶,并且频繁地违法超车或变换车道,情节恶劣的危险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的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时的驾驶行为。

论文截图
版权:如无特殊注明,文章转载自网络,侵权请联系cnmhg168#163.com删除!文件均为网友上传,仅供研究和学习使用,务必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