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然法到自然权利——论近代自然法转折的意义 从自然法到自然权利——论近代自然法转折的意义

从自然法到自然权利——论近代自然法转折的意义

  • 期刊名字:学术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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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熊亚菲
  •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 文学院
  • 更新时间:2022-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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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简介

自然法是政治哲学和法哲学中十分重要的一个概念,从古希腊哲人发端以来,它的内涵经历了巨大的变化,在近代政治哲学中得到强化,却也因此被改换了概念的基本因素,从而在卢梭之后被“天赋人权”所取代,逐渐淡出政治哲学的讨论范畴.现代以来,法律实证主义的出现更使法律本身完全回归现实维度,彻底告别形而上因素,也拒绝了种种诸如“善”与“正义”的先验性讨论.二战以后,随着人们对政治现实的反思,“自然法是否可能”“自然法是否必要”这些问题又开始为人所重视;近代自然法到自然权利的转化过程也日益被认为是自然法概念消亡的关键所在.现代保守主义学者高举守卫自然法的旗帜,试图与从“天赋人权”开始的自由主义者们最后导向的道德虚无主义抗战.本文试图从历史梳理的过程中发现自然法转折的细微之处,并从中寻找后代自由主义的先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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