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作为审美范畴的限度 “和”作为审美范畴的限度

“和”作为审美范畴的限度

  • 期刊名字:云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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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邹元江
  •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
  • 更新时间: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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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简介

“和”在先秦时期作为政治概念是最根本的.谈论“和”的主体主要是帝、王、公、侯,而他们谈论的主要目的就是如何通过“和”的手段“成其政也”.实现“和”的主要手段就是“乐”.“乐”并不诉诸于乐美,而是“乐正”.真正的“至乐”就是能使人静心、“纯德”.这种“乐正”之“和”其实质就是帝王治国之术.作为审美范畴的“和”是有其限度的,它只是康德所说的“审美的规范观念”,而不是“审美理想”.审美创造关涉多样统一、相反相成的“和”的问题,但这并非常态.审美创造恰恰是不断偏离“和”,不断破“格”,而呈现为独异的、光怪陆离之美.“中和”作为“僵硬的合规则性”本身就含有违反审美趣味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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