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6577-2011 电加热烘包器 技术条件 JB/T 6577-2011 电加热烘包器 技术条件

JB/T 6577-2011 电加热烘包器 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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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6577- -2011目次规范性引用文件.3技术要求.....3.13.2 性能要求.4试验方法5检验规则.5.1 出厂检验.5.2型式检验26标志、包装、运输......7保用期JB/T 6577- -2011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JB/T 6577--1993《烘包器技术条件》, 与JB/T 6577- 199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保用期的规定;有关标志、包装、运输的规定直接引用GB/T 25711- -2010的规定:部分条款作了文字性修改。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铸造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6) 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青岛中智达环保熔炼设备有限公司、青岛炉力环保冲天炉设备厂、青岛青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段金挺、秦玉岐、于仁先。.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JB/T 6577- 1993。IJB/T 6577- -2011电加热烘包器技术条件1i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烘包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保用期等。本标准适用于浇包及冲天炉前炉所用的电加热烘包器(以下简称烘包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184- -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 公差值GB/T 1804- 2000- -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GB 5226.1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 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GB/T 9969工业产 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 13306标牌GB/T25711- -2010铸造机械通用技术条件JB/T 8609锻压机械焊接件技术条件JB/T 8828切削加工通用技术条件3技术要求3.1 一般要求3.1.1烘包器 应符合本标准和GB/T 25711的规定,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3.1.2烘包器的电气系统应符合GB 5226.1的规定。3.1.3产品标牌应符合GB/T 13306的规定。3.1.4随机技术文件的编制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3.2性能要求3.2.1电控装置中 各元件的工作应准确、可靠。3.2.2烘包器应具有升温一 保温-降温的功能,并能按照输入程序准确、可靠转换。浇包内升温速度及降温速度应连续可调。3.2.3烘包器应使浇包内工作温度达到300"C以上。3.3制造技术要求3.3.1烘包器加热部分: 外形未注尺寸公差应符合GB/T 1804- 2000 中规定的m (中等级)级公差要求;未注形状和位置公差应符合GB/T 1184- 1996中规定的12 级公差要求。3.3.2烘包 器的密封盖应衬硅酸铝纤维毡或耐热、保温性能与之相当的材料。3.3.3加热元件的 分布应均匀。3.3.4加热元件外应 有安全防护装置。3.3.5支承加热元件的耐火构件应采用高铝砖或刚玉砖制成。3.3.6 耐火构件的支承装置及加热元件的安全。防护装置所采用的耐热钢,应符合耐热钢高温力学性能的规定。3.3.7焊接件的制造 质量应符合JB/T 8609的规定。JB/T 6577- -20113.3.8机械加工零 件除图样要求外,应符合JB/T 8828的规定。4试验方法 .4.1用万用表测 量加热元件是否通路。4.2断开加热元件, 给电控装置通电,将热电偶置于热源上,对电控装置进行空运转试验,不少于三个循环(升温一保温一 降温)。4.3浇包内介质的温度采用烘包器自带的热电偶测试,测温在浇包深度的1/2,距加热元件50mm~120 mm的位置。4.4升温速 度用秒表测量。5检验规则5.1 出厂检验5.1.1每台烘包器 出厂前均应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按出厂检验规则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书方可出厂。5.1.2出厂 检验应进行空运转试验,并按3.1.2~3.1.4、3.2.1、 3.2.2、 3.3.1、 3.3.3、 3.3.7 要求进行检验,所检项目应全部合格。5.2型式检验5.2.1有 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制造工艺有较大改变时;c)正常生产时,应每两年进行1次;d)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5.2.2型式检验 时抽检样品的数量:当每批产量小于或等于10台时,抽检样品1台;-当每批产量大于10台时,抽检样品3台。5.2.3型式检验项 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所检项目应全部合格。5.2.4当制造厂 不具备型式检验条件时,允许在用户现场进行检验。6标志、包装、运输烘包器的包装、标志与储运应符合GB/T 25711- 2010中第8章的规定。7保用期在遵守对烘包器的运输、保管、安装、调整、保养和使用规定的条件下,从用户开始使用(按一-班制)起12个月内或从制造厂发货起18个月内,如烘包器不能正常使用时,制造厂应负责免费为用户修理或更换零部件( 电阻丝除外)。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电加热烘包器技术条件JB/T 6577- -201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百万庄大街22号邮政编码: 100037210mmX297mm●0.25印张●8千字2011年11月第1版第1次印刷定价: 10.00 元书号: 15111 ●10036网址: http: //www.cmpbook.com编辑部电话: (010) 88379778直销中心电话: (010) 88379693封面无防伪标均为盗版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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