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道德的分立是否可能——哈贝马斯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批评与突破 法律与道德的分立是否可能——哈贝马斯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批评与突破

法律与道德的分立是否可能——哈贝马斯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批评与突破

  • 期刊名字:天津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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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论文作者:徐梦秋,杨松
  •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哲学系
  • 更新时间:202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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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简介

作为和自然法学派对立的法学思潮,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强调法律与道德的分离,以合法律性论证法律规范的合法有效性,坚决地将法律规范设计成为一个封闭的体系.尽管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取得了不少成果,但还是存有严重的缺陷.哈贝马斯在考察了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研究成果之后,对其作出了中肯的批评,试图通过他的商谈理论解决法律规范的有效性问题,并从合法有效性的角度,论述了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提供了不少可资借鉴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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