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逻辑与“物”的逻辑——马克思辩证法与形式逻辑关系新解 “人”的逻辑与“物”的逻辑——马克思辩证法与形式逻辑关系新解

“人”的逻辑与“物”的逻辑——马克思辩证法与形式逻辑关系新解

  • 期刊名字:理论月刊
  • 文件大小:
  • 论文作者:葛宇宁
  •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 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暨哲学社会学院
  • 更新时间:2022-04-23
  • 下载次数:
论文简介

辩证法和形式逻辑是人类最重要的两种认知方式,两者共同“哺育”了人类文明.但是,辩证法和形式逻辑有着根本的不同,两者是两种完全异质的思维方式.从根本上说,辩证法是一种“人”的逻辑,而形式逻辑则是一种“物”的逻辑.辩证法立足于人的生存性存在方式,它在思考人及人类社会时遵循自我呈现原则、辩证原则和自由原则,辩证法这种思维方式具有开放性、矛盾性和历史性的特点.与此相反,形式逻辑立足于物的现成性存在方式,它在解释自己的对象时遵循对象化原则、知性原则和本质原则,作为一种形式化的思维方式,它具有封闭性、无矛盾性和非历史性的特征.

论文截图
版权:如无特殊注明,文章转载自网络,侵权请联系cnmhg168#163.com删除!文件均为网友上传,仅供研究和学习使用,务必24小时内删除。